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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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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再见,再见,我的朋友,好好的,活下去,哈哈,有点沉重了,不过,祝我也是吧。放心吧,最近鱼的收成还挺不错的。你上回问我的那个新房子,我去看了看,没建好,建了一半儿就突然收了工,不知道什么原因,哦,对了,别忘记写信。〞米尔落款。
拖子,这个是丽莎在养父家住下后,那些常去大货摊买鸡蛋做蛋花汤的邻居们在背后说她用的。这名称丽莎并不知晓。
丽莎见旁人时总会热情的打上个招呼,来句你好呀,今天天气真好。邻居听了也不动脑,随意附了句一样的话,便走了。在他们那,这个头发微卷,脸上长有几个雀斑的漂亮小娃娃,不过就是个无知的没心眼的拖子罢了。拖子,连累别人的人。
过了三年,小拖子成了大拖子,她,十三岁了。春天也快到末尾了,夏天的热气正催着前者离开。
某日晚上,丽莎想要点新书,养父不同意,说:“丽莎,你有很多书了,昨天晚上我不是也买回来很多吗?〞
“可那不是我想看的呀,爸爸,上面只有图案,动作还奇奇怪怪的,口水从不同的地方流出来。啍,爸爸,你干嘛不给我买个植物标本呢,上回你已经答应了。说话不算话,今天我不要和爸爸亲亲了,晚安吻结束了。〞丽莎说完后,气哄哄地跺了下地板,回自个屋里了。没锁门。
养父今天晚上又出去了,丽莎知道,养父是去给自己买标本了,一定是这样。那个时候买卖标本是违法的,不至于坐牢,但被抓到,罚钱是少不了的。
唉,妈妈,你干嘛那么早就去坟里住呢?爸爸说坟里都是虫子,蛆,蚯蚓什么的,要没有就好了,我就敢和你一起在那里睡个饱觉了。爸爸常把我半夜叫醒,不停地亲我,我的肚子变得稍微鼓起来点儿的时候,才抱着我去洗澡。
妈妈,好舒服呀,爸爸说,他会再给我买上几本书的,这回一定会有标本了,他要不给我,我就自个买去。说真的,妈妈,我不舒服。这对吗?
丽莎手里翻着标本,发呆似的想着。
下午五点了,爸爸还没回来,标本也没有,丽莎没耐心再去等了,她回屋换上了一身不显眼的衣服,从存钱罐里倒出了十来个珍珠,放进口袋里,出了门便向黑场子的方向跑去。
“小姑娘,你来这做什么,黑场子这地不是你该来的,这坏东西太多了。”看守大门的武者低着头对她说,语气倒算和蔼。
“什么坏东西,不过糊口饭吃,再说,这还有世界上最好看的植物标本,让我进去吧,买完我就走。”丽莎甩了下小脑袋,反驳着。
“不行,小姑娘,回去吧,你要想要标本,不如自己去做,反正这不允许小孩入内。”一些人的腐朽已经够多了,再加上个小丫头干什么,这破掉的社会。
丽莎听后垂下了眼,不走也不回答,她睫毛很长,发点棕色,她用牙齿咬了下嘴巴,更红了。武者有点纳闷,这丫头做什么呢?难不成哭了,要不我给她个糖,唉,今天回去得再买一罐了,快吃完了。
下一秒,武者就不想了,连糖也不想给她了,这丫头竟然亲我,还想把舌头伸进来,他很生气,推开了她,用力大了,丽莎倒在了地上,衣服上沾了灰。
她倒没像其他娃娃那样流泪,只是慢慢起了身,用手拍了拍后面,在原处发开了愣,也没多久,她抬眼看了一下那个武者,用力地跺了几下地,便走了,脸很红,不是生气,是不懂。
这个人真奇怪,他不应该用他的舌头和我的舌头缠在一起,然后放我进去吗?哼!
又入夜了,床上。
“爸爸,我的标本呢?〞
“丽莎,给,你看,这是你最喜欢的,向日葵,高兴吗?”
