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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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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手受是某杀手楼主捡的孤儿。因为直到一只蜘蛛落在弃婴襁褓间开始结网,才让楼主因孩子的命硬而心软收养,所以大家就给受起了“阿蛛”的贱名。

      楼里拿钱办事,受因为命硬心更硬而无往不利,取了某大人物的人头后,名扬江湖。一点刀光如春蛛吐丝,轻而细,却是一线索命。

      受人杀多了,心也麻了,开始思考人生想要金盆洗手。

      楼主疼他说可以退隐,前提是你得杀某天之骄子,我们派了几个人都失败了,这小子太警觉,武功又冠绝本辈,要另辟蹊径。

      受为了退休一口答应,苦研旁门左道,听从别人建议决定走怀柔路线——反正是最后一单,耗时耗力没关系。

      他要勾引攻成为挚友,趁人不备一击毙命。

      受没多少社交经验,就精读话本,兼之去花楼坊间探学奇技淫术,又强挖攻之隐私底线,酝酿出接近的人设与巧遇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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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给他成功了。

      攻开始和受在茶楼对饮时,受大为疑惑为何前辈说攻戒备,看他这和煦的春风笑面,感觉在茶里下毒指不定都能行。

      但受非常之沉稳,他勒令自己必须给生涯落下完美序幕,为此潜伏个春夏秋冬都不是事。

      受沉浸式演戏,越演越投入,演得炉火纯青、天人合一。

      他都感觉自己这个人设的套子浑然天成,加上就搞这一件事,不用天天像切菜一样砍人,越来越觉得人设有血有肉、宛如实人。好像自己真的是金石城南的秦公子,虽然父母早逝,但单名的一个“珠”字能证明也曾是家人的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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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先表白的。堂堂问剑山庄的大少爷,在受面前像个愣头青,天天各种花样夸受,甜言蜜语像不要钱似的。

      阿蛛真的怀疑什么光风霁月的君子名头是家族给攻营销的,这不恋爱脑吗。

      受先前在问剑山庄杀的人不多,只一次,但意义非凡。

      那是他十二岁,第一次出楼接杀人的单子,先前都是在楼里暗无天日的斗场石室练刀。初出江湖斩的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问剑山庄当年的一位旁系……算起来还是攻的三表叔。

      花园一刀封喉,他又慌乱戳了两下,少年哆嗦着手指逃出带着腥味的深夜。那年东方熠应该才十岁,受还从未听闻问剑山庄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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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他对问剑山庄所有的印象了。

      不过现在应该多了一条,因为受正在做该山庄大少爷的娇妻。

      攻对他好,巨好,出门赴宴笑意温和又疏离高傲的翩翩公子,在偏院给受端茶都要把浮沫先撇了。

      攻喊他“阿珠”喊得缠绵悱恻,一把清冷的嗓音甜得扯出细细长长的蜜丝,平康坊南风馆弹琴的小平安唤受都没这位大少爷甜腻。

      受有时觉得日子要过昏头了,从来没有人这么宠他,这么对他好,这么觉得他好,这么爱他。

      楼主最疼的小辈是他,中间也隔着刀锋的冷光,而东方熠的爱比烈火烧金更纯粹,明确清晰的表达像生死界限一般分明。

      他像活着呼吸一样喜爱他,自然得像要家的蜘蛛开始结网。

      在庭院的桂花树下,在城东湖心的小船上,在甜糕升腾的雾气里,在层层叠叠落下的帷幔中,在绿纱窗外的春夜时分,起伏连绵的虫声絮絮叨叨像念着蛩界超渡的经文,冬雪细碎就是经卷的飞屑。他扣住他的五指,他喊他的“阿珠”,是熠熠生辉的珍珠的“珠”。

      不用在灰尘中吐丝,无须在墙角攀援,他不再是谋生的小虫,而是匣中的明珠,垫着丝绒被人捧起。

      阿珠。
      我的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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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开始有点惶恐这种日子的结束,但却一刻不敢忘记这是自己退休的最后一关。

