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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鸣蝉” ...
01
萨曼莎是我的朋友。
德伊斯是一个小小的偏远的村庄,在这里,狗会一直吐着舌头喘气,灼热的阳光似乎永不减弱。
我就在这里长大。萨曼莎也是一样。
萨曼莎小的时候,没人说她漂亮。那时她还只是是一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有着棕色的难看的皮肤和似乎有些太过于卷翘的短发。
但现在不同了。光洁而明亮,她像是一块圆润的鹅卵石,躺在德伊斯这个烂泥坑里面。她被公认为是村里最可爱的女孩,也是方圆数公里最漂亮的女孩。
因为我们是方圆数公里内唯一的村庄。
她比我美得多,但我不嫉妒。
她有个哥哥,叫杜伊;还有只橙色的猫,她给它取名叫焦糖。她喜欢猫,也喜欢吃焦糖。
我们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几个月大的时候,我们的妈妈坐在一边聊着八卦和物价,而我们常常被放在同一个摇篮里,脸朝着对方,咯咯笑着。我对于这段历史完全没有印象,这些都是我妈妈告诉我的。
稍大了一点,我们便整下午整下午地坐在河岸上。无视了头顶上刺眼的、把我们的头发弄烫的阳光,我们聊天或者什么也不做,把脚伸进河床上热乎乎、软绵绵的稀泥里面,上下动着我们的脚趾,感受着大自然的、软绵绵的按摩。
杜伊会给我们买糖,那是一种酸酸的糖。他无言地走过来,把糖递给我们,然后在我们身旁坐下。我们三人就这么坐在河岸上,吮着那粒小的可怜的糖,用尽我们小小身躯里的一切感官,感受着那种令人快乐的酸味。
杜伊比我们大几岁,那时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
02
在这个小村子里长大的人,无一不是沉默寡言的,村里的老人们茶余饭后总这么说。但萨曼莎是个例外。
她很健谈,即使到了十八岁,那时她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个温柔的大姑娘;她也很活泼,像只小雀儿似的蹦蹦跳跳着。
她像是炎炎夏日里的鸣蝉,在酷暑中带来聒噪却又令人欢快的歌声。
她十四岁生日的时候,我才真正发现她长大了。她变美了。褐色的、丝绸般光泽的皮肤,圆圆的巧克力色眼睛,几近黑色的发丝闪着黑曜石的光泽。
我推开她房间的门,她正坐在一堆莱茵石首饰和纱织外套里面,兴奋地试试这个,试试那个。
她看起来有些陌生,不再是那个口无遮拦的天真孩子了吧。那么,她还是我的朋友吗。
就这么走进这个房间忽然显得实在是不合时宜,我思索片刻,敲了敲门。
“进来吧,”她甜美的声音响起,转过头,看到是我,脸上的美丽中透出一丝讶异,“你不用敲门的,真的。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啊!”
我走了进去,仍然有些迟疑。手中抱着的一大罐焦糖棉花糖似乎有些傻气,尽管她最喜欢焦糖,尽管这是我到了几公里外的小镇,排了好久队才买到的。
但她……还会喜欢吗?
我尴尬地笑着,想把那个罐子藏到身后,但她趁其不备将它抢了过去。读着上面的标签,快要满溢出的惊喜在她脸上浮现出来。“谢谢你!”她欣喜地叫到,像个孩子似的又叫又闹。
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看着她脸上的笑容,我偷偷低下头去,在她脸上落下一吻。
那是一个朋友间的吻,至少我当时是那么想的。
她的脸颊绯红,铜色的唇紧紧地抿着,然后对我报以一笑。
那笑容很不一样。我记了很久。
后来她长大了,慢慢的,有了大胆的男孩子给她写情书。但她总是一封一封的,亲手写下回绝的信。这或许也是一种温柔吧。
至于我,我长得普通,性子既暴躁又孤僻,没人会喜欢我。隔壁的一个瘦瘦的男孩子在放暑假的时候带着我骑了他的自行车,但我只把他当一个朋友。我猜他待我也是这样。
再后来,我们分道扬镳。但有时候,我们仍然会坐在河岸上,就像小时候那样。只不过我们不再将脚埋在泥浆里面了——脚上的黑鞋和布袜使我们只好将脚悬在半空中。
“爱情是什么?”她问我。
我答:“爱情就是希望那个人能健康、幸福。”
她把头倚在我的肩上。我们就这么无言地坐着。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人生,死亡,生存。
分别的时候她掰过我的头,她铜色的漂亮嘴唇紧紧贴在我的唇上。
我脸颊滚烫,别过头去,不看她笑盈盈的脸。
在这之后,我们便不只是朋友。
在无人的角落,我们偷偷拥吻;她的唇如焦糖般,黏腻而甜美。
有时候角落里会有那只小小猫,焦糖,它咪咪叫着,见证着一切却毫无波澜,同时从一个小碟子里舐着牛奶。
