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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世间情为何物 ...

  •   阳光透过窗帘照在脸上,苏绘溪睁开眼睛,看一眼时间,迅速起床洗漱。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依旧是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眼睛,褐色的眼瞳,轻扫的眉,高挺的鼻,有棱角的唇,不笑的时候凌厉,笑起来能融化坚冰。只是眼神不再犀利,变得沉稳,曾经蓬乱的短发,也被蓄成了长发,微卷,黑色。
      岁月似乎很眷顾她,八年时光匆匆而过,除了褪去她的青涩,赋予她成熟的韵味之外,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对着镜子轻笑一声,二十六岁的女人了,依然喜欢素颜,依然喜欢白裙子。固执的坚持着不改变。就算曾经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在大雨中坍塌,重新找回的生命依然可以活的坚韧而有力。

      今天很闲,没有课没有工作也没有小说要写。不想呆在家里想过去的种种,干脆去学校随便逛逛。

      走在五月的北大校园里,自己今天也跟大学生们一样,穿上了格子衬衣牛仔裤帆布鞋。虽然已有二十六岁,可笑的是,大学男生对自己的回头率竟一如自己读大学时的高。

      一直没有吃早餐的习惯,瘦弱的身体会低血糖也是难免的。想起在南大体育课上晕倒的场景,那时候洛凌很忙,忙着谈恋爱忙着学生会忙着干社团,自己一个人躺在校医院的病床上打点滴,窗外人来人往,就是没有一个人停下来。这生活太快了,快的无法享受活着的味道。以前的以前,自己忙着追赶程夕的脚步,以前,自己拼了命的读书工作只为了缓释心里的疼痛。而如今,终于因为生病让自己停下来,才明白自己活得太累太功利。于是从外语系转到中文系,退掉学生会,推掉一些毫无意义的活动。当生活静下来的时候,才知道闲适的格调,最适合自己。
      没有男朋友,二十六年始终没有男朋友。依然不吃早餐,不过再也没有晕倒过。包里永远装着巧克力,纯黑的不加糖的巧克力,每一次头晕的时候都会吃上一口,苦涩在口里漫开,从头一直苦到脚,这时候眼泪总会掉下来,毫无缘由的纷纷而落。

      大二那年认识了辛然,南大叱咤风云的人物。
      两人一见如故,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不是不知道辛然的心思,他眼中的温柔宠溺谁都能看出来。就在两个人的绯闻尘嚣甚上的时候,自己说:“只做朋友。”
      从此断了自己所有的退路。依然有众多男生追求自己,依然跟辛然整日厮混,唯有洛凌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心疼。
      “绘溪,辛然挺好的。”
      “我知道。”
      “那你……”
      “放心吧,我不会嫁不出去的。”
      “试着交往一下也好,别说你对辛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现在的生活我很喜欢。”
      每一次洛凌想自己提起这事,都被自己敷衍过去。自己对辛然,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吗?这话连自己都不信。
      感觉有,很温暖,很舒服,很安心,就是没有心动。

      如今辛然依旧独身一人,而自己恰是他的搭档。
      亏欠他的,怎么也还不清。
      辛然确实是个好人,好男人、好男友、好丈夫。只是自己就是爱不起来,自己的感情,及不上他的千分之一,这让自己怎么跟他在一起。
      伴随自己大学三年的绯闻如今依旧环绕身边,公司里得女职员看自己的眼神,已经由羡慕变成了怨愤。可辛然的眼睛却日益单纯,不再提起任何有关两人感情的事,有时候甚至拿自己跟别的男人开起玩笑,只是自己懂得,辛然的心,一直放在自己这边。

