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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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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嘀嘀~~~”
清晨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一点一点照射进来。隔着水蓝色的窗帘,形成一个淡淡的光晕。
床上栗色头发的少年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半眯着眼睛,双手胡乱摸索到吵闹的根源,用力一按,再顺手把它丢到墙角。然后一把拉过纯白色的被褥盖住脑袋,继续美梦。
“嘀嘀~~嘀嘀~~~”五分钟后,被他随意丢弃的闹钟再次锲而不舍地响了起来。
“啊~~~”大东惨叫一声,满脸怒气地爬起身一把抓起闹钟,准备将它砸个稀巴烂,让它再发不出这恼人的声音。却瞥见了上面一张米黄色的便签,清秀的字迹写着:“懒猪,已经赖了五分钟了,还不快起床。”
一笔一画,格外清晰。
就好象那个人的样子,柔软的发,乌黑的瞳,笑起来微扬的唇角,精致而苍白。
都说,字如其人。
或许,是真的,也说不定。
抓了抓蓬乱的头发,大东微微一笑,听话地站起身来到卫生间。看到灌满清水的杯子,挤好的牙膏,端正地摆在水池的左侧,心里顿时温暖无比。
小的时候,雷克斯总喜欢在睡前偷吃巧克力。
这种甜甜腻腻的味道,大东其实一向很讨厌。可偏偏又忍不住和他抢闹,好像只要这个样子,就会变得分外满足。
不仅如此,他还总爱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
他说,唉,雷克斯,刷个牙还要挤牙膏,灌清水,你不觉得麻烦吗?
于是,不知不觉中,习惯了为他打理好一切。
好像已经很久很久了吧,久到早已想不起,到底是从哪一日,开始这样做的。
那天的天空,是不是,也和今天一样蔚蓝。
那天的阳光,是不是,也和今天一样明亮。
都忘记了,忘记了
唯一不变的,是那颗突然变得满满的心
还停留在那时,那地。始终,如昔。
简单的梳洗过后,汪大东便拿起书包,匆匆往楼下跑。
餐桌旁,早已放着色泽鲜艳的三明治和乳白色的牛奶。随性地抓起便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雷克斯,今天的早餐是你做的?管家大叔呢?”
“他这两天休假。”
“哦~~~”
说完,大东好奇地盯着眼前清瘦的人,看他优雅地拿起牛奶,一口一口,慢慢往嘴里送。
该死,同样是吃东西,怎么居然也可以差那么多。
感觉到那道灼热的目光,雷克斯竟莫名地有些不自在起来。一下一下,不断加快的心跳。让人手足无措。
这样的情绪,太过陌生。
“汪大东,你吃东西就好好吃,盯着我干什么啊?”
“啊~~雷克斯,我在想,以后要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以后谁嫁给你一定很幸福~~~”
“废话少说,吃饱了就快去学校。”
为何要依恋,为何要缅怀,你说的话,我通通,都放在胸口最左边的位置。
未曾遗忘。
“喏~~接着。”接过水蓝色的头盔,雷克斯熟练地戴上。
“雷克斯,我的摩托车后座,可是只载过你唉,很荣幸吧?”
“我稀罕吗?”
“雷~克~斯,装一下很惊喜的样子,有那么难吗?”
“都叫你别那么多废话了,我们还有十五分钟。”
轻松地坐上软软的皮垫,搂住他坚实的后背。
“抓紧了,我们出发咯。”
任风不断滑过耳际,吹乱黑色的发。
汪大东喜欢飙车,享受不断加快的速度带来的刺激感。
他开车的样子,很投入,很认真。这样一本正经仿佛追逐猎物般的表情,平常一年也难得见到几次。
可是,只要雷克斯坐在后座的时候,他的摩托车,永远是平稳地乖巧地开在路上。
所有的嚣张戾气都全然散尽。
因为,他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因为拥有新车太过兴奋而拼命加速的后果。
是雷克斯苍白到几乎没有血色的脸庞,和不断加快的呼吸,还有,躺在他怀里明明惨白到一副快要挂掉却还想硬撑着微笑的脸庞。
一路背着他不要命地狂奔,直到看到他安静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
才终于感觉,心脏,一点点,开始抽搐,生生地发疼。
差点以为,就要碎掉。
“操~~”一拳砸在医院的墙壁上,隔着浓浓的酒精味,那刻,汪大东在心里暗暗对自己发誓。
这样的错误,绝不容许再犯。哪怕一次,也不可以。
“汪大东,昨天的事,我们现在就要讨回来。”
“靠~~”一个猛烈地紧急刹车,望着从隔壁小巷忽然窜出的一大帮人,汪大东低低地咒骂一声。
“1,2,3,4,•••••••••••10。”
“大东,数清楚了吗?一共是十个人,我们还有十二分钟,从校门口到教室扣掉两分钟,也就是说,我们还有十分钟,你快点。”
雷克斯拍了拍大东的肩膀,跳下摩托车,安静地站在一旁,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喂,雷克斯,你有点同情心好不好啊~~”
站在人群的中心,汪大东看着雷克斯深邃的眼睛,不满地咕哝。只是嘴角,却带着浅浅的微笑,满是宠溺。
“小子,你别太得意了~~”随意地躲开迎面而来的拳头,反手抓住对方的手臂,轻松地将他撂倒在地。所有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对方虽然人多,却也始终占不到便宜。更讽刺的是,汪大东每次出手都只是点到即止,将对手摔倒在地,并不真正伤及要害。
“大东,还有五分钟~~”
好像一场游戏,你在场外,我在场内,隔得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伸出手,却还抓不住,你白色衬衫的衣角。
“妈的~~”一个新来的小子面对这场始终被对手掌握主旋律的缠斗,显得烦躁起来。看到始终站在安静旁观的雷克斯,一时大脑发热血脉上冲,丝毫没有多想,便挥拳揍了过去。
“白痴~不可以动他~”人群中老大样子的人顿时慌了手脚,却来不及阻止。
苍白的脸上留下了鲜红的伤口,细碎的血液,艰难地往外涌出。
“雷克斯~~!”戏虐的表情忽然变了颜色,汪大东一把捏住那只出拳的手:“他妈的,你找死~~”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里,带着隐隐的杀气:“谁准你动他的,你他妈的居然敢动他~”
冷冷地说着。毫无预兆地加大手中的力道。
“卡嚓~~”清脆的一下,是手骨脱臼的声音,现场顿时变得安静无比。对方却只是惊恐地看着他的双眼,发不出一点声响。
任凭呼吸哽咽了喉咙。
认识汪大东的人都知道,他也许喜欢胡闹,却很少真的动怒。作为牧师的儿子,他从来不想过分地伤害谁。
但是,雷克斯例外。
那个一直以来,始终站在他身边的少年,能轻易挑起他嗜血的神经。
所以,聪明的人,绝不会选择动他。
“大东,走了,不然我们真的要迟到了~~”
记得吗?
我们曾一起牵手走过的石板路,我们曾一起打破的玻璃窗,我们曾说过要共同守护的那颗幼苗,如今,已长成,参天大树。
大东,你说的保护
是那么多那么多曾经共同堆积的不舍,还是
为了那一句承诺
你说,雷克斯,从今以后,我再不让别人欺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