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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草与男配 ...

  •   林清轩在打完电话的当天就定了飞往白云山的机票以及当天入住的酒店。
      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说走就走。

      从S市到白云山需要乘坐飞机三个小时。等到林清轩下了飞机乘坐出租车到达酒店已经是下午四点半。

      “宿主,累不累?要不今天先休息明天再开始融合血脉吧。”小一看着林清轩眼底的疲惫有些心疼道。系统小一就飞在林清轩身边,但是因为小一是高纬度生物,因此旁人看不见小一。就连声音都听不见

      “没事的,小一,我休息一下就好了,我先去睡一觉,你记得六点半唤我起来。”放下行李,从行李箱里拿出睡衣,去浴室里稍微洗漱了一下。

      简单洗完便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慢慢闭上眼睛睡着了。

      而在林清轩睡着之后一直保持安静的小一慢慢的飘到他的额头上方,周身散发出细碎的金色光芒,一点点没入他的身体,为其舒缓疲备的精神及身体。

      等到六点半小一准时叫醒林清轩。

      “这一觉睡的真舒服~”林清轩坐起身来。

      “等我洗漱一下换好衣服我们就出去。能早一天融合血脉就早一天省心。”边说着林清轩边朝着卫生间走去。

      说实话,林清轩也不得不感叹原主的条件实在是优越。

      看着镜子里面映出的脸庞,清隽俊美,温和优雅如漫画里走出的王子一般。
      唯有注视着林清轩眼睛的时候才会发现,他并不是毫无攻击性的温润。
      眸色深沉如墨,凤眸眼尾上挑,却因为天性温和,一双眸子长浸润着笑意,便也弱化这一份攻击性。

      肤色白皙,六块腹肌大长腿,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完美身材,以及下.身沉睡的巨兽,无一不彰显原主的雄厚资本。

      林清轩感慨了一下之后便迅速的洗漱完毕,换上一套方便在山里活动的运动服就准备出门了。

      拿上小一收拾好的背包就出去了,名为逛街实为觅食。

      看着逛街吃东西吃的不亦乐乎的宿主,小一有些无奈扶额【“宿主,你今天是不打算融合血脉了吗?”】

      吃的正嗨,嘴角都染上酱料的林清轩闻言,眉眼一弯,狡黠一笑【“夜黑风高,才是融合血脉的好时候啊。等到别人都睡着了我们再悄悄的上山去森林深处,这样融合血脉时,就算闹出再大的动静别人都不会知道。”】

      【“而且融合血脉之后我们还可以在这里好好的玩一下,带点当地的特产给我爸妈。”】

      等到三更半夜,林清轩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带着小一悄悄跑到山林深处。

      利用小一的能力占据了一处山洞,清理干净后铺上了提前放在小一存储空间的厚厚软垫。一切准备就绪,林清轩就在小一指导下摆出标准的五心朝天姿势盘坐在软垫之上,准备融合血脉。

      至于安全问题,他却是一点也不担心的,因为小一在,而他相信小一会保护他,毕竟是以后会一直相互陪伴的伙伴啊......

      这一闭关融合血脉就整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不提融合血脉时所经历的洗经伐髓的痛苦,也不提小一是怎么解决他失踪七天也没人发觉的;就只说融合血脉成功的那天,明明是夜半三更,星星也不见一颗的阴天,如火般的红霞却照亮了半边天,百鸟争鸣,野兽拜伏,仙音阵阵,霞光缭绕……

      这奇特的景象引来无数人围观,甚至惊动了当地政府。只是被政府派来的人员在森林里搜寻了半个月也没找到任何可疑的东西,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虽然异象只存在了短短一个小时,但却仿佛证实了白云山是仙山的传说一般,也使得每年来白云山游玩朝拜的人数倍增,加速了白云山的经济发展。

      当然这一切,我们的事件主人公却并不知晓,因为当他调息完毕睁开眼睛的时候便是异象消失的时候。

      【“宿主,快走吧,你融合血脉时引来的异象引了大批人来搜寻。”】小一在一旁焦急的催促着还在感受身体变化的林清轩离开,急得绕着他团团转,就连身上的光也应和心情忽闪忽闪的。

      【“不用担心,融合血脉时我同样觉醒了传承记忆,毕竟金乌血脉可是自洪荒而起的强大血脉,虽然这个世界是末法时代,那些大型法术不能用,但是缩地成寸这种瞬移的小法术还是可以用的。你先回识海吧。”】说着林清轩一把抓住绕圈圈的小一,安抚的摸了摸小一的身体,将其放入自己的识海当中瞬移而去。

      之后的几天,就像他刚来是说的那般,当真好好的将这里逛了一圈。古玩街也去了不少趟,还别说,还真让他淘到一些好东西。

      一块拇指大的玉坠,和一对翠绿翠绿看着就水色很足的镯子以及一支当时买下来看着灰扑扑的不知材质的簪子。

      玉坠和手镯是带有灵气具有安神静气效果的。林清轩决定将这两样东西刻上保平安以及能蕴养灵气的符文后再送给这个世界的父母。

      至于那簪子则是一件破损的法器,当然这簪子在这末法时代没啥用处,不过林清轩还是在小一的建议下放到了系统空间,打算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带走;说不得以后什么时候就有用呢。

