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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色衬衫 ...

  •   第一次见到季煜的时候,我是很喜欢他的。
      那是来自路边擦肩而过的惊鸿一瞥。
      彼时我正匆忙赶去学校,临时通知的加课在那个夏天是比通知体测还要让人烦躁的事情。
      那一瞥如同先前的每一次一样,仅仅是看一眼,心底感慨一声,便继续匆匆赶路。
      生活本该这样,走自己的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路上的人总是见了又别,是常态。
      只是没想到,我们会再相见。
      那是当日夜晚的一场热闹的live,台上的乐队是我近日最爱,本想冲在人群最前蹦到失去神智,可惜来得晚些,只好匆匆上了二楼。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
      他不该对我有印象的。
      在看到那张白日刚见过的脸时,我有些恍惚地想。
      毕竟初见时我的形象算不上好,手里拎着匆忙给朋友带去的奶茶,背上装着刚从书店淘来的不少国外诗集的书包,一副怨气深重地赶路者模样。
      但他还是记得了,并来主动搭了话。
      内容大致是“好巧,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样的老套路,只是他实在好看,黑色的衬衫垂感很好,隐约能看得出衣服下大概是精壮的。
      他有需要我仰头踮脚才能亲吻到的身高,聊天间能看出他有丰富的阅历和渊博的知识,还有一双指骨泛着粉红的漂亮双手。
      一个完全符合我喜好的人。
      所以接受这样老套俗气的搭讪也没什么。
      我以为这样的人该喜欢什么音乐会,至少不该出现在这样喧闹的,楼下还在群魔乱舞的混乱里。
      但这是不错的演出。
      我爱这样的喧闹,它让我在失声的时候可以感受到一瞬间短暂的自由。
      他那时还不知道我,正如我不了解他。
      我们谈天说地,从聂鲁达的诗聊到学校边的那家昂贵且并不舒适的酒店。
      说起昂贵,他的衬衫看起来也很昂贵。
      袖口的扣子孤零零地垂着,他抬起的手腕漂亮得让我想就地找笔画下。
      “或许,你介意我画你的手吗。”
      我这样问。
      “当然,但作为交换,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于是我拉开了我的背包,那里只剩下一本书,是我打算今晚回酒店看的。
      是的,没有本子。
      我在书尾的空白页画了他的手,右下角落下我的名字。
      池欢。
      撕下那一页递给他时,能看到他的眉眼中是含着笑意的,而后能听到声音里也是。
      “我叫季煜,李煜的煜。”
      亡国之君?
      不太吉利。
      他似乎很擅长看人表情,捏着那页纸的手指僵了僵,看着我笑,
      “别担心,我的公司还好好的。”
      原来没在上学了。
      我有些奇怪地如释重负。
      可能是担心他见到学校里的我吧。
      嘈杂的环境下交流需要靠很近,就像是夜店里聊天的人总是耳鬓厮磨的模样,靠的近却并不意味着暧昧。
      但可以知道的是,他身上那股很淡的香,大概是某种木质香水,让我一瞬间联想起下雨天潮湿的木头,我认为并不好闻。
      演出散场,人陆陆续续离开,我们加了联系方式,便道了别。
      临别前最后一眼,看见的是他解开了黑色衬衫的第二个纽扣,露出漂亮的锁骨。
      真是漂亮的衬衫。
      感慨着,我快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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