〝真好,谢谢你,爸爸。”
接着,养父便去亲丽莎的嘴了,这回,舌头倒顺利地进去了,对此,丽莎知道,她的养父,她的爸爸很高兴。
“爸爸,你喜欢吗?”问完后,她挺着身子,主动地,去同对方的舌头互舔了,这简直让对方发狂了,乐得他越亲越狠,快喘不上气的时候才松开了嘴,但仍餍足般的舔着丽莎的嘴唇。
过了会儿,丽莎把他推开了,“爸爸,真奇怪,你这么开心,为什么他不喜欢?真奇怪!”她用平淡又疑惑的语气对轻轻抱着她的人说着。
“丽莎,你说什么?他?他是谁?快说……丽莎,告诉我吧。”
“疼,爸爸,你抱得太紧了,啊!就是一个武者呀,我干嘛要知道他是谁,我又不喜欢他,他不让我进去。”
“进哪里儿,丽莎,你让他碰你了?丽莎,告诉我吧。”
“爸爸,你冷静点,他不让我进黑市,哼,坏蛋。唉,爸爸,你别哭了。”
“丽莎,别再说他了,抱抱我吧。〞
面对此状,丽莎只好去抱他了,那天晚上,爸爸让自己喝了杯牛奶,他自己也喝了一杯,丽莎想今晚上爸爸会让自己睡个饱觉了吧,可是,事与愿违,那天他们睡得格外晚。第二天起来后,丽莎看着自己赤I裸的身体吐槽着。
“好疼,今天我要多睡会儿。”
天虽已进入了夏季,但阳光不够出众,使得大地多被秃枝占据,呼呼,又一个大风来了。
那天,也就是夏季的第二个星期三下午,丽莎去了一个她近来发现的新地,这让她莫名高兴,断定了,那一定是个好地,会让她发现点趣事的。
于是,也就是这天,一个穿着橘调长袖,棕色简状裙子,腰围处系了个花色丝带,脚上踩着双新款牛皮靴的小人便出现了,在一块新地上。
那新地上有很多人,大多是施工的,丽莎知道。因为爸爸说,把上身脱光系在腰上的都是干这一行的。听后,丽莎疑惑地看了眼爸爸的上身,赤l裸的,她便摸了下爸爸硬实的小腹,说:“爸爸,你也是吗?”等了会儿,爸爸并没回答,只是让丽莎的上身也变光了,没衣服盖着了,然后,开始了挺动。丽莎想:“哦,不对,应该是大多。我也光了上身,衣服系在腰上,可我还没上班呢。”
新地上,“好多人呀。〞丽莎想。
“你好呀,今天天气真不错。”一个陌生人,一个明显好几天没剃胡子的人,向她这边方向来时,丽莎微笑着说着这话。
“你好呀,今天天气真不错。”对方给她回了句一样的,他模仿的不到位,连个假笑也没有。
“先生,我想问问,他们是在干嘛呢?”见对方要走,她忙问道。
“如你所见,小姐,建房子呢,这乱糟糟的,灰尘乱飞,这不适合你,快走吧。〞那人不客气的答着。
丽莎才不管他,自个去转了,她心里不舒服,说真的,那个人是不是最后扭身的时候小声念叨了句什么。“真不够友好的。”她想着,把石子用力地踢到墙上。傻子才看不出厌恶,不对,傻子也能。哼!谁是傻子,傻子!
那个人说什么了?卖屁股的拖子。
发完脾气,丽莎发现风把头发吹乱了,就把丝带解下来,双手一动,绑好了。
她继续在那片走着,过了会儿,天竟骤然热了起来,但这也没让丽莎放下探索欲,令她高兴的是,一个木质的旧门出现在她眼前。
“这一定是缘分,有那么多人从它面前走过,只有我发现了这个被灌木丛和一堆其他杂草藏起来的它。啊!真是太棒了,谢谢你,自然。”
待到周边没人的时候,她小心地绕到那个门前,尽量不踩到土上的草和土中的虫,但是,或许还是有被踩着的,她好像听到了虫子关节断掉的声音。
〝对不起。”她没祈求原谅,丽莎觉得让它原谅做什么,这对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恶劣要求以及再一次的虚伪善良。
终于进去了,门上没锁,且有很多铁锈和灰尘,想来已经很久没人来了。
方一进去,丽莎便有些失望了。那门里什么也没有,除了干掉的水泥和几堵红砖垒成的墙外。但已经来了,同时,她也并不想这么早回去见爸爸,便仍在里面转了会儿,见了一堵又一堵红墙。
实在是转累了,丽莎便寻了个较为平滑的大石头,垫了张从书上撕下来的纸,坐在上面休息了。〝这些砖放这儿多久了?怎么没人用呢?这是什么?”她在挨得最近的那堵红墙上摸到了个突起的东西,同那些砖格格不入,只不过都是用水泥糊住了,水泥都裂了。
跟有魔力似的,丽莎想也没想,拿起脚边的小石头向那突起处轻轻砸去,以求看清处里面藏了个什么。
“啊!”她看清了,是一条死去的狗。毛一半都没了,白色的骨头却一根也没少,全被塞在墙里。
她捂着嘴减了音量,这场景并没让她害怕,她只是流泪了,然后换了一块大石头把那堵墙砸塌了,最后用这些塌下来的粘有水泥的红砖把这个狗埋了。
再然后呢?她擦了擦泪,换上了笑脸,走了呀,什么也没说,只是后来她常到这,砸下一堵又一堵墙,然后坐在狗坟旁边叨叨着什么,主要是往里面放肉,话说得很少。后来,她也不要标本了。
她撕下来的纸就是那些她不想看的书上面的。简单来说,就是她爸爸给的那些书。她不喜欢。
半夜,丽莎睡得正香,却被熟悉的人吵醒了,是她名义上的养父。这回他没直接去吻她,而是慢慢地把被子的一角掀开,呈跪状往被子的热源爬去,摸到了,猛地把丽莎的衣服使劲地往下拽。他成功了,丽莎被吓醒了,但她什么也看不见,她想大叫,让守夜仆人来救她,但是,总归不是现实,她的守夜仆人早被她养父给打发走了,一人给了一个珍珠。
他们当然知道,过会儿屋子里会发生什么,不然,卖屁股的拖子这个称号是从哪来的,并且,她养父好像还蛮满意这个扩散度的。因为,这样,丽莎就只会是他一个人的了,就只会成为他一个人的爱人了。
当然,若有谁敢当着他或是丽莎的面说这话,尽可以试试,在有人叫丽莎小拖子的时候,他已经杀了不少了。至于他为什么还没被抓,那你就得去看看他和市长的关系了。
“谁?啊!放开我!爸爸,爸爸,有坏蛋,快来救我!啊!”她养父听着心生一乐,但并未吭声,只是用着他那灵巧的舌头取悦着嘴下的那个属于他宝贝的东西,再往后,丽莎开始不吭声了,更多的是流泪,她突然觉得,自己拥有的不过就是这些了吧。
最后,她笑出了声,“哈哈哈。〞这把她养父吓到了,丽莎一旦很伤心的时候,便会这样。
“啊,宝贝,丽莎,别哭了,是我呀,是爸爸。”养父急着摘下丽莎眼上的黑罩,同时说着。
〝爸爸,你干嘛这样…算了,你继续吧,跟以前一样,让我晕过去吧。”
妈妈,我不想醒着了,你把我带走吧。
“爸爸,我们这样对吗?”
