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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 ...

  •   早退是必须的

      宇明历3333年
      被誉为宇明王朝史上第二俊美君王的洛烨,此刻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之上,头微微向右偏,半眯着眼睛,眉头紧锁,右手撑着下巴。此刻他看上去非常认真的倾听殿下官员上奏,而且像是在凝神沉思。
      而他左肩上一只黑猫正熟睡着,不知是梦到了红烧鲫鱼还是漂亮女孩,口水一直从他嘴角顺着宇明王深蓝色的长袍蔓延到了阶下正高声朗诵着奏折的公孙丞相脚下,继而在各大臣的脚边蜿蜒流淌着——这就是有名的“水漫金殿”。
      “……如此,我依洛国将繁荣昌盛,举世瞩目,我宇明王朝必定江山永固,渊源流传。”一脸严肃认真的公孙老丞相念完奏折,手指在胸前划了三下,退了下来。
      “陛下。”宇明王旁边的近身侍卫胡海轻轻推了一下洛烨,压低声音道。
      “……”
      “陛下。”胡海再次轻唤。
      “啊——已经聒噪完了吗?”洛烨缓缓睁开紫色的眼睛,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伸了伸懒腰,神情慵懒而缱绻。熟睡着的黑猫被他的动作给摇晃醒了,很不情愿的半睁着一只眼,也跟着打了个呵欠,复又蜷了蜷小小身体再次睡去。
      “今天的早朝就到这里了吧……众爱卿都‘奏’完了么?啊——哈——依然好想睡呀!”洛烨接着用手在嘴上轻拍了几下,群臣们听到的便是“……好想睡呀-呀-呀……”,“呀”声不绝如缕。
      “陛下!”
      坚信“忠言利耳利于行”的公孙老丞相朝前跨了一步,正欲苦口婆心的将不理朝政的现任宇明王“教导”一番。突然——
      “蠢猫!你死定了!”洛烨暴怒的声音响彻大殿。
      “喵——”
      红罗“喵”的叫了一声迅捷的从他肩头跳下,从整齐的群臣列队中闪出殿外。洛烨奋不顾身的追赶着红罗。
      “蠢猫!你给我站住!居然敢在我身上流口水!你难道不知道这件袍子值很多钱吗?”
      “……一定要在午餐上吃到烤猫肉!”
      不一会儿,一人一猫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群臣们张大了嘴巴对着宇明王消失的方向木木的摇头,老丞相气的菊容失色,握着拳头“咯咯”作响,侍卫胡海捂着嘴把笑憋在喉咙里发酵。
      人群中只有两个年轻官员神色颇为镇定。有着英挺伟岸身姿和一头漂亮金发的叫羽南。另一个叫溪莲,有着一头罕见的浅绿色长发,如幽幽碧水一般的双眸,肤色白皙,身材纤瘦。溪莲即使身着宽松的朝服也浑身散发着一股子清和之气,清逸出尘,他与那羽南同为先王委派给洛烨的左右手。
      一时间大殿里“唧唧喳喳”的声音没完没了。
      “离早朝结束还有一刻钟啦。陛下怎么能这样。”
      “陛下还是储君的时候惊才绝艳,帮先王处理政事无不井井有条勤勤恳恳。怎么一登基就变成这么懒散,像个扶不起的阿斗。难道陛下还是储君的时候只是装装样子?”
      “这位同僚,请留点口德。陛下再怎么阿斗也是陛下,怎么可以这么堂而皇之的叫他阿斗。陛下阿斗不阿斗,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可能你抱怨他一句阿斗他便不阿斗了……”羽南及时的提醒前面官员的失礼之处,并耐心的为他讲解。
      “咳咳!”一直默不作声的溪莲瞪着羽南重重的清咳两声,羽南这才闭嘴。
      “嗯,陛下年纪尚轻,或许只是玩心突发,所以过个一年半载看……”
      “已经50岁了吧,到了行成年之礼的年纪了。”
      “你瞧他那头发不还是黑色吗?头发变成银色的时候才是成年之时,并不是看年龄有多大。因为是皇族,所以不能依年龄判断。”
      “洛宇先王不是40岁就已成年了吗?”
