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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阿尔芒 免不了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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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不了让家人担心一整晚,知道我们的事家长都夸胡卿做的对,我哥竟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第二天我正在家写作业,听见熟悉的口哨声赶忙跑出去。他拿着游戏机要还我,看见他身上斜跨的背包,我的笑瞬间凝固了。
“哥……你要走了吗?”
他要回去读大学了吗,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吗。
“哥你不能走,你还欠我10个棒棒糖呢……呜呜呜……”
任谁的声泪俱下也没有我这么快的。我只想求他不要走,除了抱紧大腿没有别的办法了。
他教我游泳,带我爬山,跟我谈心,他叫我小言子,我对他建立了百分之百的信任,重要的是他不拿我当小孩子看,我们一直是平等的相互的,春台只会嘲笑我,二狗就是个傻子……他是我交到的唯一的、真心的朋友,想到这些我更加难过。
这就是我开篇说的哭得最惨的一次。可是我再怎么哭也没可能阻止他要走的事实。
没多久我就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十个我没吃过、没见过的不同口味的棒棒糖。
这一年是1987年,我9岁,他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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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我长到了17岁,五官和身高越来越出类拔萃。
女同学们此时迷恋的是金城武、郭富城,哥照着镜子觉得自己也不差啊,这双眼睛又大又亮,还藏着点淡淡的忧伤,关键是哥睫毛的长度,方圆百里找不到对手。
虽然从小被夸漂亮,等真到了自知的年纪,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了起来。
收到的小纸条小情书越积越多,打篮球围观的女生尖叫声一波一波,大胆的姑娘追在我身后跑,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样的事,又不好意思当面拒绝人家给人难堪,就老是躲着她们。
久而久之,她们也都知道我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偶尔打开纸条看看,都是什么“第一次见到你怎么怎么……”“看你打篮球的样子好帅……”怎么说,都太肤浅了,跟我理想的恋爱……或者说爱情,相差太远。
半强迫读完了我爸的书架,我深知自己是一个情感的理想主义者。自从冬妮娅穿着那双红色小皮鞋,从文字里一溜烟儿跑进哥脑海里时,哥就小资了,就浪漫了,哥就钟情于幻想了。
保尔的幻灭没击垮哥,是那本稍大时看的《茶花女》让哥变的节,阿尔芒太惨了,太悲催了,这哥们边抹着眼泪儿,边读着玛格丽特给他的信时哥也崩溃了,哥是边咬着手指头边恨恨的发誓这辈子就爱上伤痕了。伤痕什么的太有爱了,太能自我感受到沉醉了。
什么敏感、多情、脆弱、沉溺、又痛不欲生啊,多牛掰的词儿啊!我渴望与这些词有联系,被它们吞噬摧毁也甘愿。
你们都知道我太奶的故事吧,就是那样的,浪漫的极致就是要么活生生坚守一生,要么就永远封存在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