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
-
延碧不是觉得大太太对她没恩情,留在大房养也不算什么么?那她怎么死皮赖脸在大房,干吗还要油皮磕破了哭求继续保持这不算什么恩情的待遇?怎么不回去那个没什么不一样的正经老子家?毛病。既然大太太也没干啥也没恩,用的也是公中的钱,也没啥好感激的,延碧赶快回去二房用公中的钱吧。
延碧的行为贴切地说是在“良心”和“觊觎恩人之物并阴谋占有”之间选择了后者。不必拿延爱不想要冯家的婚事来做理由,这个傻妞是不想要,也不介意被别人踩着脸上位;她妈可是很想要的,不知有多重视。延碧的行为明明就是\"响亮地甩了养母的女儿一个耳光并横夺了养母珍视之物\",为何非要美化成“轻轻地检起了别人不要的东西啦”那么柔弱无辜?
把大太太的七八年庇护养育之恩都隐瞒掉不讲,把大太太一件没做完美的事情反复的提,把她愤怒之下得气话往大了说,就能让延碧的行为看上去天经地义了,得了人心了?
为何大太太被踩了,被恶心了,被伤害了都该被轻描淡写地抹过去,略有不足“送佛没送到西天”就该被放大到显微镜下去指责?为何延碧养母的恩也受七八年了,恩将仇报地这么多恶心事也都干了,还该被“情有所原”?难道小姐的心才是心,是要被感同身受的;而老太婆的心--随便踩踏着玩呗,不必在意?
我为大太太叫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