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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17章 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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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爷,欢迎光临,路上辛苦了。”程志是通过父亲的关系预约的,老板自然知道他们几位是谁也怠慢不得。“几位现在吃饭吗?还是要先休息一下?”
“先吃吧。”程志伸个懒腰,带头跟在老板后面一起进了民宿。
里面的装修风格很具有特色,杏色家具配上仙气飘飘的绸带装饰,如果女生来的话应该更加喜欢。对于当代生活压力巨大的年轻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度假,逃离现实的地方。
老板一边带路一边给他们介绍:“这次您几位预约的是套房,有两个房间、餐厅和客厅,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浴室。我们这边都是大床,可能要委屈你们两个人睡一起。如果不习惯我们也可以加个小床,但是可能就没有大床那么舒服。”
“没事,几个大老爷们没那么讲究。”罗毅说。
“好的。”老板笑眯眯地带着他们到了套房,“温泉也是我们这一个特色,从套房的客厅出去就有独立的温泉,你们可以随时享受。当然我们也有公共温泉,这几天没有那么多客人,所以你们也可以去试一下。”
“公共温泉有什么特殊吗?”程志问。
“景色会比房间里好一点,池子也比较大泡着比较舒服。其实如果人多一点会更有趣,但是可能要等你们下次有机会再来的时候才能感受到。”老板解释。
几个人进了套房先四处看了看,房间里陈设依旧简单,但是却很有韵味,看起来也很干净。对他们几个少爷来说也非常可以接受。
“你们想在房间里吃饭还是到餐厅去吃?”老板问。
程志和罗毅都不是老实在房间里待着的性格,选择了餐厅。况且谁知道在餐厅能遇到什么人,怎么可能把这种机会白白浪费掉。
“好的,你们先休息一下,餐厅就在进门左手边,我去让人准备餐点。”老板笑着退出房间。
本来听说是个少爷带着朋友来玩,老板还有点不放心,这个年纪的少年极力想要证明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经常会做出些荒唐的事。可是老板看这几个都是男生,也干干净净的,觉得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
老板离开之后,罗毅忍不住开口:“十一假期都没什么人,这民宿不会是快要倒了吧。”
程志和百里夜倒是见怪不怪,“肯定是老程干的,说不定包了半个民宿。”
程父虽然对前妻不怎么样,但是对儿子倒是一点都不吝啬。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家业壮大,程父也愈发对这个儿子大手大脚了。
“我和夜哥一个房间,你俩一个房间?”程志看过房间,两个一样大,装潢也基本一样。
“你打呼,我不跟你一个房。”百里夜残忍拒绝,他本来就没休息好,不想这几天折磨自己。况且他们是出来玩,想也知道程志不会老老实实让他睡觉。
“哈哈哈哈。”罗毅毫不顾忌形象地大笑起来,一把拉过程志的肩,“小志志你和我一个房间吧,我也打呼,咱俩可以比比谁声音大。”
程志虽然有些不愿意,但是也没多说什么。
“那夜哥就和我一间吧。我应该不打呼。”沈天南跟着笑够了后才说。
沈天南和百里夜进了右边的房间,“还不错。”沈天南说。
房间里有一个不是很大的书桌,百里夜问:“书桌你不用吧?”但是没等回答就已经把自己的画具摆到桌面上。
沈天南放好自己的行李后走到百里夜旁边,低头看着他的画册,“你真会画画啊。”不是问句而是感叹句。
虽然程志说了百里夜会画画,但是他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他是从来没见过百里夜为了喝酒以外的事努力过。
“会一点。”百里夜也不是真的谦虚,只是非常清楚自己几斤几两重,几年没有练过的生手,他不知道要多花费多长时间才能够追回小时候的手感。
“能看看吗?”沈天南示意百里夜的画册。
他画画就是为了练习设计,也就是为了让大众接受,自然不会拒绝。他不是不能听别人的意见的人,只是不愿意听一味地指责而已,“嗯。”
不过百里夜带的这个画册是新的,里面除了那幅冲浪画之外,只有在独轮上随手画的一些进物画。
还有昨晚熬夜画的少年。
果不其然,沈天南停留在那幅人像上,“这是……”
看到他停在那幅画上,百里夜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
也不知道需不需要解释。
“一个……”百里夜本来想说‘朋友’,可是两个人总共就说过一次话,还不怎么愉快,应该不能算是朋友。最后他也只能憋出一个字:“……人。”
沈天南低笑一声,“我姑且看得出这不是一条狗。”
其实他一眼就看出这人是钟离念,加上之前百里夜奇怪的表现,多少有些猜测。
不过有些事,当事人不说,别人就应该当做不知道。
微微停顿的双手显示出了尴尬,可是两个人都没有在意。
虽然没有几张画,但是沈天南看得很仔细。艺术都是相通的,他是能看得出百里夜花在画上的心思。
尤其是第一张画。
手指轻轻点了点画册,沈天南又若有所思地看了百里夜一样。
“走了走了,吃饭去。”就在两人沉默的时候,程志直接推开门走了进来,也没有发现房间里略有些尴尬的氛围,“饿死我了。”
“在夜哥家吃馅饼才几个小时前的事,怎么又饿了?”沈天南有些好笑。他放下画册,稍稍把画册移了一点,藏到了程志的视觉盲区。
他不知道百里夜想让他们知道多少,但是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程志也确实没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一把箍住沈天南的脖子,拉着他从房间往外走,“小爷我就是饿了,怎么了?你是有什么意见还是怎么的?”