“爸爸,你干嘛要杀那些人呢?〞
〝爸爸,你干嘛要让别人都不喜欢我呢,我一个朋友也没有?”
“爸爸,你干嘛要那样对我呢?你为什么就不能让我读些我想看的书呢?我已经厌恶你给我读的那些了。”
这些,丽莎想问但并没说出去。她只是悲伤,糊涂地悲伤着。
新地上的房子建了快一个月了,但还仅是建好了四分之一,跟四季分割似的,不多不少。那个新地上很少有“闲杂人等”进去,因为这几个大字十分亮堂地摆在施工的大门口处,由此,谁若是在买菜或干其它事的时候经过这,往里看大都应是头上顶着安全帽的劳动者正在干活呢。活多了,钱倒不长,什么脑回路,当然,也有人认真且确实地带头去罢工了。呵,呵,呵,罢工!
太阳火辣辣烤着,这要老命的天里,谁要是出了门不戴点遮阳的物件,那任是皮肤再白再耐,也能跟烤糊的玉米似的,黑乎乎的,烤得时间久了,还会得个不容易治好的毛病,听旁的人说,黑皮肤的人就是这么傻的。但当然,凡是傻的人才会这么说,这乱七八糟的歧视。
下午三点,罢工的领头人还在家里歇着,嘴里咂吧着老掉的茶叶,他在想法子呢,从中午吃罢饭后就在想着,突的,唉呀,他把茶叶给吐了,为啥?他想出来了。啥?继续罢着呗,不给加钱,还让多干活,玩谁呢,兔崽子,你爷爷我继续罢,给长了再说。而后他便起了,把被子叠好,和同住的朋友拥抱了几下,走出了门,拿里拿着几个大木杆,杆上面贴着条幅,写着“不长钱,不干活”“傻子也不干”。用胶贴的?用米糊,简单来说,因为它便宜。但米糊能吃,这倒让吃米的活物有了活,它们或他们兢兢业业的,已吃了不少,有的条幅已呈现出了将掉不掉的疲态,软趴叭的,距离罢工开始,已经快有半个月了。
暂且插上一嘴,那个兔崽子就是说丽莎是卖屁股的托子的,叫威尔,长得不错,但说话跟苦胆似的,让人烦,年龄长了,他倒也试着装出一副绅士姿态,但没过几天,他自个也觉得别扭,便跟以前似的,继续留起了胡子,早晚也都继续用喝酒的方式去清醒,“醉了才是清醒”,这是他的人生导语,并且,以此为豪。后来,他倒彻底戒了酒,不是为了身体,但给别人说到这个,“为了身体”倒从不离句,跟个话根似的,狠狠扎在他脑子里了。
七天后,丽莎把最后一堵红墙也砸塌了,她走到那只狗的坟前,然后,把一本书烧了,是她手写的一本,眷抄的内容大致讲的是个故事,好的故事。她半蹲着,这回没往里面塞肉,只是安静地看着快熄灭的小火苗,火没了,她也就站起来走了。门上安了个锁,钥匙在之前已经投进了坟里。
“很久很久之后吧,或许,才会再有人来打扰你吧,不知道叫什么的小狗,这样也好,哈哈,拜拜,再也不见。”丽莎沿着灰白色的围墙边走着时说出了这么句话,声音倒不大。
这墙虽是灰白色的,有些压抑,但往好的方面想,这还挺方便让小孩用的。
墙上有句话还蛮有意思:“保护环境,人人有债。〞显眼的是,那“债”字还被人用红笔圈了出来,字的右上角上又补了个“责”,字挺好看,客观来说,但娃娃看见了,大多会来句:“这谁弄的呀?真像个死了的小鸭子。”
拐了个弯,那个新地上正建的房子出现在了丽莎眼前,灯还有几个亮着,忽闪着,蚊子啥的也聚在那,跟开派对似的。
“几点了?〞她突然想到。头往上一抬,眼睛一看,哦,太阳快落了,怪不得天有点凉了。
她接着往回走,偶尔沿着砖块砌出的石台子蹦上几下,突的,皮鞋子止住了步,哒哒哒地转向另一个方向,那有个为方便工人工作而建的小石头屋。石头屋对于丽莎来说没什么新奇的,好多人都住那样的,听说这是为了充分利用材料,哦,这是包工头说的。但是有个包着层劣纸的只饭盒大小的东西被藏在了那的窗子底下,这就很好玩,很有意思了。
她毫无怯意,动作也算不上轻,于是,刚碰到东西,丽莎就被抓了,是个比她稍矮些的男娃娃抓得她,在丽莎心里,只要看起来比她小的便都是娃娃。而实际上这个抓她的人比她大上整整两岁。
“你是谁?为什么拿这个?”男孩将东西攥在手里,斥问的语气倒还算得上温和。
“我?你先告诉我吧,没礼貌的娃娃!〞丽莎自小衣食无优,又极受仆人恭顺,便硬生生地养出了这过份的自尊心,当然,等她有所转变,是后话的事了。
男孩不同丽莎计较,清楚明亮的报上了自个姓名,米尔。
“你好,米尔,我叫丽莎,至于这个,说实话,我是觉得新奇,便想拿来看看,这是你的吗?”
