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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又遇 电梯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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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明枫的新项目,整个公司的重心都转移到人工智能管家系统上,但林聿作为公司的执行总裁却不能只考虑这些。
明枫推出的无人驾驶系统虽然还不够成熟,但毕竟还是经历了长期的研发,相较于同行其他公司已经算是十分出色了。林聿这一周的饭局基本上都是想跟他谈无人驾驶系统的合作,但都被他找理由婉拒了。
这种行为不仅想来谈合作的人不理解,连明枫的一部分技术人员也不理解。外面怎么传林聿管不着,但对于自家公司的员工还是得好好给一个合适的说法。人家项目组熬了这么久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一点成果,如果被误解成企业之间博弈的工具,对有的技术员来说不免有些心凉。
于是在外面的风言风语传到公司的第二天,林聿把项目组的人叫过去开了个会。
无人驾驶技术并不是明枫最先提出来的,但初版的无人驾驶存在很多弊端,最明显的就是技术和成本问题。
如果无人驾驶想要广泛普及,那它的计算量将会十分庞大。所有道路信息必须得联网录入数据库中,但道路情况随时变化,无人驾驶和人工驾驶同时出现在道路上的时候,系统并不能对人类的反应进行很准确的判断,因此计算量会比“道路上全为无人驾驶”这一理想情况所需要的计算量更加庞大。生产研发和硬件成本也随之成了天文数字。
明枫推出的无人驾驶是根据初代的无人驾驶原理上进行优化和重构的。初代并没有公开相关的技术,在加上这个项目研发成本过高,相当于得从最初的算法开始设计功能实现,因此前几年并没有人愿意接触这方面。
但明枫的无人驾驶也并不完善,相当于一个在初代基础上优化过的半成品。明枫的董事长林明远先生是一个怪人,他能在没人愿意碰无人驾驶的时候成立项目小组不停的往里砸钱,也能在初有成果的时候拒绝所有合作。
林聿将林董的指导精神传达到位,明确表明了明枫是一家专注于技术研发的公司,不会拿不完善的半成品去消费这项技术,即使在别人眼里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果,但半成品就是半成品,后续优化改进的路还有很长。
相较于从头摸索的无人驾驶,智能管家算是在智能家电领域中锦上添花的一笔,因此这个项目刚成立,就有人闻风而动想来分一杯羹。
不过这一趟饭局林总也没去成。
因为对方约的时间是周六晚上。
周六晚上约的饭局,在林总眼里,就跟上学时代距离下课铃响还有一分钟的时候老师宣布拖堂一样,十分万恶且没有礼貌。
如非必要谁也不能让总裁加班,于是林总让许特助直接推了。
从许延那里知道林聿周末没有工作后,林玖大中午的把人从公寓里叫了出来。
林家和张家的基因都挺好,以至于林聿从小就是按着校草的那个级别长的,现在身居高位更是养出了一种气定神闲的成熟气质。即使他穿着休闲的衬衫、衣摆半扎半露的牛仔裤里,手上提了七八个购物袋,肩膀上甚至还挎了一个女士包,但往那一站还是能让人觉得帅的晃眼。
宋晴坐在店里的沙发上等林玖试衣服出来,心里还暗自感慨。
她去过林玖家里几次,也亲眼见过林家的“宠妻”家风,如果林聿要是喜欢女人,那明枫未来的老板娘上辈子估计拯救了地球。不过虽然林聿取向小众,但也没传出过什么绯闻之类的。
宋晴所掌握的关于林聿的信息基本都是来源于林玖,连林玖都不知道她哥谈过恋爱,那基本上就是真的洁身自好了。
普通人对同性恋的认知一向带有一些以偏概全的色彩,因此宋晴才觉得林聿这样简直是男德天花板。
逛街买买买大概是女人的天性,在林玖从试衣间出来没多久,林聿的胳膊上又多了一个购物袋,行动十分不便。
大概是看林聿的样子过于狼狈,林玖刷完卡把林聿的钱包塞进自己的挎包里,趴在宋晴肩上笑了好久,然后大手一挥宣布回家。
所谓的回家也并不是回林家,而是去梧桐锦苑的公寓。林玖大四基本没课,也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为考研累成狗,干脆就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住在公寓里也方便实习的时候上下班。
……
如果不是梧桐锦苑是张家开发的房产,林聿真的会认为这块地开盘以前特地找过有名望的大师来开过光。
以前的林聿不信鬼神也不信缘分,但明明上一秒他还拎着购物袋站在电梯里听林玖和宋晴谈论校园八卦,下一秒电梯门开就进来了一个熟人。如果不是有人闲的没事故意拿他找乐子,林聿真的要相信他跟秦笙之间有什么缘分了。
林聿张了张嘴刚想打个招呼,林玖就先惊诧出声。
“秦笙?”两个带着疑问的字,包含着三分惊讶三分惊喜和四分不确定,跟每一个大马路上偶遇到的粉丝是同样的语气。
秦笙大概是习惯了,把口罩摘了下来,礼貌的回了一句:“你好。”
林玖看了看秦笙,又了眼她哥跟宋晴,很没出息的捂着嘴小声的“嗷”了一下,然后眨着星星眼一脸迷妹的样子问秦笙可不可以签名。
秦笙倒是没拒绝,但林玖在她哥身上的大包小包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出一个适合签名的本子。林聿无奈的叹了口气,朝秦笙笑了笑:“我们住在楼上,等会可以拿周边下来给你签吗?”
秦笙七八年的星途从来没遇到过粉丝住自己楼上的情况,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报出了自家门牌号:“行啊,我住1601。”
倒不是秦笙警惕性不够,事实上为了避免邻里关系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当时梧桐锦苑开盘的时候他就把这一层两户全都买下来了。但楼上楼下这种关系,只要留心很容易知道他住哪里,说跟不说其实差不了多少。
何况能住在梧桐锦苑的基本上非富即贵,真要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也不至于跟他一个小演员过不去。
秦笙对人脸其实不算特别敏感,但在圈子里混的久了,他也养成了遇人先记面部特征的习惯。尤其像林聿这种外貌出众还气质独特的,而且他还是温宁的上司。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觉得林聿挺合眼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