      他们所说的洛宇先王,指的是宇明王朝的开国者,同时也被誉为宇明王朝第一俊美的君王。洛宇40岁的时候头发就已如白雪一般晶莹,整个人俊美得像不染一丝尘埃的仙人。就是那个俊美如仙的人,在他40岁时带领起义军推翻了雷暗帝国的统治,建立了光明的宇明王国。
      “还有那只猫,陛下他总是跟那只来历不明而且还会变成少年的怪猫私混在一起……真是有伤风化有伤风化哟。”
      “这位同僚,请注意措辞,所谓‘有伤风化’多指男女关系方面。那只怪猫变的是男人怎么跟陛下做有伤风化的事。难不成你们认为陛下有龙阳之癖?陛下怎么会有龙阳之癖,我听三空院的侍女们说陛下收藏了不少男女春宫图和绝版艳本……”羽南又一次以正义之名,有理有据的反驳前面发言的官员。
      “咳咳咳。”溪莲再次瞪着羽南清咳了几声,不过这次溪莲的面色有点怪,酡红酡红的。

      帝国跑马场
      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12匹骏马在赛马场上驰骋,飞沙走石铺天盖地。人群中呼声最高的要属蓝衣黑衣两人了,这两人正是早退的宇明王跟那只此刻化作了人形的黑猫红罗。他们周围的温度绝对≥摄氏100,汗水泛滥。
      “8号快跑……对,就是这样,追上前面那头笨……快,快……啊——”两人嗷嗷大叫,不用问,他们买的8号再一次以第12名的“好成绩”越过终点线。
      他们旁边一直都没吭声的一个长着满脸大胡子的男人突然兴奋的蹲下身,抱着洛烨腿忘情的亲吻起来,激动的哭喊着:“终于赢了,我赢了!夫人你看见了吗?4号赢了!呜呜呜……赢了!”
      “大叔,4号倒数第二。”只比8号好一点点。
      “赢了!哈哈。”哭喊了一通以后变成大笑。
      “这位大叔,跑在最前面的是7号。”
      “哈哈。夫人,终于赢啦,我终于有钱带你周游世界了。”亲,猛亲。
      “大叔,你眼瞎了吗?你抱着的是我的腿,亲的是我的鞋。你夫人正在家里等你回去吃饭。”
      洛烨郁闷的看着他那粘满鼻涕、口水、热泪的鞋子,真想揍这位废柴大叔一顿。可是把所有的钱都压在了8号身上了,如果揍了他哪儿有钱给他请神医。他拉了拉被抓紧的脚,可是这大叔的力气可真不是盖的。
      “靠,没见过这么输不起的。”
      洛烨无奈的摇头。他将视线投向一旁身穿黑衣的红罗,想要求救,可是红罗此时正被一妙龄少女紧紧抱住,少女激动的梨花带雨,搂着红罗又亲又啃又波。
      “7号今天终于赢了,我有钱了。亲爱的,我们私奔吧,我养你。”
      “好啊,好啊!一言为定,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红罗伸出小指跟妙龄少女拉钩钩,还不忘拿眼风瞥瞥狼狈不堪的洛烨,贼笑贼笑,略带粉红的鼻子翘到天上去了。
      当无节操的A君遇上无节操的B女,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两人很快旁若无人的胶在一起。
      那位少女手上确实举的7号的牌子,啧啧,真叫人艳羡啊蠢猫。洛烨眉头紧锁,两条眉毛足可以夹活一只死苍蝇。郁闷的瞪着脚下越发不可收拾的大叔。怎么偏偏那只笨猫那么命好呢?