“丽莎?丽莎,这不是我的,但也不是你的,这个东西被放在这,不经过所有者的允许,你擅自动了,那和小偷就没差异了。只看看不拿走也不行,这是不对的。”
“那你快把它放回去吧,说不定等会儿它主人就来了,咱俩就得去监狱呆着了,我们衣服上会不会有小偷两个大字呀?听说囚衣质量不错,我还有点想试试,不错。”丽莎的嘴巴一开一合地,突得就停了,眉毛皱了起来,是米尔用手指弹了她的脑门,真疼。
“你到底在想什么呀?我头一次听说有人想试囚衣的,哈哈哈哈哈。”米尔好看的眼晴笑弯了,但见丽莎不开心便止住了笑。
笑声停了,丽莎盯着米尔的脑门,来了句“米尔,让我也弹你一下,一下还一下。”气势汹汹,不容拒绝。好了,米尔也挨了一下,丽莎弹得不重,听不出响声,因为在丽莎心里,这个人仍是个奇怪的,爱讲道理的小臭娃娃。
东西放回去后,天已太黑了,但丽莎莫名觉得这个叫米尔的人应该蛮有意思,至少,他叫她的时候没带小姐两个字,真的,太棒了。于是她便同米尔弯着腰,进了一个洞穴似的房子。米尔说,这个房子从他六岁开始便被废弃了,原因不知道。
“跟那个一样?”丽莎疑惑地说了这句。
“丽莎,你在说什么呀?”米尔挠了挠头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突然觉得世上被废弃的东西真多。”她回道。
“觉得没用就不要了吧。唉,别想这了,我带你去看个东西。”那个东西的名字叫鱼干
“丽莎?怎么这么耳熟?算,不想了。”这是米尔听到对方名字后的想法。其实不知道挺好的,省得一开始就戴上个烂核的面罩,歧视,像苹果从脑子里拍出来,恶心。
米尔的废弃小屋子就像一个秘密基地,像孩子小时候和朋友玩闹挨不着家长吵的地方,再具体点,是一个有书的可以读的地方。在丽莎心里,这是她和朋友的秘密基地,朋友叫米尔。
回溯到基地产生的第一天。
“米尔,你的屋子简直就是一个黑场子,太赞了,这么多书,我可以看看吗?”
“可以,你想看哪本就拿来看吧。”
“……丽莎,黑场子是什么?黑色的市场?〞
“不是很清楚,别人说那是个坏地方,可能吧,但那里有我之前最喜欢的东西……还是不去好,小孩也进不去,反正我进不去。你这儿有好多书,我喜欢的书,所以我就这样说了。”
说罢,丽莎紧紧地握着书,用力且喜悦地看着,好在先前养父教过音标,好在?唉,看书吧。这个小鸭子破壳后怎么叫大灰狼妈妈呢?
他们两个人各寻了一个地,读书去了,安安静静地,只有呼吸和翻页的声音。后来,也是如此,除了讲故事和排剧本的时候。
〝唉,又没了?”威尔晃了晃大酒瓶子,真没了,“明再去买吧,得换一家了,这家的味道也变了,变了,人一赚了大钱难有不变的,但难不成是给钱人的错?胡说,我只是个花钱买酒的。”
威尔说罢,靠着大街上的墙顺着坐了下来,新买的西装,一半贴着可能有毛虫的树叶堆,一半贴着掉墙皮的灰白墙。
夜晚,是为人掩饰恶欲而生的吗?它技术太差了,活的死的,都不明不白,都给人留下了不该有的空隙去听去看。哈,这年头,连夜晚也成了罪魁祸首,谁又是在胡说八道?
“丽莎,你喜欢这本书吗?”米尔小声地说了句,这本破旧的书丽莎已经读了两遍了,现在还在读,第三遍了。
“喜欢,这本书讲的应该是一个人喝醉酒想象出来的故事。我喜欢这个描述,这个醉了酒的人沿着灰白墙走来走去,突然发现一个梯子,就拍了拍屁股上粘上的灰尘或者小树枝子,而后便顺着爬了上去,只是爬了上去,没有下来。你猜下一段讲的什么?”
〝讲什么?总不能是在上面睡了一觉吧。”
“猜对了点,他睡了一觉,但这个觉很短,他被两个人的吵架吵醒了,那两人显然没发现他。后来他醒了,发现自己身下躺了一个赤|裸的男人,米尔,你猜,这人后面干什么了。”
“逃了吧,谁犯了罪不想将受害者的嘴舌堵住,埋入地底下呢……丽莎,他怕不是把那个人杀了吧。”
“米尔,你见过吗?这种事。亲眼见过吗?我见过。”
“我没见过,但听多了,从书上,还有耳朵。丽莎,你从哪儿见的?”
“13号野地上,这个号码倒因了迷信而得了死亡的青睐。你要去看看吗?不过,请先把这个事搁一边,让我讲完这个故事吧。”
“好,但我能再问个问题吗,他身下躺了个男人?”