      等到他终于玩够了,就打算回S市了,因为这个世界的父母已经打电话催他好几次了。

      正好他算着时间也快开学了,剧情也快开始了,他打算回去看好戏。

      当然这个时候林清轩还不知道就算他不想参和男女主之间的事情也会被搅进去,原本打算看戏的人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戏”里的人。
      在他融合血脉的这段时间,女主苏悦已经穿越过来了。
      苏悦看着眼前镜子里面陌生的脸,心里是满满的吐槽欲望“这发型,这眼镜,这身材,这衣服……这不就是那些灰姑娘言情小说女主的标配吗……”
      只见镜子里面映出一个身高娇小的女生,厚厚的刘海,显得整个人都呆拙的黑色粗框圆眼镜,头发编着老土的麻花辫,以及被掩藏在衣服下的完美身材。
      而在她不信邪的将刘海捋上去用发卡固定,麻花辫解开披散在后背,又将眼镜摘下来后,看着镜子里仿佛换了一个人般,苏悦可疑的沉默了,心里就像是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摔!!!(ノ=Д=)ノ┻━┻”

      这边接到消息,听到少爷的飞机航班是下午四点钟的司机王叔提前半小时就到了机场等候。

      王叔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当林家的司机也有二十多年了;而王叔的儿子王鸣也同样当了林家的司机。

      小时候的王鸣生病,家里没钱的王叔在走投无路之时正好遇到了年轻时的林远峰,也就是林清轩的父亲。还是少年的林远峰一腔少年热血,在听说了王叔家里的事情后,主动找到了并聘请了王叔当自己的司机,工资每月一万,并且预支了一年的工资给王叔。
      这在当时那个时代每月收入一万可是一笔巨款。

      父子两人承了林父的情,忠心自是不必说的。

      远远的就看到自家少爷挺拔玉立,拉着行李箱的身影的王叔还没等开口,就看到自家少爷被一个急匆匆、莽莽撞撞的人撞得差点摔倒。

      辛亏被旁边一个相貌俊美,一身打扮干净利落的青年扶住了腰才站稳。

      因为被人撞了一下,还被小一在脑内刷屏的林清轩微微蹙眉。

      【“宿主,是男主!是男主啊!!!”】因意外提前遇到男主这件事让小一惊讶不已。
      这个时候,男主应该在京城才对。

      【“好了,好了,我知道是男主了,不要吵了。”】

      在识海中制止小一刷屏的行为之后,林清轩悄悄抬眸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青年,也就是男主。

      冷峻的外表,凌厉的瑞凤眼,挺直的鼻梁,削薄嘴唇紧紧抿着。上身一件白色连帽卫衣,下身是修身的黑色牛仔裤,脚上是黑色的短筒马丁靴。

      整个人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就是冷酷、严谨的。看着就不好接近的样子。但衬着清爽的衣服,又觉出少年意气。

      打量完男主之后林清轩才发现还被人搂着腰,于是赶紧从男主怀里退了出来。白皙修长的手指搭在黑色的行李箱上,因为紧张尴尬不自觉的握紧了紧,黑色拉杆更显得其手指白皙骨节分明。

      “那个……刚才谢谢你啊。”在朋友面前外向活泼,在陌生人面前内向羞涩地连话都不敢说的林清轩,白皙的脸颊上渐渐开始爬上红晕。
      有点不知所措。

      汤景彦看着面前嘴角挂着丝腼腆笑容,脸颊因羞涩紧张而晕红的清隽俊美的青年,因为第一眼时的惊艳,心跳不自觉得开始加快。

      “没事,举手之劳,不用在意。”说着,汤景彦匆忙转身背对着林清轩扬起手臂摆了摆手渐行渐远“如果有缘,那就等下次遇到的时候你请我吃饭吧。”等到走远了才停下来,抬手抚上心脏的位置,薄唇轻抿,眼中闪过一丝看不分明的情绪。

      看着男主渐行渐远的背影,林清轩垂眸,长睫遮掩了所有的思绪,在心里轻轻应着“嗯,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了。”

      然后转身向着王叔的方向走去,因此他并不知道汤景彦曾回头看过他一眼。

      “少爷,你没事吧?”王叔眼带关切,就算知道少爷没什么事,也是忍不住的询问一下。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

      “没事的,王叔,刚才有人扶了我一把。我们还是快写回家吧,爸妈应该等急了。”林清轩知道面前的老人是真的关心自己,也愿意开口安慰让这个老人安心。

      林父林母在听到儿子要回来了之后,连忙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回家去等着。

      林父林母是非商业性质联姻,而是因为爱才结婚的。在大学时期,林父对当时的林母一见钟情。

      在第一次见到林母的时候就一直盯着林母看,甚至还傻傻的跑到林母的面前说要追求她。而林母及其闺蜜还在偷笑,心想:这是哪里来的二愣子。

      就这样,林父自此开始了他的漫漫追妻路。用了无数种方法最终感动了林母,成功抱得美人归。

      后来这也成了夫妻二人之间的笑谈。

      那是长发及腰、一身白色连衣裙的娴雅少女与莽莽撞撞凭着一股勇气始终跟在少女身边的少年两人之间的故事。如此美好。

      林母来自书香世家秦家,名为秦岚,父亲兄长在文坛、教育方面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

      虽是书香世家,但是思想并不古板,反而格外开明;对于同性,恋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天生的的,再怎么样没法改正。

      当然这也是对儿子将来带回来一个男儿媳妇接受度如此之高的缘故。

      这是后话不提,就说林父林母在等待儿子回来的期间,还吩咐了厨房炖上了排骨汤,等到林清轩回来就可以喝。还让人提前打扫了他的房间,换了床单被褥。

      可见他们对林清轩的宠爱是疼到骨子里的,就是这么亲密无间的一家人最终却被一个外来者给弄得家破人亡,无法不让人心生感叹这造化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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