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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所谓乱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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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乱世,本就要饱饮一切人等的鲜血。陷于其中的,不管你是敏慧的,愚拙的,勇悍的,懦弱的,不管你头脑清晰,自有一番抱负,还是浑浑噩噩,只愿随波逐流,总归泥足深陷,全搅和在一起,总得磕磕绊绊的往前踉跄。陷在泥沼中左冲右突,总难得全身而退。怕是那些全须全尾活过这乱世的,也得留下点永难磨灭的伤疤。
我们以欲望供养这乱世,乱世又攫取牺牲以为回报。每头陷在里面的野兽都得撕的满头血,咬的一嘴毛。豺狼虎豹尚是朝不保夕,沈嘉礼这只爪钝牙酥却又胃口不小的黄鼠狼又怎么讨得了好去?可是黄鼠狼也要有黄鼠狼的幸福生活。
这原来是一只要面子的黄鼠狼,因为知道倒下会被践踏,所以慎而慎之。可是,吃一吃,喝一喝,调戏调戏小田鼠,就这样长大的黄鼠狼颇有几分懒散,很愿意过有点小享受的小生活,愿意在他的小王国里当个安安稳稳的老大,全不顾这乱世的意愿。后来几番折腾,这又成了一只破罐子破摔,自愿短视的黄鼠狼,虽然意识到时局凶险,却愿意居住在自己的甜梦中,况且也挣不脱,于是心安理得。
黄鼠狼生活得其实很没有安全感,生来不同,又奢望永远舒坦,愿意有点权势来托着自己,也总想多捞着点黄澄澄的金子来填补自己心里永远填不满的空虚。有点小聪明,要是太平时候,也许也能皮毛鲜亮的过完一生,可是这是一锅炖的乱世,目光短浅志薄气短的黄鼠狼靠他那抓抓挠挠的小爪子,也就只能戏弄戏弄田鼠了。
可却只有黄鼠狼这种小野兽是可爱的。我们也都只是关注着生活的小人物,太凶猛的野兽实在欣赏不来。黄鼠狼有柔软雪白热乎乎的小肚皮,懒洋洋的仰躺着扭动的时候实在招人爱。那扑腾扑腾的小爪子,即使偶尔抓伤了谁,我们也觉得那小爪子是挠心肝儿般的招人疼(?),或是有时急得红了眼,露了坏水,乱抓乱咬发一通狂,我们也只想拍打一顿他肥嘟嘟的小屁股(?)。
这样各种势力如飓风席卷东西,冲突南北的乱世中,黄鼠狼保全自身已是难得,何况还要从风眼中叼一块肉藏着备着,真是绝无幸理。我倒是希望他目光长远一点儿,意志坚强一点儿,可黄鼠狼又不是鲲鹏,目光既不深邃,也绝飞不高远。可竟因为这是一只目光短浅,纠缠于欲望的黄鼠狼,才让人感慨系之。
现下这只能力不足又运道不好的黄鼠狼已经被生生炖成了一锅黄鼠狼羹,稀烂得任谁都可以来蹭一口,不必担心牙口不好。倘使后来有机会被重新收拾齐活,变成一只田鼠的话,我满心希望来一只赖皮猫陪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