“程小爷我错了。”沈天南连忙求饶,满足了程志玩闹的心。
程志坏笑,上手就要摸向沈天南的腹肌:“来让程小爷摸一把。”
沈天南一个躲闪,避开了程志的咸猪手:“雅蠛蝶~”
几个人一路打打闹闹走到餐厅,因为过了饭点又被清了场,里面没有什么人。每张餐桌上都有一束精心修剪过的花束,为民宿增添了一丝色彩。虽然他们几个人都不怎么懂花草,但是也看得出是自从上岛后就一直看到的品种。
“程少爷这边请。”老板娘带领几个人走向一个包间,靠窗的大桌,将小岛上的景色尽收眼底,“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什锦火锅和海鲜拼盘,食材都是当地野生的,味道非常鲜美。要是有什么吃不惯的地方告诉我们一声就行,可以换别的菜。”
包厢里面并不是普通的桌椅,而是一个沙发和桌子陷在半地下的设计。纵使是程志也对眼前的装潢挑了挑眉。
老板娘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反应,笑着解释:“沙发的角度可以根据客人的身体需求调整位置,比一般的桌椅要舒适很多,如果您不习惯可以换别间。”
米白色的沙发看着就比外面的木制桌椅看着就舒服很多,所以几个人并没有抱怨。
况且确实好像很有意思。
“拿几瓶啤酒过来,你们就下去吧。”程志平时虽然喜欢摆谱,可是毕竟这次没有妹子,也就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形式了。几个男生,喝瓶啤酒,吃个火锅,也是惬意。
“好的。”
老板娘放了一打啤酒到旁边,便带着其他服务生退出了包厢。
“来来来,多吃点,我特地让他们多准备了些食材。”程志作为一个优质的东道主,忙着招呼其他几个人。
百里夜觉得程志以后至少可以做一个非常优秀的接待,完全可以继续朝这个方向培养。
虽然他们只有四个人,但是准备的材料十个人吃都绰绰有余,罗毅调侃道:“感谢程少爷尚恩,让我们跟着吃顿好的。”
火锅、小菜、生鱼片,还有当地的特色烧烤,都是他们平时喜欢吃的东西。不过味道确实鲜美不少。
程志难得没有接话,只是像往常一样忙着给百里夜夹菜,“夜哥你多吃点。”
“行了,我去洗个手。”百里夜看着盘子里堆积如山的各色菜肴,没有立刻动筷子,离开座位。
包厢并没有多么宽敞,也就没有独立洗手间,所以需要去洗手间就要先离开包厢。
看着百里夜离开的背影,罗毅终于出声问出纠结了很久的问题:“小志志,你怎么这么照顾夜哥?吃个饭都要给他夹,不知道还以为你爱上他了。”说完他还不怀好意地朝程志看了看。
也不怪罗毅好奇,虽然程志对谁都是一副热情的样子,可是映照在百里夜身上就是有些不太一样。甚至有的时候都不能用简单的“照顾”二字来形容了。
“你们不懂。”程志还是继续往百里夜的盘子里夹菜,可是架不住对面两个人好奇的目光,他放下筷子,一反常态地正经说,“夜哥小时候得过厌食症,曾经连续三个星期什么都没吃。那时候他妈拜托我多照顾他,就养成习惯了。”
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让不知道实情的两个人有些不知所措,互相看了一眼也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词语。
“怎么会……”沈天南率先找回自己的声音。
似乎并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程志知道既然说到这里了,就不会那么容易敷衍过去。
可是他也不想多说什么。
也不是他的位置去说什么。
叹口气,他还是嘱咐道:“他现在好像不记得这件事了,具体怎么回事你们也别问了。你们也别跟他说你知道了。”说到这他轻笑一声,虽然听起来有些勉强,“他现在反而有些暴食症,好像怎么都吃不饱。也真是讽刺。”