“对的,朋友。是个男人,我没看错这个字,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我接着讲了,这个人醒来后没有把那个赤I裸的人杀掉,而是在他身体里挺动了,一动一动的,扑哧扑哧。就这样,活生生把对方给弄醒了。”
“然后呢,结束了吗?这本书像个日记。”
“是个残本,后面的被人撕了。日记吗?谁会写这个?〞
“米尔,你的书是从哪买的?我在这片儿没有见过。〞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不一样,和我之前读的不一样,养父买的那些书没有情感。丽莎边说边想着。
〝……有的是从垃圾桶里,有的是从一条河旁边那个木箱子里得到的……你喜欢吗?〞
“棒极了!米尔,谢谢你,真的谢谢你。”莫名的从心底,丽莎觉得米尔没有讨厌自己,他是把她真心当做可以分享的朋友看的。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讨厌自己亲眼见过死亡的原因吧,旁的人听了从也没有信过。米尔也很高兴,只是高兴的原因不同罢了。
写到这儿,才想起来,竟没有具体描述过米尔,现在说来也不算晚,他十五岁,头发很多,卷卷的,不白,衣服很整齐,但是颜色都褪尽了,他身上有股皂香味,一个人住,靠卖鱼为生,唯一的爱好就是读书。
书很杂,得到哪本就读哪本了,要是实在无趣,便烧了生火,倒也不算浪费。
“你猜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那两个男人都上吊了,在同一个地方。只是时间不一样。”当然,这两个小孩是不可能知道的。
“如果可以健康地出生,健康地长大,健康地变老,这是多么纯粹的美好。”这是米尔屋里桌子上刻的一行字,丽莎喜欢,就把它抄在纸上,带回家去了。
威尔是个喝酒的能手,但那天他输了,赢家是酒,他输得糊里糊涂,倒在那个灰白墙处,后来寻着墙竟爬上了一个梯子,看到了一场争吵。
“听我说,谢里,你知道的,你采取的这种长时间罢工的方式是完全错误的,你罢了工,他也不给你工资,期间你又干什么呢,反抗?全都没有钱罢了。你不如接着干,再说你的又没有降,反而升了点儿。”
“啊,朋友,那也叫升吗?再说,难道我罢工只是为了私利?你看多少人的工资和他们生活所需要的完全不等?偏偏那些该死的贪婪人还占着不少。我邻居家的小孩又住院了。”
“你是讨厌那些贪婪人,还是只是讨厌有钱人?这个社会从不是对等的,不是吗?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皆是妄论,只要人存在,只要不是只有一个人存在,那就不可能平等。〞
“平不平等这种事儿除了死根本论不清楚,你干什么和他们站在一队,我们难道不是朋友吗?”
“谢里,我们是朋友,但我不是你们那一队的朋友。你的邻居生病了,难道我的家人没有生病?我的钱又从哪里来?朋友,给你说白了,你的人大多已经妥协,只有你还在苦苦支撑,跟你举的旗一样,上面的米糊都快被咬完了!”
“好啦,朋友,别说了,回去吧。就算失败了我也不后悔,我做的没错……行了,别管我了,反正也死不了,哈哈。〞
这句话说完,倒谁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喝着早就凉掉的茶,其中,不叫谢里的那个人很快喝完了,起身要走,没人拦着。这回,他俩没有拥抱,决裂了吧,或许。
那时井水受到了污染,很多人因病不得不呆在医院,再交上皱巴巴的钱票。
“呀,我的脑袋。”
“活该,喝那么多酒干嘛,有茶叶香吗?”
“…你是?这是哪?”威尔边问边用拳头砸自个的脑袋。
“我是你敌人…我叫谢里,你昨天喝醉从墙上栽下来了,我怕野魂嫌你肉难吃,到时找我麻烦,就把你拖我家了。看你现在状态挺好,有气。行了,醒了就走吧,我还没睡够呢!”罢工头子谢里说完又哈了口气,他是真的还困。
“谢谢,我是威尔,有事可以……”威尔没说完,这话便被打断了。
“我知道你是威尔,那个兔崽子,好了,我懒得去说这些了,回去吧,反正我是不可能停止罢工的。”罢工头子说完那句话便直接躺到床上,将威尔挤了下来。
“这叫谢里的还真是不客气。”威尔出去关了门后想着,他倒没有寻地上的石子去踢,他不是丽莎。
彻底走出那个院子的时候,他头又斜斜的看了一眼那几个悬浮着的罢工旗帜,笑了一声。
“唉。”不知是谁发出,太多人了,崇尚的人去看,也不过是一场滑稽。
井水受了污染,河水倒没事儿,源头应该不一样,是个幸事,他们有烤鱼吃,他们,丽莎和米尔。
这两孩子认识的第一天就吃了鱼干,所以,在他们心里,过节这种大日子,也一定得吃鱼,新鲜的嫩鱼最好,吉利。
这年节日丽莎的养父倒没法跟着丽莎过了,早一个月前他就被市长带去了南部,说是工作,大概过几周就回来,临走前还给丽莎留了下了一堆书和礼物。
“又是,还是……一对耳环,又一对耳环,一个项链,又一个项链……无聊,还让我都要拆完,等回来了还要戴给他看,无聊。〞
哦,还有那些书,那些新书反正也没让拆,所以,丽莎一口气把它们全都堆到角落里去了,后来看到了又嫌碍眼,便往上面铺了层破布。不用看,她也知道那些书是什么,只好画图形的玩意儿。
“我又想吃鱼了,丽莎,我们去捉鱼吧。”
“等一下,让我看完这句,我总是看不懂这个结尾。米尔,什么叫‘自由,活着的我来了’。”
“我想想,哦,对了,丽莎,你最想干什么呢?”
