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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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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语和于安林都是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来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城市,平时有事没事都待在一块儿,是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
二人认识了五年,也许是因为两人来自同一个地方,有着地理和语言上的亲近,也许是因为两人有着相似的情感经历,对彼此特别能感同身受。随着时间的积累,两人成了超越性别的莫逆之交。
五年里,两人曾经短暂地交往过,最后回归友谊的原因是,每次的亲密接触,如牵手,接吻之类的,总有种近亲越界的恶心感。
于是匆匆交往月余,两人又退回到了朋友的位置。
在遇到于安林之前,严语从来没想过自己和一个男子之间会有纯友谊,也不知道自己这么独的一个人可以与人如此交心。
最初两人相识是因为于安林外向加话痨,老觉得两人同一个地方来的应该要团结一致。严语刚开始是不搭理的,后来有那么几次刚好于安林就出现在她心理防线最薄弱时,次数多了,习惯了不开心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个人在身边,也就慢慢开始有了来往。
两人后来还一起经历了一次校园枪击事件,死里逃生后相约一起喝酒压惊,酒后相互倾诉才发现两人的遭遇还挺像的,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走得近了。
“言言,家里催我回家订婚,消息发布好几天了,这次我恐怕逃不掉了。”于安林哭丧着脸和严语背靠背。
于安林是随母亲改嫁到的于家,并非于家掌家人于雷震亲生。于雷震的长子叫于钦,比于安林还大几岁,是圈子里数得上名号的有为贵公子。
于安林的母亲据说是于雷震的初恋,多年之后一个离异一个丧偶,便再续前缘了。不得不说于雷震的确对于安林的母亲用情至深,将于安林视若己出,早早地让其冠上自己的姓氏,给他提供了一个快乐的不遭人白眼的童年。
甚至连于钦也将于安林视为自己的亲弟弟,如果不是于安林的母亲野心过大,一家人是可以过得很幸福的。
于钦与林氏千金是青梅竹马的情分,两家原本也是有意联姻的,却因于安林那野心勃勃的母亲无端横插一脚,设计了一出狗血剧情,最终和林氏千金林依晓定亲的人变成了于安林。
林依晓是林氏的千金,从小品学兼优,聪慧过人,琴棋书画都不在话下,长大后更是能扛起林氏企业这面大旗,成为圈子里赫赫有名的天之娇女。
安林原本也是暗恋着林依晓的,可他深知林依晓喜欢的人是于钦,一开始就打算远远地看着她幸福就好。可谁想自己竟被母亲设计和林依晓闹出了一宗桃色绯闻。
那天早上当他睁开眼睛,听到林依晓失声尖叫,他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抓了衣服穿上就跑了。虽然他不是女生,但那种心有所属却失身他人,终生爱而不得的痛苦他能想象,更别提始作俑者还是他母亲,这让于安林愧疚万分。
于安林无法面对深受打击的林依晓,无法面对视他为亲弟的于钦,跟无法面对视他为亲子的于震,更加无法面对不择手段的母亲。于是,他逃了。
逃到美国快五年了,一次都没敢回去。
严语喝了一口德啤,这味道如当下她的心情,苦笑着说“真巧,我姐结婚,我妈也给我下了最后的通牒,三天内必须归家。”
两人对视一眼噗嗤笑出声。
半晌,于安林举起酒杯。“敬回家。”
严语抿了抿嘴,不言,只把这整瓶酒一喝而尽。
“你姐……和他吗?”于安林问。
“应该是吧。”严语口中心中涩涩的。那个他,那个夏天里从天而降的阳光少年,在那个年纪唯一照亮了她心里的少年。
严语打了个嗝,心中有些许惆怅。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她和妈妈已经默契地很久没提路晓婧了。这次如果不是路叔叔主动提及路晓婧要结婚,一家人要齐齐整整,让她务必回家,恐怕她都无法从妈妈口中听到“姐姐”二字。
那件事之后,她就来美国了,五年了也不曾归家,妈妈也从来不提让她回家,只在偶尔过节前后来看她。她本以为日子就这样放逐下去也挺好,国内的一切不要再去想,时间能抚平伤痕,不管是她的还是其他人的,可现实终究无法遂她的愿。
“如果是他……”你放得下吗?
“我会祝福。”严语看着于安林坚定地说,也同样在心底如是告诫自己。
“如果不是他呢?”
“不可能。”当年她都那样牺牲自己的名誉了,就为了他能如愿。王子是属于公主的,而她的阳光少年值得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