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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红烧肉 ...

  •   答案是陆骁。
      长相憨厚的男大学生在五楼撅着个身子,脑洞大开地垂下连着电线的插电板。一下一下撞着程嘉瑜卧室的窗户。
      正敲得起劲,窗户刷拉一声开了。怒气冲冲的程嘉瑜探出半个身子,先给陆骁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唇瓣无声地开开合合,吐出大量优美的中国话。
      骂爽了这个差点吓死他的家伙,程嘉瑜神气清爽地缩了回去关上了窗。
      只留下陆骁一脸懵圈地在五楼凌乱。
      苍天可鉴!他刚刚听到楼下又是有丧尸吼叫,又是有碰撞摔倒声,吓得他瑟瑟发抖。这不是见动静平息了,赶紧看看自己周围难得的活人还活着吗?
      以及,他还想问问那位开车冲进小区,乱撵丧尸的猛人是哪位?怎么看着挺像程嘉瑜的合租室友。
      敬畏地看了一眼楼下停着的,轮胎上满是肉泥和血浆的肃杀奥迪。陆骁默默地缩回了自己的小窝。
      他觉得这个世界的人类好像分为了两种,一种成了丧尸,一种在偷偷进化,两边都不带他玩。
      李蒙睡得很沉,直到天色暮晚,夕阳的余晖照在他脸上,那双眼才缓缓地睁开。
      意识逐渐回笼,他一下子坐了起来,焦急的左顾右盼。环境是熟悉的卧室,但是却只有他一个人。顾不上丧尸会追逐声源,李蒙嘶哑地叫喊出声:“程嘉瑜!程嘉瑜!”
      正在厨房忙活的程嘉瑜连忙端起电饭锅的内胆,转身差点和李蒙撞到一块。对方钳着他的手臂,上上下下的仔细看了一圈,才松了一口气的随意说道:“我还以为你被那只丧尸伤到了…”
      程嘉瑜无辜的举了举手上的内胆,里面盛着一锅已经冷下来的饭。
      “我只是想着一天都没吃饭,来厨房看看饭有没有馊掉。还好,温度还没有高到一个白天都放不住。”
      李蒙帮忙拿了两个碗和两双筷子,跟着程嘉瑜返回了房间。
      放下碗筷盘腿坐在地板上,李蒙伸出了右手,一小簇橘红色的火焰从他掌心里冒了出来,程嘉瑜不失时机的翻出一根蜡烛凑上去点亮,默默看了他一眼,李蒙声音低缓的开始诉说着自己的经历。
      “如果不是突然觉醒了这种特异能力,我根本不可能回来…”
      据李蒙说,昨天上午做好饭菜出门时,他就有一点不舒服。可是请假扣全勤,只能强忍着去上班。
      等到了午休结束,下午工作时,这种不适就越来越强烈。过于强烈的眩晕让他不得不借尿急的理由去厕所想闭目养神个10来分钟。
      当李蒙反锁了厕所的门,坐在马桶上靠着冲水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失去了意识。
      再度睁开眼睛,卫生间里飘荡着一股血腥味,周围回荡着一种低低的,像是野兽又像是人类无意识的嘶嚎声。更远一点,还有哭泣与扭打声。
      李蒙下意识想出去看看。开门一转头就对上了一只穿着保洁制服,脖子只粘连了一半的怪物。
      它嘴角沾着血迹,兴奋张开的嘴巴掉出了一块发黑的内脏碎片,冲李蒙猛扑过来,腥风拂面,像是死神驱使着恶魔来撕裂人类的生命。
      “我不想死,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想死。”
      程嘉瑜安静的聆听着,坐在他对面的青年重述了一遍当时的想法,接着回忆后来发生了什么。
      “那团火,突兀的从我手里冒了出来。我本能的挥手抵挡,火烧到了怪物的身上,把它烧死了。”
      李蒙用一种莫名出现的特异能力杀死了那个怪物,他足足呆滞了十几分钟。才有勇气去看一看卫生间外面发生了什么。
      办公室里也游荡着一个怪物,更多的在走廊奔逐仅存的几个活人,他们凄厉的呼救着,被围攻着撕下血肉。
      血淋淋的现场刺激着李蒙,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发白的李蒙迅速掏出手机,给自己的置顶发出去了条消息。
      (外面很危险,藏好,等我回来)
      “我解决了办公室那个,找到了我们老板的车钥匙。本来想一口气赶回家的,但是用了几次特异能力以后,我就非常非常的疲倦。夜里又不敢开灯,只好躲了一晚。天亮调整了下状态,就开车回来了。”
      狭窄昏暗的房间里,橘黄的烛火跳动着,照亮柔和着青年的眉眼。蜡烛连一半也没烧到,李蒙对自己惊险跌宕的归途就已经概括完毕了,轻描淡写得仿佛那个累的回家倒头就睡的人是程嘉瑜的错觉。
      不管经历了什么,他们终于重逢了,等待他们的是更严峻的未来。此时水电皆断,这锅冷饭都是现代化最后的余温。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现的特异能力,用了以后就会很累,精神非常疲倦。这种描述让程嘉瑜觉得似曾相识。
      怎么让人想起了那碗泡面?也是从他的想象里莫名其妙的出现,他也在泡面出现后大睡特睡。
      看着李蒙已经端起了碗,就着凉水稀里哗啦的吃着冷饭。程嘉瑜试探性地问他:“唔,我有个问题,就随便问问哈。李蒙,你想不想吃红烧肉?”
      李蒙用眼神传达了自己的疑惑。他不明白程嘉瑜怎么会问这个问题,他当然想吃,他特别想吃,他最爱吃的就是红烧肉了!
      还记得在过去吃不饱穿不暖的初高中时代,李蒙14岁生日那天。程嘉瑜央着姑姑程思娟,用自己的生日蛋糕,换了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
      那天中午,被喊去程家吃饭的李蒙一连干了4碗饭。他珍惜的夹起一块,油汪汪的红烧肉肥瘦均衡,酱色的最外层软糯外皮入口即化,中间一层肥肉炖的像是果冻,下面又垫着一层甜丝丝,软烂烂,滴着汁水,筷子一戳就松散的瘦肉丝儿。肥肉叠着瘦肉,勾的几个孩子口水直流。
      李蒙能就着一块红烧肉吃下一碗饭,咬一口外皮,扒一口,咬一口肥肉,扒一口,再咬一口瘦肉扒一口。添一点汤汁,一点都不嫌腻,拌匀大口地吃。
      4碗饭他只吃了4块肉,克制地把大部分肉都留给程家人吃。
      等他放下碗筷,程思娟大着嗓门嚷嚷着说要减肥。把自己碗里没动的那块,夹到了李蒙的碗里。李蒙小声地说了句谢谢,一口包在嘴里吃了个整块。
      那入口化开的一整块红烧肉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食物。
      香气飘飘地喂饱了他饥饿的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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