“我想,我想去草原,米尔,我想去草原,昨天读的书上讲了草原的事,那儿的空气应该比这儿更好吧,天一定更蓝,草一定更绿,我想去骑马,我要自由的奔驰,啊! 我懂了,谢谢你,米尔。”
“走吧,米尔,我们去抓鱼吧,我们今天吃烤鱼还是蒸鱼?”
“两个都要,丽莎,肚子快饿哭了。〞
“哈哈哈哈哈,我也饿了。〞
话罢,他们两个人就去了那个小河里,抓了快半小时的鱼,肚子没哭,人的衣服倒湿了,不过这也没事,烤鱼的时候,温度会让它干掉,就是最后衣服会留点儿腥味儿,但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饿着肚子的人来说。
丽莎的养父此时已经解决了南部的事,并且晚上又同市长大人睡到了一张床上,虽然养父极想把他怀里的人拉到13号野地杀掉,但现在还不行。
再晚些,他便入了梦,这些年,他总是做梦。
权力的贪婪,同恶人鱼欢。
爱欲的魔障,同背德共舞。
生生死死,要这权力又干什么?
我痛恨蜷缩的蛆虫。
可我已经成为了蛆虫。
但我又不感兴趣,但我又不想改变。
啊,上帝,我痛恨我自己。
我知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得被丽莎杀死,被她杀死也没什么,我这条贱命总得被人杀死。
我死了,会不会被野魂吞噬?不怕,他要敢来,我便拿枪把他杀死,我已经烧了很多枪了。
烧了枪,死了之后便会得到枪吗?
会吗?
呵笑一声,作为梦的结尾。
我美丽的丽莎现在不知在干些什么,怕不是已经同没名的小子共度良宵了,呸!良宵!我得快些回去,还有两周的时间。这个时候他已经坐上了马车,和市长分着。
又一天到来,丽莎和米尔去了13号野地,应了她之前的承诺。这时候夏天已经过去了一半。
“真好,那个小孩子。”
“真好。”
他们说的小孩,就是他们来时路上看到的那个,那个坐在空箱子里,被两个大人来回推搡,双手抓着箱子的边缘,一直笑呵呵的那个小孩。
那两个大人,一男一女,男的丽莎知道,是那个在黑场子前拦着不让进的人,那个武者,不过丽莎本便对他没气儿,见他们三个人都在笑,便也小声笑着,但也只是脸上笑着,她,丽莎,拉着米尔的手快些走着,抵达了13号野地。
“现在是白天,我们能去一个墓地看看,我当时看见五个人跳了进去,应该是,天太黑了,我看不大清。”
“主动的?”
“被逼的吧,他们的嘴还被粗布捂着。〞
“那应该死了吧。”
“死了吧。”
“多久了?他们会不会变成腐肉,被蛆虫咬着?”
“会……我之前见过,妈妈就是这样。〞
“……走吧,丽莎,我们去看看。”米尔抱了抱丽莎之后,松开时说道。
另一边,罢工头子谢里和监工威尔两个人后来倒渐渐熟了起来,成了喝茶的伴,哦,也可能是喝酒的,令人奇怪。喝晕了,会打上一架,不过也只打了一回,主要是吵架,喝醉了尤其爱吵,因为谁也不想退一步,但又觉得对方也没什么大错,便就这样了。
罢工进程并不顺利,且近来有市长派人来威胁谢里,谢里全然不当一回事,继续拿着米糊,修着那些快掉下去的布幅,上面依旧写着“不长钱,不干活”“傻子也不干”的话句,只有字是新描上去的。他是第一个罢工的,但也只是第一个罢工的,过好的招数在他的脑子里无法形成,但是,他依旧是个勇者,跟着他干的人心里大都佩服他。
“这的死人坑可真多,怎么没人来查呢?〞米尔踩在湿巴巴的土地上,盯着石板子问道。石板周围连杂草都没有,常被人说的那类没魂儿的种子,现在看来,也早早地远逃了此地,寻找别处的阳光了。
“不知道。标着13号的地方,难道就会有死人坑吗?我不相信,但我也不知道其他原因。〞丽莎说着,又一次回想起在这块野地上标的那个已经变脏的白色号码,13,而后摇摇脑袋,继续走向原要去的坑地。
“我之前原想把这土挖出来,看里面的人到底在不在,可是人在呢,便是已经去世了,多加侵扰是一种不礼貌。米尔,你怎么了?”
〝那我们现在踩在有他们尸体的土地上。〞
“这是一种难辨的矛盾,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每座房子下面,不知埋了多少人的白骨,可我常不去这么想,这会让人痛苦。米尔,你知道,我不喜欢痛苦这个东西。〞
“丽莎,你可真奇怪,那我们干嘛来这儿,回屋子里读书不好吗,那本日记的故事你还没有续完呢?”