“不过总比不吃强。”程志最后轻声说。
罗毅和沈天南互看一眼,不知道要说点什么,他们并不知道百里夜经历过什么,但是听到别人得过“什么什么症”,还是觉得不是件小事。
本来只是几个男生出来玩,现在莫名多了些压力。
闷了口酒,程志又换回往常的语气:“别一副天要塌了的样子,日子总会继续的。还有那么多的妹子是我们没见过的、没玩过的,怎么能被点小事压垮。”
“人渣。”罗毅还是忍不住挤出两个字。
程志轻声笑了一下,显然并不在意罗毅的话。
正好这时百里夜洗完手回来,程志小声说:“这事别跟夜哥说。”
两个人本也不是什么嘴碎的人,况且这种事可大可小,谁也不敢多说。三个人相互看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夜哥赶快吃。”百里夜坐下后程志连忙招呼,就差把饭直接味进他嘴里了。
百里夜也没说什么,只是径自夹了片肥牛放进嘴里。看到这一幕,罗毅和沈天南明显看到程志松了口气。两人再次对看一眼,默契的没有说什么。
罗毅夹了片生鱼片放到百里夜的碗里:“他家生鱼片很新鲜,夜哥尝尝。”
不料却半路被程志截胡了,“夜哥不吃生鱼。”
停留在半空中的手有些不知所措,程志看了罗毅一眼:“我吃,给我吧。”罗毅顺势将生鱼片放到程志的碗里。
百里夜是感觉到餐桌上的气氛有丝诡异,可是并没有多想,只当程志又在发神经。反正他也经常发神经。
“来,干一个。”沈天南率先举起啤酒,想要缓解一下微妙的气氛。
几个啤酒瓶撞到一起,一口闷掉大半瓶。
百里夜确实不喜欢吃生的东西,觉得那有股怪味。也不知道是心里原因还是什么的原因,小时候有几次吃到还会吐得稀里哗啦的,久而久之也就不再碰了。
不过自己究竟是因为什么不能吃生鱼倒是记不清楚了,反正不吃也不会死,不吃也就不吃了。
几个人边吃边聊,气氛还算愉快。没有女生在,程志也多少正常点,可以聊些女生之外的话题。从篮球场上的小打小闹,到夜场中的八卦,只要是柳市发生的事,几乎就没有程志不知道的。
“对了,你们听说没有,”程志又开始发挥自己花蝴蝶的功能,“石晨宇前阵子看上的妹子不是喜欢夜哥吗?他不死心去找人家表白,结果当场被拒绝。好多人都看到了,据说他脸立刻变成猪肝色,简直是大型社死现场。本来他还信心满满,觉得人家妹子被夜哥拒绝了正脆弱着,自己可以趁虚而入。带着去充场面的跟班看了个全程,成了个大笑话。个傻x。”
程志本来就看石晨宇不顺眼,对方还主动来找百里夜挑衅,他就更希望对方出糗了。
十七八岁的少年,心胸就是这么狭隘。
百里夜本身倒是和石晨宇没什么恩怨,都是对方一厢情愿地找他的麻烦,所以他对这件事并不关心,随口应了一声,没有多评论。
他其实一直没明白石晨宇为什么看自己不爽,要说是因为妹子,也不是他去招惹的。他甚至都不知道这次又是因为哪个妹子惹到了石晨宇。
但是这种事在他们这个圈里已经司空见惯了,也没什么纠结的必要。百里夜自己问心无愧,知道自己没有抢过石晨宇的妹子,也就够了。
而程志早就了解百里夜的性格,知道他懒得管那么多,但还是自顾自地说着:“不过他也够有意思的,人家妹子摆明是个颜狗,他一脸月球表面的还真好意思去告白,被甩了也是意料之中的。”
呸了一声,程志又喝了一大口酒。
其实平心而论,石晨宇长得并不能算丑,只不过男生到了这个年纪容易长痘出油、胡子拉碴,就会显得又邋遢又脏。
反观百里夜几个人又是比较注意形象的,比较下来就有点残忍了。
罗毅已经算是他们几个人里最不注意形象的了,不过身为军阀子弟,那股正人君子的气质还是很显而易见的。
即使只是唬人而已。
罗毅还是有些好奇,他们都见过那个喜欢百里夜的女生,在他们看来还是很有魅力的。“夜哥你对那妹子真没兴趣?我看长得不错,不是他们班班花吗?”