      洛烨决定改天去街上张贴一百张广告,标题“求包养”……不过,内容该怎么写呢?他现在的身份是宇明王,就算隐瞒宇明王的身份,可是这张脸过不了多久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昨日登基,宣传司给他画了几千张画像,正准备发放到市民手中,再过不久,他的画像将陆续送到全国各地。
      据说,全国人民都要将君王的画像挂在堂屋的正墙上,每天早上都要对着画像三鞠躬。想到人人对着他的画像鞠躬的场景,洛烨就觉得牙里发寒,脊背发凉。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穿越了。之所以会穿了一次又一次是因为他要找一个人,那个人爱他深入骨髓,甚至为他丢了生命。
      第一次穿到个武侠世界,日子过得心惊胆颤好几次都命悬一丝,人却没找着。三个月前,蠢猫红罗说可以确定那个人转世到了这个奇怪的国度,于是便马不停蹄的穿来。这国家的居民衣着打扮跟中国古代类似,思想却很潮很开放,说话也不之乎者也,各种娱乐场所俱全……嗯,这一点也不悲剧还很完美。
      悲剧的是,他居然穿到储君身上,还是个手头没一两银子的储君。
      这国家有个奇怪的规定,那就是君王没有俸银,不过基于宣传司不遗余力的宣传,全国人民都认识君王,君王不论走到哪里,想吃什么玩什么买什么都不用花钱。全国人民都爱戴君王,所以不用当心有人会冒充,就是有人不巧长得跟君王撞衫了也会很自觉的找易容大师给整理整理。
      可是,这算什么?没有赚钱的动力,没有拿钱的喜悦,没有存钱的压力,走到哪里都没人对他有新鲜感,他的画像天天被人们看啊拜啊很快就会对他产生审美疲劳……这种生活实在是太悲剧,所以决定在悲剧发生之前逃跑,可惜逃了N次都被抓了回来,如今还很正经的当上了宇明王。他可没想当什么君临天下的王者,再也不想过惊心动魄的生活。只想尽快找到要找的人,跟他一起悠闲快乐的厮守一生。
      使劲浑身解数讨好他住的三空院里的侍女阿婆小厮大叔,骗了点银子,数目也小得可怜,想在跑马场狠赚一笔,却次次落败。
      他使劲把脚从鞋子里抽出来,络腮胡子大叔并没有发现,依旧抱着鞋子狂啃。洛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看了眼络腮胡子大叔。
      “红罗……哎——哟——我们——走!”
      左右左,左左右。180°,360°。洛烨一只脚踩在地上摇摇晃晃的。此时的红罗正与妙龄女子难分难舍,哪里顾得上他啊。一波一波拥挤的人潮马上就将“金鸡独立”的他给推翻在地。
      洛烨狼狈的坐在地上,左腿高高翘起,闭上眼睛想也知道将有千万双脚从自己的身上踩过,堂堂宇明王马上就要成人肉饼子了。
      突然“咚”一声,后脑勺遭遇一记猛烈的敲打,洛烨白眼一翻,在死翘之前不声不响的晕了过去,那只没穿鞋的脚却誓死不屈的朝天空指着——或者是在呼唤它的鞋子。

      第二章君王失踪了
      “驭——”
      君王的左右手,羽南和溪莲接到三空院捎来的消息便马不停蹄的赶来了。二人拉了拉缰绳,跳下马背,整了整衣冠走进三空院。
      君王住的三空院此刻正人仰马翻。君王早朝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翻遍了整个王城包括“怡红院”、丐帮据点、山贼窝点、垃圾场之类的地方。最后在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疯子手上找到一只貌似王的鞋子的物体,此物体奇臭无比,而且粘满恶心的液体。
      羽南一看到那只孤零零躺着的鞋子,紧张得头发都竖了起来,立刻从怀里掏出放大镜,趴在地上仔细的瞧。
      溪莲紧捏着鼻子嫌恶的看着凑近了那只鞋子用放大镜鉴定鞋子真伪的羽南。三空院的女人们冒着星星眼看着专心致志的羽南——英俊潇洒的羽南大人原来还拥有这么高尚的品德。
      情窦初开的小侍女们无不羞红了脸在心里想:“要是能嫁给他这样的人该多好,结婚以后所有的脏活都可以抛给他干……而且还长得那么英俊魁梧……论长相是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论人品或许还是百里挑一的家庭妇男好好先生。”
      君王的乳娘桐木娘娘看得一下老泪纵横,一下菊花灿烂,腰间的肥肉都快乐的颤抖着,好激动吼鸡冻。新任君王能有这么忠诚的左右手,真是难得啊。先王与先王妃,你们看到了吗?新王他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人!