“当把罪恶变成了一种玩具,灵魂倒也堕入了恶魔之躯,多么令人享受,哦,不对,这是一种愚蠢,天大的笑话,笨拙的思维,盲目的自欺。〞丽莎不去理他,自顾自的屁股着地,坐在了湿土上,看着竖有大石板的地方,小声念叨着。
她有些思维混乱了,你会想。可她一点也不,她只是突地站起身来,吓了米尔一跳,可这算不得什么,没吓着他太久,静下心来后,他呼着水气,对站起来的人说,丽莎我们回去吧,这里太冷了。其实是因为这儿味道并不好。
这片野地原是个长草的好地儿,十几年前还有人到这放羊,羊吃的饱,肉也肥,人吃了也香,那段时间,羊肉的贩卖生意倒挺不错。现在,现在已经是个野草根儿也不想停留的阴冷湿地了,真真成了变脏的白色,发出的气味儿,像变臭的坏墨。但,旁人所认为的难闻的气息,丽莎倒觉得这是一种莫名的平静,她做了个打算,她要去草原,这该死的野地就成为最后的告别吧。
后来米尔才知道,野地上的大石板是丽莎弄的,算死者一个简陋的归宿。是他头上没有一丝黑发时才知道的,他得了恶疾,几夜里白了头,可他也不伤心,说是早知道会死,遗传罢了,别人以前就这样给他说过。病重了,也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想让丽莎继续给他讲讲13号野地,那些他所不知道的故事。或许当他轮回之后,那个时代,正义的批判便可以光明的出版了。
米尔死后,丽莎便把从桌子上抄的那句话刻在了他的墓碑上,硬邦邦的石头上写着,如果可以健康地出生,健康地长大,健康地变老,这是多么纯粹的美好。
当墓碑建起的时候,距离二人上一次的见面,已经过去了两年。
有了庆幸,有了遗憾,人的头脑在其中渐渐清醒。好在二人有写信的习惯,两年后,使得有了最后的见面,那时候米尔17岁,差13天就会变成18岁的人了,无论如何,丽莎也开始厌恶起这个数字。
“你还会回来吗?〞十五岁的米尔开的头。
“会的,朋友,只要你在这儿我就会回来。〞身着蓝绿渲染色调连衣裙,外加宽大亮色皮带绕腰的丽莎,提了提背上背着的布袋后,回道。
“再见了,再见。” 他们相拥时笑着说道。
“见一次少一次。”这话儿米尔没说,只是转身时想着。
这是丽莎去往草原前同米尔最后的对话。
她得快些走了。
倒不是丽莎杀的,是他自个把自个杀了,就在丽莎逃亡草原的时候,这个他我说的是丽莎的养父,当然,就是他了,种种结果,后来人会写在他的墓碑之上。而若是市长去写,那便是另一番模样。
回至两年前,太阳依旧狠心,应是正处夏天中间的缘故。大中午一过去,谢里便在室外空地处寻了个大红砖头,刚把老了些岁数的茶壶放下,沾了灰,嘿!挨千刀的没了心的全身用黑布裹着自个的只拿钱办事的几个人将谢里蒙上了,押到了个散发臭味的地方。
又来了,又有一个去野地的。丽莎经过野地时想着,脚上踢着无辜的石子。这时候丽莎行走在梦里,是最后一次做关于野地的梦了。
“这些人真该死,换了角色再进入坟地。〞在梦里丽莎成为主导者,一声大喊,那些人果然换了角色,上吊的人也变了模样。
〝怎么还少了我的绳子。〞看吧!这些人又凶狠又愚蠢。
入了夜又,天真真得冷了下来,呼上几口,便能造出个蒸房了,没气儿的野猫蜷在梯子和墙围成的三角阴影里,无声响的模样,枯萎下,枯萎下那早就冻僵的皮毛。
“谢里,你留一封信放在只有我能找到的地方,是想让我再次,再次遭受失去朋友的创伤,再次硬熬虚伪怯懦的褪骨吗?你成功了,我怨恨你吗?不,如果你在,我还想和你喝杯茶,酒也好,但喝完酒总是吵个不停,还是茶好。”
〝谢里,我怨恨我自己,更大程度上怨恨着这个腐烂的社会。光明何处来,静若水中花。优美如精灵的文字,被坑土焚烧,肮脏如陋齿的文字,盛流于世。”
“罢工,罢工,罢了许久,许久。啊!我原是想将自己的思想用理性强制压于脑后,来度过余生,用酒精来麻痹自我,缩龟自安。可现在,我已经什么也不想再去做了,什么也不想再去掩埋了。朋友,再会。〞
〝但在这之前,我要去做件事。腐烂,自下而上,自上而下,通通彻底,谁也不逃。那个市长绝对是最大的腐烂之头,我要将他拉于野地,砍下头颅,报你的仇,我的仇,我也逃不了,除非我是会飞的乌龟。哈哈!朋友,再会,再会。”
威尔下定主意之后,从床柜里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几行字,而后将其焚烧了。
“不敢承认罪行的暴君只露出发狂的脸庞,剩下的躯体全用新布去遮,他跺着双脚,用手轻轻拭去额头渗出来的脏汗,装出副自在模样。看吧!时针跨盘之日,朽烂的暴君将会成为另一个新生的仆人,他会成为自己的仆人。朋友,这是我给你写的信,你给我留的那封,字也太少了吧,跟没良心的人似的,哈哈。〞
越前进,呼吸越发困难,丽莎昏沉地倒在了去往草原的路上。
天由蓝变橘,最后变黑,蹄子和影子交替踩实松散的尘土。丽莎仰在马背上,悠悠地被人拖运到了一个偏远的地方,这个地方,长在草原上。
“你投胎了吗?如果人可以投胎,我想换个地方。”丽莎被叫醒前,梦里说着这句没人答的话。
她方一睁眼,对来人反应式地说了句:〝你好呀!今天天气真好。”嘴上说着,心里想着却是另一番事。这是哪儿?我在草原上吗?这个人是谁?
来人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两个人咿咿呀呀的,谁也听不懂对方的话,只好寻了个能翻译的,几轮交流后,这才让人都放下戒心,毕竟,先前谁也不认识对方。
“什么声音?”丽莎将头扭向一边,然后转了过来问在对面喝着奶茶的老人。
嘈杂的声音在外面响着,正渐渐走远。
“这些日子里死的人比较多。”
“为什么?”
