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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旧一发完结 他连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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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睡觉都是皱着眉的。
梦中有个人,仰着小小的脸冲他笑。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像她一样。他身边的人都同他一样,早早的便在这世道中摸爬滚打,早已练就了不动声色的本领,只有她,笑得真诚,不设防备。
那个人第一次把她带过来的时候对她介绍道:“万俟午马煸阳,魔域右护法。”
她愣愣的看着他:“什么什么羊?”
“万俟,午马。煸阳。”那人重复了一遍。
“莫骑,五马,骗羊......”
“是煸。”那人极有耐心的纠正。
“莫骑,五马,边羊......”她努力的记着,还掰着手指头数,“莫骑,五马,边羊,......”念了几遍后又忘了,“莫骑,六马......什么羊,逗羊?”她有些崩溃,“怎么会有这么长的名字?”
他:“......”
该死,厌蠢症要犯了。
他是人魔结合生下的产物,父亲魔族,姓万俟,母亲是人,姓午马。他本来就不该存在,是父亲非要留下他,留下这个自己与妻子爱情的结晶,还在他的名字里加入了他母亲的姓以示爱情。所以才有他这个不伦不类的名字,不伦不类的人,不伦不类的魔。
人的寿命不过几十载,他母亲去世时他还小,只是恰好被上一任魔尊,也就是那个人的父亲看中了,于是将他带走,教他功夫。而他的父亲看见他有人照顾,便毅然决然的放弃身为魔才有的上千年寿命随他母亲去了。
对不起。他的父亲走时道,没有你母亲,漫漫余生,再无盼头。
她想了想,道:“不如,我叫你阿右吧。”
他:“......”
反正俸禄是你丈夫给的,叫阿狗都行。
那个人派了二十个覆云队给她当护卫。
覆云队是什么?
魔域有精兵,普通护卫里千里挑一成精兵,精兵千里挑一成暗卫,而覆云队,是上万个暗卫里都不一定挑的出一个的。名字是从很久以前就流传下来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虽然老土,但是写实。
每一个放在外面都是能呼风唤雨的存在,全魔域总共也不到一百个。堂堂覆云队成了一个小丫头的护卫,足以见她在那个人心中的地位。
而他就比较高级了,他还身兼丫鬟。
二十个人,她根本记不住,于是她那时候盯着二十个人半响,给他们取了一到二十的代号,以后叫道谁就是谁。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她一拍手,兴冲冲的转身准备去找吃的,一转身,却突然“啊”了一声,向前扑去。
扭到脚了。
他:“......”
这是我新主子,我不能说。
那个人眼疾手快的一扶住她:“怎么回事,怎么了。”
“我的身子转过来了,”她疼得眼泪汪汪,呜呜的哭,“但是脚还没有。”
他无所谓,他只是和同行起了一点争执,那个人暂停了他右护法的职位,避避风头,小厮就小厮,反正不出三个月他就回去了,她怎么样他都不在乎。
那个人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眼里盛满温柔,笑道:“很可爱吧。唔,她很聪明的,只是刚从仙界出来,还没适应,现在看起来脑子还不太灵光,养几天,就好了。”
他从来不知道向来无情的魔尊居然还能有这么温柔的时候,但是。
他看着已经高高兴兴的埋进胡萝卜堆里的兔子,翻出一根漂亮的胡萝卜还兴冲冲的举着扑到那个人怀里跟那个人分享,他面无表情的想,真的吗。
他最开始真的是这么想的,直到后来,他跟着她三个月,又好几个百年。她慢慢成长,走上了魔域最高的位置,成为了全魔域心服口服的魔尊夫人。
彼时她地位在六届已经不可撼动,但是她冲他笑时,还是一如百年前那般清澈,眼里一如既往的带着他此生最向往的温暖的光。
他猛地从梦中惊醒,惊出一身冷汗。
一股潮湿腐朽的味道萦绕在他四周,提醒着他这里依旧是他那个简陋的小木屋。自从离开魔域,他就在山林里盖了这个房子。
又梦到她了。
他闭眼,额头抵在膝盖上。
魔域很大,地表结构千奇百怪,她到哪都觉得新奇,没事就喜欢乱逛,他尽职尽责的跟着她。
很快他就发现,这姑娘不仅蠢,还路痴。
不不不,路痴应该算蠢的一种吧?他思索。
她又把自己搞迷路了。
她也不急,找了个平坦的大石头爬上去歇息,笑吟吟的道:“不要紧,寒祈会来找我们的。”
他的心咯噔一下。
她周围隐匿着二十个覆云队,身边还有一个他,他们无论哪个都对魔域了如指掌,她唯一想到的,却是此时正在主殿处理事务忙得不可开交的那个人,会接她回去。
不知不觉,她竟睡着了。
他拿出毯子给她盖上。
托她的福,他身上,从跌打药酒到锅碗瓢盆,从衣服毛毯到酱醋油盐无所不有,怕的是哪天遇上什么新奇食物,却没有东西烹饪的时候,她会她露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微微失望的表情。他见不得那表情,他心疼。
所幸他有自己的空间,带着也不算麻烦。
一带带成了习惯,以至于后来有了新的同伴新的团伙,他们总对他随时随地能掏出各种东西惊奇不已。
再睁眼,已是傍晚,窗外余晖渐消。
不能再想了。他掬了一把冷水泼在脸上。再想也没有用,得不到,又忘不掉。
夜晚,当人们休息时,他开始工作。
还在魔域的时候,那个人很忙,经常陪不了她。怕她无聊,就给她收集了一堆人类的话本子,她一个人窝在床上看得津津有味,时而破口大骂,时而泪流满面。
她最喜欢看的就是江湖文,什么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还有一些脾气古怪的神医,左手杀人右手救人,藏在市里的杀手,白天杀猪,晚上杀人。
他听了之后:“......”