灼热滚烫的回忆,藏在灼热滚烫的小镇里。
她总是呢喃着“我爱你”,在餐桌上大家谈笑风生的时候,在角落处无人瞥见的时候,也在欢爱正浓的时候。
但我从没说过我爱她。
“你爱我吗?”她曾问过那么一次,当她在我身下颤抖的时候。
我那时没有回答,只是加紧了手上的动作。
03
萨曼莎死了,在她十九岁的那个夏天。
我没有感到意外,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的尸.首是在河里被发现的,那时她已经失踪两天了。
我们没有矛盾纠葛,她那天只是说要自己出去走走。
真是奇怪,那分明只是一条小小的河,河水不到一米二深。
我远远的看到他们把她抬回家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她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和杜伊轻声的抽泣。
我没有哭,只是感到不真实,仿佛自己是在做梦,仿佛很快那个鸣蝉似的声音就会把我叫醒。
她的尸.体就被停放在她家里,在她自己的床上。
我不想去看。我希望自己能忘记这件事,假装她只是出了远门。
我也希望她在我的记忆中能一直是那个活泼的女孩。
但我终究还是去了。
她的面色发白,被肮脏的河水泡得肿胀起来,平常打理整洁的发丝上沾着令人作呕的脏污。
我几乎认不出她了。
但那还是她,她就在我眼前。安静的像是一只小猫,她仿佛睡着了,只有面部的扭曲向我倾诉着她的死。
有什么在我脑中尖叫,我这才感觉到刺骨的寒意像潮水般没过我的头顶。
几天后,萨曼莎入殓。那是一口薄薄的棺材——我们这个偏远的地方没有太多选择——简直像一只盒子。
那上面粗陋的雕着一只十字架,在我看来那是无声的叹息,为这朵在正烂漫时节凋谢的山茶花而叹息。
我想她的死并不是什么“脚滑掉进了河里”,更像是上帝对不遵守规则者的惩罚。
是的,她不属于这里,不属于这个沉闷无聊的世界——她不该在这里,就是这样。
但我想念她。真想念她呀。
焦糖扑到我的脚上,我摸了摸它金色的皮毛。
它喵喵叫着。我想它已经是只大猫了呢。
夏天结束了。
04
可生活还要继续,不是吗?
于是我平庸地生活着,与小镇融为一体,碌碌无为而又枯燥。
我二十一岁的那一年,二十六岁的杜伊向我求婚了。
那并不浪漫,他只是低声道,“你能嫁给我吗?”
是的,我早该料到的,他给我的糖总是比给萨曼莎的要大些。
但我不爱他。是的,我喜欢他,但我不爱他。
但我别无选择。与其几年后在父母的胁迫下嫁给一个完全不熟的陌生人,我更愿意与这个亲近的人在一起安度余生。
奇怪,我说话竟然这么像一个老人。
“好的。”我悄声说。
我们都是沉默寡言、不爱社交的人。
婚礼很简单,在村里的小小教堂举行,三个人,我穿了一件稍长的裙子,杜伊穿了一件无尾礼服。
很不正式,我知道。但我们并没有社交的欲.望。
结婚之后,日子仍然一样的过着,杜伊继承了他爸的磨坊,我们日复一日地劳作着。
那似乎曾被她改变的生活,最终还是湮没于平凡。
在一个冬日,我们有了一个女儿。
我给她取名叫萨曼莎,纪念她没能见上一面的姑姑。
她长得并不漂亮,甚至说是难看。棕色的丑陋的皮肤,过于卷翘的黑发,我甚至有些不喜欢她。
但杜伊很爱她,他常常抱吻她,尽管这个孩子在我看来是那么的不起眼。
她长大了。今年她十四岁了。
她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很美,我才意识到。
皮肤犹如褐色的丝绸,浅棕色的圆眼睛,黑色的、宝石光泽的漂亮鬈发。
真像。
简直一模一样。我懊恼起来,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
该死,早知道我就多爱她一点了。
一模一样。
春天到了,阳光柔和得简直让人怀疑这里不是德伊斯。
她正逗弄着焦糖,它现在已经是只垂垂老矣的老猫了;毛色已经失去了光泽,眼里没了往日的亮光。
“萨曼莎?”我唤她。
“我在,”她转过头来,笑容明媚像窗外的春光。
我突然有了一种幻觉——
真想再摸摸那张让我魂牵梦萦的褐色脸庞啊。
慎读!慎读!
这只是我一时突发奇想的脑洞……
女受是黑皮的可爱女孩!
至于“我”也就是女攻,这个单凭你们想像……也可以把你们想出来的女攻的样子发出来给我康康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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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鸣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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