“你问问他,或者自己去看看,我要去闭会儿眼了。〞老人说罢,便起身躺着休息去了,留下一大壶奶茶和一盘烤肉,他没吃几口,因为这本是招待客人用的,虽然这个客人,这个小丫头不是主动来的。她叫什么?之后再说吧。
“阿垚,你知道吗?”
“不大清楚,你可以去看看,对了,带上点儿吃的,你昨晚上被拖过来到现在也没吃东西。看去,人快走远了。”
“你不去?”
“我不想。”
“为什么?”
“为什么?就是不想去吧,你还去吗?”
“去,谢谢,再见了。”丽莎说完话,赶忙往嘴里塞了几口,而后便跑外面去了。
“人死不能活,白把衣泪贴,光秃秃来又去,瘦骨入土肥,人走茶凉碎,青草长头来,牛羊踏又踩,总归一回回,一回回。〞看人跑出屋外后,阿垚嘴里小声念叨着,而后起身回去了,步行途中,嘴里唱着一首当地歌。
“放下来吧,慢慢放。”搬运尸体的其中一位领头大哥沉声道。
丽莎去迟了,只好踢了脚身边的躺在草地上的石头,第一次,没踢动,第二次,石头跑了,见状,已经换上当地服装的人便跑摔到了软和的草地上,这时草已经长得很旺盛了。
三年后,草原上。
“阿垚,你在看什么书呢?〞
“《猫和毒草的相爱相杀》”
“这名字有趣。”
“对,故事也好,你看吗?〞
“看,你看完了?”
“几年前就看完了,现在只是再翻翻。〞
道完谢后,丽莎便高兴地举起书来,看去了。
纸上印着第一段话:一位住在野草环绕处的卷头发的且打扮带些颓气的主人正抱着爱猫,倚靠在发了些锈的门边,隔着下雨声,一副哀怨模样,他那些不耐浇的花们又要被虐杀得一片光秃干净,但他也不会抱着那些带着泥的盆子住进家里,尤其是盆子带着脏水的时候,这种事在这片野草盛长的地方并不罕见,真真是一堆子的顶好的爱花人士,装绅士的鬼胎这时也得被硬生地挤下悬挂王冠的争丑宝座。
“喵,喵,喵~”
“动物急促的叫声,往往征兆着可怕事件的发生。小猫,你怎么了?〞
“喵,喵,喵~”
“对于听不懂的反复的音调,使我无可奈何,即使相伴数年,我也多用喂食的方式暂时的掐断扰人的唠叨,对,唠叨。走吧,吃点东西去,小猫!走!”
“喂完食后,小猫自顾自的朝门口爬行,然后蹲在那个常漏水的木板子下面,水滴规律地砸在它脑袋上,脑袋一晃一晃的,老天,它怎么又叫了起了?”
〝喵,喵,喵~"
〝反常的行为令我心生恐惧,难道我的罪行即将被人发现,被人揭露,老天,可恶,我要钻进被子,用手捂住呼吸,假若对方同僵尸一样,那我便会安全如初,而后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说干就干,走!时间等不及,人来命归西。”
“喵~〞
小猫耳朵摇摇晃,身子跳又蹦,扎进毒草里,耳朵冷下去。
对门有户人家看着他,谁会说东西?
方下过雨,草原正幽静地躺在水坑里,等着自然蒸发掉,一副没精神的样子。但是,由小孩子组成的玩乐大人团才不管,下雨时高兴,淋着水当洗澡玩,下雨后也高兴,啪嗒啪嗒踩水玩,不将自个滚得一身泥巴,这些娃娃们,绝不会停下活力十足的脚丫子。
〝真好。”说完这句话,丽莎便也跟着小孩一块去跳水坑玩去了。
天冷了下来,且没啥新玩儿的,孩子们便嘿咻嘿咻地,回自个儿住的地方去了。丽莎现在和阿垚住,他们语言互通,住的方便,阿垚不收钱,只是让丽莎当个伙计,不过只是帮点小忙罢了,所以有大把空闲的时间去骑马,去和当地人手拉手围着篙火跳舞,去和新交识的面孔练会当地话儿,主要的还是在找书和看书。这个时候也是夏季,不过已经是三年后的另外一个季节了,尽管名字一样。
“如果可以健康地出生,健康地长大,健康地变老,这是多么纯粹的美好。”梦话吵醒了正在犯困的阿垚,最近从外面来的人多,太费嘴了,每回翻译完后阿垚便不受控制地得吐槽上这么一句。
〝丽莎这孩子又说开了这话,唉,休息会儿再去和下一班人碰面吧,真不晓得这种热闹是好还是坏。”最后一句以稍带着些戏腔的音调落下。
〝阿垚,读一本太过理想主义的书开始是让我乏味的,书里面想象的东西太多,但这是可以诱发些我的联想的,可我还是会不时嫌人物说的话太多。可,人很复杂,读到中间如果得了趣味,之后便高兴许多,跟收到了许久未来的信一样,真好,有这么多美好的人和事存在。〞
伤痛虽没有被我的记忆完全扒下,但是,我决不能再浑浑噩噩地像过去那样度过余生,我不能再放任麻痹的思想侵蚀我的大脑,我从来是有思想的,我不是拖子,我是丽莎,是那个喜欢夏天的独一无二的丽莎。剩下的这些话,丽莎只是在头脑里形成想法,并没有说出声来。有些话得说给自己听,平静地说,平静地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