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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猜测尽欢的爱情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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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喜欢的作家又有了新作或者又发现了一个可期待的作家。今天就是个让人开心的一天,因为我又发现了这篇好文。
书里有三个男人,于意须、丁冕、雷。(估计不会再增加了吧!)
于意须已经没有机会实现和尽欢的终生之约,剩下的只有丁冕和雷。
我估计丁冕的机会比较大,雷应该不构成竞争力。
虽说雷在火车上要尽欢有了好感和迷惑,但我估计是夜晚看不见脸的原因,尽欢将他的声音当成她怀念的意须。
再有,虽说雷某种意义上救了尽欢一次,可尽欢在雷接触到她的肩膀时会害怕的尖叫就没戏了。
再说说最有希望的丁冕。
开始就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书名《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的关系,加上他又是第一个出场的,很自然的认为他是男1号。可是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个于意须,就算小了女主角一个时辰,也很符合书名啊!
他对尽欢真是没说的,感情表露的也很明显,差就差在时运不济,总是比人慢一步。
第一次:在灿灿醉酒,尽欢留在他们外租的房间时,他的嫉妒就表现得很明显。他将床铺让出来,就是为了隔离意须和尽欢。
第二次:于意须送新年祝福的时候就很不高兴。
第三次:死党聚餐,一起吃火锅。在过马路的时候,他也伸出手。与意须不同,他的目光很坚定,她的左手被他握的有些发痛。说明了他的心很坚决也很诚挚!
第四次:狮子座流星雨。午夜的操场一片冰寒,他在给她打过电话后就出现在她的操场上。
第五次:他放弃了清华北大而选择了浙大,为了就是离尽欢近些,其实其心甚诚啊!
第六次:尽欢生病,他打电话关心,送水送药,发现她发烧后,马上抱她去看病。不过也因为他,意须少了一次和尽欢表白的机会。
第七次:尽欢出差,他翘课去探望,因为他在电话里听出了她的异常。而尽欢看到他后,在他的怀抱里没有异常反应,可见是接受他了。
喜欢于意须,也喜欢丁冕。既然来世被意须预约了、那今生的尽欢就是丁冕的了。
也许是作者写得太成功的原因,两个男生我都很喜欢,无论尽欢和谁在一起,我都能够接受。至于结果,就需要作者来安排了!
PS:
看了校园生活那段,被觉亲切,我的住宿生活和他们比较,真想冲回学校,重新来过啊!不过考试前的准备却是相同的,我这边比较充分,‘参考资料’电脑打印,8号字,人手一分,笑!
200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