这是主子。他告诉自己。
这么多年,他学得最好的就是隐忍。
何况这是主子。
甚至还在一次来人间玩的时候,看见胭脂铺旁有一个丈夫在给自己妻子买胭脂,她还神神秘秘的压低声音问那个人:“你说,那个胭脂铺的老板会不会是个专门帮人毁尸灭迹的,血清不掉了就开个胭脂铺,说那是胭脂红?”
他在旁边:“......”
这是主子,得忍。他再一次告诉自己。
后来他离开魔域,去学了医,学了毒,浑浑噩噩度日。在一次出手救下被山匪劫持的人质,认识了一群所谓的江湖上的朋友后,面对他们的夸赞,他突然惊觉。
这是在干什么。
是在学着话本里的,她想象中的人间吗。
再后来,他学着画本里打造了很多个面具。
“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她认认真真读着话本,“那带着恶魔面具的人站在无数尸体间,银白的面具上溅着血,在月光下映着冷冷的光,像刚从十八层深渊爬出来的鬼。那人看着她,缓缓向她走来。
“他站定,伸手轻轻摘下面具——那人见人憎的面具下,藏的竟是一张清俊温和的脸——”
白面神仙,悬壶济世,蓝面笑魔,劫富济贫,红面恶魔,惩奸除恶。除了这些,他还做了黑面的,专门堵在山口打劫行商。
他都不好意思提,他觉得蠢透了。
但是,他想,倘若有一天她听闻这些传言时,会不会惊喜,原来真的有话本里的人间。
那是她,对人间最初的想象。
已经学会杀猪和打铁了,下一个学点什么。他百无聊赖的想。
其实他最开始,学的是做胭脂。
他懒得掩饰,和他的江湖朋友们相处久了后,不免被他们发现面具。
他并不在意,他就是个人间过客,相处得来就处,处不来就走。他从来孑然一身。
谁知道他的江湖朋友们对他的多重身份表示惊叹,个个都羡慕不已,纷纷说自己也要去搞一个面具,问他下次出手是什么时候,想和他一起。
他:“......”
他无话可说。
这天是人间的花灯节,天才蒙蒙亮百姓就开始起床忙碌,到了晚上只会更加热闹。
二楼的茶水间里,他将摘下的面具随意的搁在桌上。
坐他对面的好友话比较多,此刻正兴致勃勃:“刚才路过杨员外家的时候听见里面一阵骚乱,准是你小子摸进人家家了。话说你下次去是什么时候啊?我也想去下次带一下我吧我知道我很菜但是我保证尽量不拖后腿实在不行你就丢下我自己跑我不连累你。”
他:“......”
今天是花灯节,那个人不管多忙,都一定会带她来人间玩。她最喜欢凑这种热闹了,何况还有这么多美食。
一想到她会兴高采烈的从街头吃到街尾,再从街尾吃回来,连吃三条街不带停,嘴里塞满食物,腮帮子鼓鼓的模样,他脸上不自觉的漾起丝丝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
好友闲得无聊把玩起桌上的面具,玩了一会突然兴起问道:“红色恶魔,蓝面笑魔,黑色鬼魔,白面神仙,这么多称呼里你最喜欢哪个?”
只是,人间这么大,怕是没有机会遇见了吧。
她的身边,会有那个人,牵着她的手,为她挡人潮,带她看繁花。至于她,还能记住自己多久?魔域会有新护法,她身边,也会出现新的阿右。
他的内心不禁有点酸涩。
漫漫余生,浑浑噩噩,提不起劲,没有盼头。
梦中的光与影人与事对他来说早已远去,她有人陪,而他,也该有自己的生活。
好友早已习惯他沉默寡言的性子,也没在意。就在好友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却收回视线,拿起茶杯抿了口茶,淡淡的开口,声音平静如水:
“阿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