作为一个合格的代言人,程志尽责地替百里夜回答:“我们夜哥眼光太高,非仙女不要,普通女生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沈天南低笑一声,拿起啤酒瓶边喝边看了百里夜一眼。后者眼神中的警告却只被他一个人看到。
“没兴趣。”百里夜简单说。
罗毅伸出酒瓶和程志碰了一下,“真想看看以后是什么样的妹子能拿下夜哥。”
其实这个问题程志也想过。
虽然他知道百里夜对女生兴趣不大,也知道他眼光很高,但是他也确实很难想象以后会和他走到一起的妹子是什么样子的。
他有的时候觉得,百里夜可能更适合自己一个人。
不过很快又被他否决了。就算他自己原因,百里家的两个父母都不会同意的。对于他们来说,和谁谈恋爱什么的都不重要,反正最后都是要找父母同意的门当户对的另一边结婚生子。
所以程志才想趁着年轻多玩玩。
等他们这些公子哥真的长大成人了,他们的一切也就不再自己的掌控之内了。
后面的话题不可避免地围绕着各种妹子展开。程志虽然是百里夜的忠实狗腿,但也是洛冰高中风云人物之一,又不像百里夜那么难以接近,身边的妹子更是数不胜数。
“给你们看我前几天认识的妹子,身材没的说,光看我都要硬了。”他从手机里找出照片,炫耀般地扔在桌子上给他们看,“不错吧。”
照片中的女生前凸后翘,虽然看得出年纪不大,应该比他们还小一点,但是打扮也确实风尘。
不言而喻沈天南的品味不是这个类型的,罗毅也是比较喜欢邻家女孩型的,偏向可爱挂的。至于百里夜,他自己说不清楚,别人就更不明白了。
不过男生的友情也很简单。
“不错啊,这身材。”沈天南纯粹是从一个摄影的角度评论,好看的人总是更容易拍出好看的照片,这就是事实。
虽然打扮地的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但是这个女生应该很了解自己的闪光点,每张照片都显示了自己的优点。从摄影的角度来说,是个不错的模特。
只不过容易让人怀疑拍摄者的目的而已。
罗毅也附和:“一看就是你喜欢的类型。”
程志把手机伸到百里夜的眼前,“夜哥你觉得呢?”
百里夜瞟了一眼照片中的女生,认真说他没发现和之前程志喜欢过的诸多女生有什么区别。“还不错。”
得到了满意的回复,程志也就心满意足了。
“给你也看看我最近认识的。”罗毅也不能丢面,也拿出自己的手机。
说实话,沈天南的品味还是更接近罗毅一点,至少这个女生看起来挺清纯的。
“毅哥品味不错。”
“那是,才多大就喜欢那么风尘的。”罗毅还不忘带上程志。
“我这叫始终如一,你看我现在17喜欢这样的,等我27、37、47,我还喜欢这样的。”程志又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就不一样了。17的时候喜欢单纯的,27的时候喜欢身材好的,37的时候喜欢顾家的,47的时候喜欢年轻的。这叫什么?这叫渣男。”
“我竟然被志哥的强盗逻辑说服了。”沈天南给程志竖了个拇指,“我看你以后别接手你们家房地产生意了,你适合做律师。”
“真的?为什么?”程志还以为沈天南真的在夸他,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因为你只会狡辩。”百里夜淡淡地说。
结果除了程志以外的三个人都笑了,罗毅从后面抱住程志的肩,“小志志我也觉得你挺适合当律师的,尤其是什么离婚出轨啊,坑蒙拐骗啊,扎旗诈骗啊,都挺适合你的。”
“滚滚滚。”程志一把推开罗毅。
“其实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至少算是一技之长,说不定还能认识刚离婚的伤心少妇。”百里夜喝了口啤酒。
“有合适的我第一个塞给你。”程志白了百里夜一眼。
“那就期待着几年后的程少带我们开眼了。”沈天南也举起了酒瓶。
程志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那就是只要是他认定了的朋友,绝对是两肋插刀真心对待,开玩笑什么的也不会生气。
所以他身边的朋友多也不是没道理的,谁不愿意和这种人成为朋友呢。
程志几乎一口闷掉了一整瓶啤酒,“嘶”了一声转移了战火,“南哥,你什么时候带你初恋出来给我们看看?”
“看什么?”沈天南装傻。
“看看是什么样的天仙啊,把我们南哥迷得五迷三道的。”罗毅说。
“那肯定是没有夜哥看得上的天仙天仙。”沈天南笑着说。
“夜哥那天仙还没影的事呢,你这可不一样,都有撇有捺的了。”程志说话的空挡还不忘给百里夜夹了个手打鱼丸。
“我这不也是没影的。”沈天南又开了瓶酒。
“那好歹是比夜哥近点。”程志说。
“那可不一定。”程志小声嘟囔了一句,可是谁也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