      只有跟羽南一样身为君王左右手的溪莲对此事嗤之以鼻,心里鄙视道:“这群蠢女人什么都不知道就在这里乱犯花痴,这位羽南大人他可是有严重嗅觉障碍的。况且——这鞋上用金丝线绣了皇族的标志还有‘洛烨’二字的简写,它的主人除了宇明王还会有谁呢?还用得着这么大费周章吗?根本就是个傻帽。”
      溪莲实在是受不了了,转头欣赏窗外醉人的春色。
      “草长莺飞三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洛烨三个月前性格大变,从一个明君潜力股变成一个废柴储君现在更是升级为废柴君主,这事颇有些奇怪。不过偶尔还是能给他点小惊喜,比如那句咏春诗。溪莲自认是个风雅之人,被人称为风流才子,他也因此而自傲了一阵子。可是当他听到洛烨无意间吟出那样曼妙的诗句时,他有点自愧不如。一直想找机会跟君王讨教讨教,奈何君王性情大变以后就不怎么爱接近朝中官员,就连对他也疏远得可以,看他的眼神就跟看平常人一样淡。
      不过溪莲也没打算追问原因,君主大多薄情,又何况洛烨本是个冷漠而凌厉的人。当初宫里还有人担心洛烨登基以后会不会实行铁血政策,一大票可能有些个不清白的官员日日夜夜心惊胆颤。
      溪莲跟洛烨有过一段孽缘……嗯,不对,根本也谈不上是缘。
      半年前,洛烨还是储君,那日公主大婚,宫中大摆筵席,储君有些反常,喝了很多杯酒,醉得不轻。溪莲的席位离储君不远,于是自告奋勇的扶储君回房休息。
      谁知一进门,储君就把他抵在墙壁上,狠狠的压住他的唇,狂风暴雨般的吸允蹂躏起来。溪莲是文官,身子又偏单薄,推了储君几次也没推开。为了顾及储君的名誉也不好喊人,于是只能闭上眼睛由他摆布,任他予取予求。储君在他唇上捣鼓了半天以后,开始撕扯他的衣服。溪莲浑身颤抖,却依然咬着唇没有出声,只是不断的告诉自己要忍耐要忍耐。
      那日,溪莲经历了一生中最惨烈的疼痛,最后在储君忘情的呼唤声中痛得昏死了过去,嘴唇咬出了一排深深的伤口,流了不少血,却硬是没叫一声。储君在行云雨之事之时呼唤的并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溪莲倒也并不在意,要是储君叫的是他的名字那才叫奇怪。何况这样的事情怎么样都是人生中一次不幸的意外,咬咬牙就过去了。人生几百年,他还年轻得很,以后还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这种不堪的事总有一天会忘记。
      不过储君却并不那么想,不知是觉得对不起溪莲,还是怕溪莲把他那天叫的那个名字张扬出去,从那以后储君对溪莲总比别人要多看几眼。只要溪莲身体微有不适,他便会差御医来问东问西,外藩人进献了什么地方特产也会第一时间送一份到溪莲府上。
      有一次,先王不知撞上什么好事,非常高兴,于是在天香阁设宴招待群臣。溪莲与储君同席,但中间隔了几个人。彼时,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婀娜多姿的舞女正翩翩起舞。陪席的女子长得美艳动人,妆容精致得体,轻挽衣袖,笑盈盈的给大家敬酒。不时有人调笑那女子几句,女子都很巧妙的弹回去,惹来大家一阵阵欢快的哄笑。
      溪莲旁边却坐着一位对收藏刀剑很痴迷的同僚,压根不看歌舞也不看陪席的女子,而是拉着溪莲喋喋不休的说着名刀名剑的事,谈到林潇城的箫家的竹刀,溪莲随口说了句“要是能佩上把箫家竹刀那还真是美事一桩。”谁知第二天便有无名人士托人给他送来一把一尺多长的箫家竹刀。府里的人见了这竹刀都瞠目结舌,觉得很不可思议,更多的想要知道这真正送刀的人究竟是谁,送这么贵重的东西又不留名。
      要知道,那箫家竹刀的妙处可不在它做工的精美绝伦,而在于它如果由人常年佩带,便会产生奇异的变化——一旦佩带之人遇到危险,那竹刀便会张开一层保护结界,关键之时用起来比明晃晃的真刀还锋利。但箫家竹刀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求得到的,更何况林潇城离王城可是有千里之遥,所以王城里真正能佩带箫家竹刀的人没几个。溪莲接过竹刀时直觉这可能是储君所送,当他看到刀柄一角刻着的两个几乎磨损殆尽的小字时,更是确定了自己的猜测,而且这刀恐怕还是储君随身佩带了多年的东西。
