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决定发疯》正文第三人称|1v1sche|求收藏么么么~
是这样的。
我意识到我是一本小说的路人,是在我死后重生的那一刻。
一个自称来自未来的系统告诉我,这已经是我死掉的第三百六十六次,每一次都是以路人甲炮灰各种姿势替主角们死掉。
系统说想活命就要抱紧主角大腿。
首先那几百次我不知道,然后说一下第三百六十七次的我。
我是一名勤勤恳恳007牛马。
我上班被周扒皮骂,下班被父母骂,但我依旧对生活充满希望。
然后刚付了房子首付,沉浸在老公孩子热炕头的幻想中。
就被五马分尸冲进了下水道。
理由居然是反派错把我当成了女主……
老天啊,我这么普通,还有一脸雀斑,反派是眼瞎了吗。
当然,我心里清楚根本不是反派眼瞎,而是主角光坏和路人甲炮灰的缘故。
是的,小说里炮灰没有人权,一切的一切都是主角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所以呢,我就要跪舔主角吗?
大家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可是去他大爷的!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于是我决定要发疯了。
当然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第一步,肯定是从主角下手。
但我万万没想到,原世界的小说居然是一个百合小说。
主角是女的。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同。
应该,不是吧…
——
预收《折辱高岭之花后火葬场了》宝宝们求收藏么么么~!
文案:顾淮榆一朝觉醒,不仅发现自己是一本书里的路人甲,还被一个名为“火葬场”的系统绑定。
系统要求她折辱书中的高岭之花,让女主爱上她,然后再羞辱她,折磨她,抛弃她。
穷且虚荣的顾淮榆为买奢侈品欠了一屁股债,听到有丰厚奖金,一口答应。
某天她顺手牵走一只价值三百万的狗,人被抓,嘴还在狡辩。
而狗的主人碰巧就是她的任务对象——女主沈希。
没钱的顾淮榆在别墅当苦力,被要求每天照顾狗。
顾淮榆对有钱人天生带有有色眼镜,觉得沈希是在故意羞辱她。
白日里的沈希高高在上,气质矜冷,一副不可亵渎的清贵模样。
结果夜里不小心走错房间,撞破沈希在床上叫她的名字,声音喑哑黏糊。
掌握沈希喜欢她的秘密,顾淮榆立即翻身做主人,拿捏高岭之花。
把别墅当自己家,把女主人当保姆,享有钱人生活,以折辱沈野为乐。
沈希抱有一丝希望,心甘情愿被差遣,只求她别走。
甚至在世家子弟的高尔夫聚会上,无视全场震惊到惊悚的目光,当顾淮榆的捡球门童。
几乎把心掏出来,可顾淮榆还是要走,并且告诉她,她从未爱过她,一丁点都没有。
顾淮榆走的潇洒,前脚走,后脚系统发布新任务,请追回高岭之花,并再次得到她的心。
顾淮榆:你故意的吧……
被车撞,被雨淋,被人捅。
结果用半条命就换来一个心死的眼神、和一句“我不爱你了”。
幸灾乐祸系统:火葬场精髓get,亲,请继续保持呦~
顾淮榆:…………&$#%!
1v1+he+sc/酸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