      人言过刚易折,他却从不敢放软一寸身段,害怕贪图暖春的奢靡是万劫不复的开端。

      攻的命既是任务,是难留的,阿蛛神经质地咬着指甲开始谋算来世。

      先前一次机缘,万佛寺的大师为他透露过轮回之路的天机,受对人有转世坚信不疑。这也让他杀人头点地时心中轻快一点,每次刀锋出鞘,受都在心里念一句:早入轮回。

      等攻转世之后,即使没有记忆他也要重新开始!无论东方熠投胎成走贩小卒还是恶盗之后,他也要继续做这个灵魂的阿珠。

      第二年秋末,秋虫哀哀地叫,攻从西市买了受最爱吃的烧鸡。入了夜,庭井泛着冷气,黄叶覆水,很多小虫子在这个时候都死绝了。破川刀旋进攻的腹部,受脑海里回旋着,他今天也要走了。

      攻吐血,眼中笑意未减。他温声说:“阿珠,你想不到吧,我第一次见你这把刀是十岁时。三表叔欺辱我们孤儿寡母,那时我每天都想和他同归于尽。一个晚上我提着柴刀、”他咳出一口血,声音低了下去,“去花园里堵他。那时我连武功都未入门,真真是要与他破釜沉舟。”

      受大脑空白,抽出刀来,攻身体里滴沥溅散的血线连绵黏腻像鲜红蛛丝。

      “你在月光里天降,像神仙一样,一刀杀了恶人。后来我打听到那是你第一次出摘星楼。那刀好快。”大公子笑了,“虽是第一次,刀却比今天快。阿珠。命还给你了,下辈子我就不喜欢你了。”

      说完他就断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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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蛛一辞摘星楼,二拜万佛寺,三闯往生刹,可算是给他寻到了确定人转世的方法。算了百次攻的投胎,受渐渐期待起来,杀进魔教强吞灵药,保证了自己的皮相不会变。

      虽然人转世后没有记忆,没喝到孟婆汤保留记忆的几乎没有,他还是非常渴望谁能认出自己。

      受并没有像自己曾计划的那样游遍山川湖海,而是在金石城东的一隅晃荡了十七年。

      抛去带着疼痛的蛛与珠,“秦忆”是他给自己取的新名字。

      以前攒下的银钱挥霍都足够,他只是看着一家糖糕铺子老板夫妇的公子,从开口学语到抱着布包去学塾。

      公子认识他是街角宅子的怪人,这么多年也混了眼熟。“忆哥。”他向他点头示意。“忆先生,早。”是他彬彬有礼的问好。

      小公子有隔壁的发小,傍晚他们就坐在廊檐下吃糖糕,下雨时发小跑去学塾门口等,两人撑着一把油纸伞,小公子的手搭着好友的肩头。

      受眼红了,因为以前他非常缺爱,非常非常没有安全感,攻会注意与其他朋友保持距离,什么接触都给他充分的特殊化,让他安心。

      转世后的攻什么都不记得,是新的白纸,以前那些晦暗的春夜,终究只在受一个人脑海中咀嚼。

      他想等攻成年了故技重施,灵魂是不变的,那很多东西都是根深蒂固,他有信心让他们续上第二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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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的加冠礼就是寻常人家的仪式,街坊道贺时受提着一饼新茶也来了。他蹭了两盏薄酒,醉得一塌糊涂。

      连攻的发小都回家去了,受还晕乎乎倚在宅子门口。

      “忆先生,”攻推他,“您可还起得来?”

      受不聚焦的眼神望着门槛,看到一只小虫在细伶伶的丝网上爬。春天这种蜘蛛开始给自己造容身之处了,他指着蜘蛛和它在晚风中飘摇的网说,“这虫子我知道,寿命只一年,一生只织一次网。它死了,曾经吐丝做的家还脏兮兮的挂在原处。”

      攻沉默。

      受笑着拍门槛,“我却相反!我的家没了,寿命却能掷出二十年去。”

      攻含着疑惑和探究的眼神居高临下望着他。受这二十年已经确定攻是彻底没有记忆的新生子,他带着醉意诱导他。

      “这蜘蛛春生冬死毫无期待,但我还带着期待活着,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受眼含泪光,软的光,和刀背硬冷的光不一样,这么多年只有攻给过他那样的爱,他再也离不开了,他的网,他的家。

      攻长长叹了口气,俯下身去,在受的半梦半醒间,他的声音清贵疏离,依稀是问剑山庄大名鼎鼎的大少爷东方熠,从籍籍无名到天下皆知。

      下雨了。初春傍晚的雨黏腻拉扯像吐得断断续续的丝,草籽味土泥味尘霾味蒙上来,雨滴坠在那蜘蛛新结的网上又像极了剔透的小小明珠。

      “别期待了。”攻的声音从丝雨里飘过来。
      “阿蛛。我一生也只织一次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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