      溪莲当时很坦然的感动了一小会,不过马上又觉得这事有些好笑,想对储君说不必做到这份上,他并非女流之辈,也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储君失意醉酒对他做出那样的事,虽然不堪却也还在他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至于储君那时嘴里呼唤的名字,溪莲是绝对不会泄露出去的,这是关乎他个人人品以及王室颜面的事。但又觉得这些话真对储君说了,或许有点不妥,也不太好意思开口。于是只得顺其自然,认为只要自己一直保持着跟平常一样的态度,储君说不定很快就能释怀。
      最终结果证明他是对的,储君在两个月之后视线便不再追随他了,偶尔跟他说上几句话语气眼神都自然得不能再自然。溪莲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打趣的想,“帝王家的人果然薄情。”
      ×
      经过大半天的严密谨慎的辨别,羽南大人终于搁下了放大镜,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服,清了清喉咙。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等待着羽南宣告他的重大发现。
      羽南再次清了清喉咙,道:“这……”
      见鬼,声音怎么这么嘶哑?
      溪莲背过脸去拼命憋住笑。可怜的羽南大人被臭鞋熏得嗓子都哑了。
      “大人您喝口水。”一个穿浅绿色衣裙的少女端来一瓢清水羞答答的说着。
      羽南连忙接过水一饮而尽,接着用手摸了摸喉咙。送水的少女抬头看见他那粗大的喉结,脸羞得像一只熟透了的苹果一样。少女接过水瓢低着头跑开了,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羽南沉痛的说道:“首先,这只鞋正是陛下的。真相二选一。第一,陛下被人陷害了……”
      “哇——”
      顿时哭声冲天。少女熟女徐娘刹那间纷纷拥向他,挥着粉拳朝他攻击。小厮壮丁大叔们也在一旁摩拳擦掌。溪莲则好心情的笑着。
      不过,三空院的女人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护主心切,而且这么没规矩。三个月以前的洛烨老是板着一张冰山脸对下人也很严格,这些女人可是对他敬畏得很。
      女人是可怕的生物,翻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对着羽南犯花痴,闪星星眼,这下子,你瞧——一阵拳打、脚踢、头撞、嘴咬之后还死死的勒住羽南的脖子。
      “等等,我还没说完呢……哎哟,别这样!哎哟,痛死我了……呃——那个谁……那个溪莲大人啊,快救救我啊!”
      羽南被打翻在地,痛苦的嚎叫着。活该,谁叫你说那么不吉利的话,溪莲事不关己的嘿嘿笑了两声,便走出了三空院。与其在这瞎闹腾,还不如赶紧去找人。洛烨之前不是也离家出走过几次么,哪次不是他跟羽南找到的。三空院这群人其实就一群废柴。
      溪莲跨上马背,策马扬鞭。
      羽南最后也一身狼狈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来不及整理凌乱的头发便翻上马背,朝溪莲离开的方向追而去。
      洛烨三番五次的离家出走以后,他们对洛烨再次消失不见不是特别担心,所以行得不快。羽南追上溪莲,开始对溪莲道出刚才在三空院里没能说出的话。
      “陛下这一次还真有点奇怪,怎么把一只鞋子落在一个疯子大叔的手里。所以第二个真相是,陛下把鞋子卖给那位大叔,而且还海坑了大叔一笔?大叔事后醒悟,陛下却已逃之夭夭,于是大叔彻底的疯了。大叔被陛下吭掉的那笔钱或许是他变卖家底打算给妻子治病的钱,不然怎么会疯,可怜可怜。”羽南差点没抹一把同情的泪水。
      “羽南大人,每次听到你的推理我便很欢快。”
      “咳咳,溪莲大人,你确定你没有在寒碜我。”
      “哪里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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