      不自觉的又想起简风和程夕,这两个改变了自己人生的人。

      “快点走啦!”
      “干嘛去?”
      “喂喂去!“
      “洛凌啊,注意你的形象!形象!!简直就是一只知道吃的大美猪!”
      “嘿嘿,绘溪啊,那是谁啃羊腿撑翻了打了一周的点滴啊?”
      “你个死丫头!那都是历史了!”
      “我就喜欢听被称为历史的新闻。”一个突兀的声音插进来。
      回过头,是笑得促狭的简风。
      “啊!大帅哥是你啊,咱们认识认识!”洛凌跳起来。
      “绘溪绘溪,这就是我昨天跟你说的那个非常酷的拒绝女生表白的帅哥!超酷!”洛凌赶紧补充。
      无奈的抛给洛凌一个大大的白眼。“简风,你很有风度的么。”
      “呵呵,绘溪,谢谢夸奖。不过呢,我还是对你的胃口更崇拜些。”
      脸已经无法控制的红了。
      “……”
      “呀!你们认识啊!绘溪,这么一耀眼的优良品种你怎么不跟我说呢?太不够意思了!”
      “洛凌,咱能靠谱点么?”
      “我怎么啦?”
      “这么一优良品种没有要保护的花朵才怪呢!你就别破碎那些星星们脆弱的心了,你的何越泽已经让广大女生们恨之入骨了,我可不想跟你一起无立足之地。”
      “绘溪~”
      满脸无奈的把像虾米一样黏在自己身上的洛凌扯下来,绝对不看她的脸上皱巴巴堆起的委屈。
      “简风,我们要去吃饭,回见了。”
      “一起不好么?能请两位大美女吃饭实乃我今生最大的荣幸。”
      “好啊!去‘黑森林’,我们要吃东北菜!”洛凌又嚷起来。
      “没问题。”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距离舞会那晚已近一个月。这一个月,绘溪学习复习准备竞赛写稿子忙得不亦乐乎,期间还要不停的被洛凌拉去看篮球赛足球赛听她在耳边聊八卦。最近一次看到程夕是在高一高二足球赛上,橙红色的球衣,鲜明的一号,漂亮的抽射,都丝丝牵动着自己的心,像钢丝一样,将自己捆绑,作茧自缚。
      今天上午在课上又听到物理老头大肆炫耀程夕在奥赛中获全国二等奖,而且暗示自己要努力。
      心情免不了的低落,为什么就是逃不过被拿来比较的命运,而且那个人是程夕。学校里所有的人都知道高一程夕、新高一苏绘溪,相提并论。你们都以为我跟程夕的距离很近很近,无论过去或是现在,可小女生暗藏的细微心思,谁又知晓。
      下午又被同桌告知程夕跟林依依行为亲密,有发展前途。所有人看到的都是自己的成绩、外貌、或是家境,以为自己光鲜亮丽无忧无虑,以为自己被男生追捧无限荣光,想要变成自己。可是,我也是十六岁的女生,就算心很大不会被小事烦扰,就算成绩很好不用为高考忧心,但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是女生,无法避免的敏感纤细,患得患失。

      简风一个人坐在餐桌旁吃早餐,桌上放着一块三明治、一个苹果和一杯牛奶麦片粥。独自在美国八年,早已能将自己的一切打理的清楚条理,而且练就了一身好厨艺。想起自己锻炼厨艺和注重养生的原因,不由得哑然失笑。又想起了自己跟绘溪一起吃的第一次饭。

      “锅包肉、鲶鱼炖茄子、酱骨架、猪肉炖粉条。绘溪,我就点这些啦,换你的。”
      “拔丝地瓜、鸡刨豆腐、糖醋黄瓜、炒包心菜。”
      “哈,傻眼了吧,我跟绘溪一起吃饭就是我点荤菜她点素菜,然后一起吃。”
      “你们两个女生,能吃这么多???”
      “别小瞧我们。先做好心理准备,到时候别吓着。还有,不许跟别人说。”绘溪理直气壮。
      “呃,没问题没问题。”

      那天绘溪跟洛凌将所有的菜一扫而空,穿着宽松格子衬衫的绘溪,都能看得出撑得鼓鼓的肚子。
      满足的笑容,孩子气的吃法,都让自己看到了一个轻易看不到的苏绘溪。完美优雅的气质、凌厉强大的气场、聪明冷静的平和下面,竟藏匿着这样可爱的一个小女生。
      也就是从那天起,自己开始沉迷于厨艺,只为了能看到她满足的一笑。一年又一年,最终还是没有让她吃到自己亲手做的饭菜,要比“黑森林”好吃不止十倍的饭菜。在美国的八年,明知道她吃不到,永远都不会再吃到,却依旧中了魔一般,不停地做,不停地重做。直至炉火纯青。
      昨天看到她,比起前更瘦了。一个人在北京打拼,再辉煌也是累。她还是一个人,身旁没有人去照顾去呵护。知晓她的倔强,也知道她的能力,只是一个女人,再坚强,也总需要被男人来疼爱。比以前更冷静更犀利的眼睛,这下面究竟隐藏着多少的辛酸,那个开怀大吃的女生,那个笑得灿若桃花的女生,还在不在?这八年,你过得好吗?
      我做的饭菜,只想给你一个人吃,没有了你,做得再好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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