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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肖想嘉 ...

  •   如果非要说第一印象,那我对沈嘉的第一印象就是很乖,骨架很小。我还记得那时候她的穿着是一件红色的薄外套,里面是黑色的背心,露出一截白嫩的腰。那时候我就在想,明明一张小学生的脸,却打扮成大姐姐的模样。

      后来才发现是我把她当小学生了。

      沈嘉很坏,明明知道我闻不了烟味,但她总爱对着我吐出烟雾。看我被呛到止不住咳嗽时又一副假模假样的愧疚样。

      她喜欢穿着我2xl的衣服在20平方的酒店发疯一样到处跑,然后猛地跳到我身上亲吻我,那时候她嘴里未散的烟草味就渡到我的嘴里。

      我有哮喘,我抽不了烟。我也讨厌那弥漫的二手烟,可是我不讨厌沈嘉的烟,有时候我甚至希望变成她指尖缭绕的烟雾,被她深深吸进肺里。

      “沈嘉。”在这个人人都喜欢称呼爱人爱称的年代,我偏偏爱喊她的全名,听着手机屏幕里厚重的电磁音传来她的声音:“沈嘉到!”我很爱喊她,不厌其烦的喊她,她也偏偏不厌其烦的回应我。

      不过这是最近的事情了,我还是先说说她高中的模样。

      大概是高二的时候,少年心比天高,浩浩荡荡的揣着七八百就敢坐动车去另一个城市待上四天三夜,不过还好不是我一个人那么勇,我还有三个好兄弟搭伙作伴,所以也不觉得害怕,只觉得是青春。

      还有一个女性朋友,小枝。就是她把沈嘉喊出来一起玩,我才认识的沈嘉。不过我和这位良友已经闹掰了,因为某些原因。

      那时候我们一群人租了一个民宿,三房一厅还有厨房。沈嘉比我们先到,因为她在当地上学,等我们到的时候她给我们开了门。那时候她就穿着黑背心和红外套,皮肤很白,红外套把她衬的更白。她站在门口笑盈盈的看着我,眼睛很大很漂亮。【其实是在看小枝】

      我一直觉得一见钟情这词挺傻缺的,但我变成傻缺了。

      是的,就那个画面,就一眼,我爱上了沈嘉,不是新鲜感,因为算下来我爱她整整六年了。

      沈嘉声音很甜,不是夹出来的夹子音,是天生软软的音色。当天晚上好哥们关上房间门就开始讨论沈嘉,夸了她的声音很甜,一天相处下来性格也很好。首当其冲对沈嘉表露好感的是我最好的哥们林文翊,因为下午吃饭时沈嘉给他夹了一块烤糊的肉,这稚嫩的小子就以为两情相悦了。真是笑死人。

      在他们讨论的间隙,我也在想沈嘉。因为我很在意,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林文翊。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要把那块肉给他啊,明明坐她对面的人是我,我188那么大的块头,坐在她面前挡完所有的光,难道是因为这样,她眼睛没光才看不到我?

      不过后面我知道了,是因为她觉得林文翊很好相处,那块糊掉的烤肉她不想浪费,所以特意绕了一个餐桌送到林文翊的餐盘里。但是那时候我又不知道,剩下的四天里我都费尽心思地凑到她面前使劲表现,吃寿司的时候给她夹,买水的时候特意问她喝什么,去游乐场的时候没人敢和她玩大摆锤,我也自告奋勇的陪她玩。甚至在林文翊和她说话的时候,很刻意的去揽着林文翊的肩膀吊儿郎当的听他们聊些什么。

      沈嘉大概157,个子小小的。我和林文翊站在她面前她要仰着头说话,我努力压着林文翊的肩膀,想要他弯下腰和沈嘉说话,可林文翊不懂,还嫌烦的把我撵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把这好兄弟臭骂了一顿,说他不懂对待女生,说他蠢得要死。但是我第二天就后悔了,那小子醍醐灌顶般,既弯腰和沈嘉聊天,又随身带着纸巾,在沈嘉奶茶撒出来一点点时马上掏出来给她细微的擦手。

      哈,哈哈,服了。

      大概是第三天晚上,朋友说要喝点小酒吃烧烤看电影,大家都举手同意了,除了我。首先,我举不举都不重要了,其次,不是我不喝,是我不想沈嘉喝,我觉得她个子小小,性格软绵绵的准会被那群臭男人欺负。但后面我被欺负惨了,沈嘉带头的。

      我是乡巴佬,很多东西只在互联网上见过,但是沈嘉就住在一线城市,我看过的是她玩过的。酒桌文化她虽然懂得不多,但对我们这群小菜鸡来说够用了。酒过三巡,沈嘉没喝多少,我已经晕晕乎乎。因为和她玩骰子,看着她的眼睛我就慌了神。沈嘉坏心思又多,根本猜不到她话真的假的。但我偏偏就想和她玩,看她笑的像只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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