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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姓于的小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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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于的小三太猖狂!
水水说于书澈不是坏人。这话不假。可这世界上真正十恶不赦的人能有几个?更何况,有些坏人对别人不择手段,宁愿我负天下人。但是对自己的爱人却并不坏。实际上,像于书澈现在这种做法,有些不像他了。(虽然我觉得要小三找原配,低头,是件很解气的事儿)这么骄傲的于书澈是不愿意承认失败的。特别是败在一个象王铮这样,看起来并不是非常出色的对手手里。他不明白,他比王铮差的是什么?
在他的价值观里,大概是觉得愿赌服输。爱情中也要适用优胜劣汰法则的。却不知,世上最难测的就是一个情字。爱情并见得一定要双方对等,并见得要同等优秀,一时的火花四溅不难。难的是一生的相守。在漫漫人生路中,能让两个人一直走下去的因素太多了。而远非只要志同道合,理解信任。理解信任一类的只是知己的必要条件。但知己和伴侣还差着层次呢!
于书澈不明白,像小铮这样的男孩能跟了李天阳四年,身上必有过人之处,也必有李天阳深爱的地方。只不过这些地方被岁月遮去了风华而已。于书澈何尝又不是如此?再风华再妖娆,看久了也不过是两只眼睛一张嘴。
于书澈不明白。李天阳离开他,或许并不是他不够好。而是李天阳的胃口被养刁了。任何一个经历了那样一个男孩全心全意的崇拜、爱恋的人。见证了一个男孩由青涩中走过的人,纵然再无心,都不可能全然忘却。初恋尚且让人难忘,何况人生最美年华四年的相守。
李天阳最大的敌人,不在于他是不是足够优秀,足够努力。而在于是否有足够的爱、足够的牺牲。你手中的这个人身上带着别人的印迹。那种历经多年打印上的爱的痕迹,是不可能去除掉的。
记得曾经看过一篇牛嫂的文。那个男人为了所谓的般配、理解甚至文化教养上的差距抛弃了当年和他患难在一起的男孩。可在此后,他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感觉。不是后来的人不优秀。而是因为他的胃口被养刁了。世界虽大,他却再也找不到一个大冬天愿意光着身子先把被窝捂热再让他上床的人。更找不到一个宁愿自己不吃肉但却要省下来给他吃的人,找不到几年不肯买新衣,但却让他永远光华体面的人。
差距就在于人心。在于情爱。你熟读恋爱宝典却未见得懂得什么叫真爱。再火热的H,经过岁月的洗礼,可能并不如一粥一汤来得持久。像李天阳这样的人大鱼大肉吃够了后,又会想清粥小菜。人心就是这么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