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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来如此,我喜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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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日记上写过你的名字。
记着的是你的生日。
“今天是3月13,我在这里祝你生日快乐,要开心,要幸福,希望你也喜欢我。”
当然,最后一句是漫漫长途的幻想。
备忘录里残留着我们之间的回忆。
一个月后,我才敢确认我真的喜欢你。
骄阳当空照,我穿着白色T恤,老师让我把讲台上的作业送去办公室,最上面那一本是我的,我刚放到办公室的桌上,我就看见你匆匆赶来,你把手中的作业放在我的作业上,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我看着我们叠在一起的作业,直愣愣的,这算不算间接接触…那作业上写着你的名字,笔峰勾人的字,何尝不是我的回忆。
老套的剧情但成了我那日的羁绊。
怎么回事?突然就确定了,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是最好的名句。
看向你的眼神里都透露着喜欢,你知道吗。
漫长的夏天,燥热的,烦闷的,每个人都热到昏厥,只有头顶的电风扇慢慢悠悠,无事所干的在转动,明明是睡觉的时间,我却怎么样都睡不着。
悄摸转过头,虽然我们差了两个座位,但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你,你静静地趴在课桌上,电风扇扇动你领口的衣角,呼吸变得黏腻且沉沦。
原来如此,我抑制住自己的内心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