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啦,只是个小短篇。
今天偶然翻了出来,看完之后,感觉以前的自己不懂技巧,不懂文法,却意外地,蛮流畅。
“热爱”这个东西,果然最好使。
我记得这篇的开端,是另外一个姊妹篇。那个故事是更早时写的,早到我忘了是什么时候,
只记得那天的太阳很好,我坐在纱窗前,握住0.35的笔,在笔记本上一字一字写。
身前是漆面斑驳的老式红桌,身旁是从树梢穿下的风。
写了一个下午,画上句号时,小指指腹上都是墨。
那时写文,完全没有任何的功利性,仅仅是出于热爱。用我喜欢的一个作家的话说,就是:心火难熄,不吐出来,就会烧死自己。
那种状态真的很舒服,每一个字都是按着我想要的来,人物会自己安排命运。
愿我能找回那种状态,愿我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出自热爱。
谢谢大家阅读呀~不需要占用收藏,不需要浪费灌溉,如果这个小故事恰好对你有所触动,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