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69、告白 II ...
-
“黎医生,这里。”
浓重的夜幕里,伫立着一位黑衣男士。他站姿慵懒,揣着两罐啤酒,皓齿在星空笼罩下闪着微光。那人见黎云天迎面而来,便潇洒地扬起下颚,一个甩手,抛去一罐啤酒,带着颇为意外的喜悦之情。
他没想到,黎医生真的会下楼。
黎云天猝不及防接住对面抛来的啤酒,神情却是淡淡笑了笑:“谢谢你,不用那么客气,喊我云天就好。”
霆霄一愣,嬉笑了好一阵才喊了声哥:“我整理行李时,翻到两罐啤酒,还是驴友给的德国啤酒。”
就为了一罐啤酒,半夜把我叫出来?
黎云天凝眉思索了一瞬,但还是礼节性地打开了啤酒。咔嚓一声,他微抿一小口,便咕噜咕噜吞咽了好几声。
这的确是他爱的味道。
霆霄双眸微眯,唇角一勾,也跟着抿了几口。他回味了片刻,嘴边才溢出了一抹意味不明的浅笑,随即挑眉揶揄道:“哥,你果然是没醉呢。怎么样,有没有抱得居医生美人归?”
“所以,你半夜就来敲窗户了?” 黎云天轻描淡写的口吻中难得多了一丝反讽。
“哈哈,黎医生果然比以前有趣多了。”
“是吗?” 黎云天自顾自地笑着,又抿了一口,“后来你们去哪里了?消失了那么久,夜莺也总提起你。”
黎云天突如其来的关心令霆霄感到一丝意外,他又猛灌了好几口啤酒,以掩饰内心的不自在,最后就连回答也听上去有些敷衍:“你也知道的,我们干的那些事,都游手好闲的… …”
“回来了,就好。”
霆霄懒懒地勾着唇,随意一挥手,给人一种过往种种不值一提的错觉:“那次爆炸后,我们都回了国。我在家里待了大半年,稀里糊涂开始盘算着,或许乖乖继承家业也挺好的。只是蛋蛋那傻小子,时不时来烦我,每次说的话又差不太多,老说人生短短几十年,总要做些出格的事,活出自己的样子才好。哼,明明之前担惊受怕的人是他,现在反而教训起我来了,你说烦不烦,他那么正经的样子,我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习惯。”
黎云天默默点了点头,二人颇为默契地又干了一口,然后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浅浅笑了笑。
“怎么想到来转山的?”
“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想来了。” 霆霄依旧说得不以为然,但面色却是凝重。他出生入死了那么多回,从未怕过,却是低估了加萨之行所留下的阴影。这不是单纯的应激障碍,不是惶恐,也不是后怕,而是一股无能为力的罪恶感,看着无辜的人死去,看着挚友遇难,而自己却苟且了下来,然而却什么也做不了。
人在经历中,不觉经历痛,时过境迁后的回首,那才是生活真正的考验。
他庆幸,黎云天走过来了,居夜莺也走过来了,单单和自己,同样也扛过去了。
霆霄仰头望天,再一次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就连语气也变得轻佻:“要不要上屋顶瞧瞧,我刚上去过,风景不错。一会儿,天亮了,说不定,还能看到日出。”
黎云天淡淡道了声好。
于是,他们二人穿过前院,绕过马厩,身姿矫健,爬上庭院边上的矮碉房,三两下功夫就上了屋顶。
在初春的重重寒意中,他们双手插袋,谨慎踩着黑瓦前行。大约走了几分钟,他们不约而同锁定了二楼粮仓上方的位置,这才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在那里,他们仿佛离万象星辰更近了些,璀璨群星似乎也更亮了些。他们仰头凝望了许久,最后头抬累了,便不计形象平躺了下来。
月光在这时穿透了云层,铺洒在漆黑色的瓦片之上,令这二位黑衣宽袍的颀长男人看上去像极了直挺挺架在烤盘上的香肠,还是烧焦了、难以下咽的那种。这两根香肠自以为潇洒悠然,只是赏景间或对上了个眼神,看到了对方的滑稽模样后,这才联想到了自己,最后竟也不约而同地笑出了声。
“哥,问你个事。” 霆霄这一问听似随意地穿插在笑意中,却又像是掐准了秒表,候准了时机,刻意为之。
“说吧。” 黎云天倒是神色平和,淡淡回了一句,似是意料之中。
“要问得冒犯了,别见怪。”
“问吧,你今晚喊我出来,不就是为了问这个。” 黎云天目光深邃,他直视着星空,像是在同空气说话。
“你是不是… …忘记了一些事情?”
“嗯?”
“就是你的伤势,脑子。”
黎云天轻笑了声,像是一种默认。好一会儿,他才波澜不惊追问了句:“怎么发现的?”
“还真是!” 霆霄惊地直起了身,他双手抽离了口袋,猛击了一掌,最后又不禁感叹了一声。
“是谁告诉你的?” 黎云天同样直起了身,平和的语气中多了份难掩的焦灼。他自诩伪装得那么好,就连居夜莺他都糊弄过去了,却是没想到竟然还是被一个旁人给识破了。
难道说,是夜莺告诉霆霄的。
不对啊,除了今晚,夜莺应该没什么机会和霆霄说上话,就连私人联系方式也是今晚才加上的。难道说这小妮子从头到尾都没相信过我。
霆霄细细品着黎云天脸上细枝末节的表情,赏了片刻,才慢悠悠地抛了句:“我猜的。”
“猜的?”
“嗯。”
“怎么猜到的?”
“说出来,不怕哥笑话。” 霆霄哼了声,轻摇了摇头,象征性地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一副怒其不争的哀怨样,“哥以前哪有对我这么耐心过,特别是居医生来了诊所后,你对我可就更冷了。虽说也算是彬彬有礼,但就是和现在不一样。哼,假想情敌,知道吗?就是那种人前笑脸,背后冷飕飕的感觉。”
“那还真是对不住了。” 黎云天也跟着轻摇了摇头,面露笑意。
“所以,真的全部忘记了?”
“一些。”
“哦… …那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抱歉。” 黎云天摇了摇头。
“那还记得你在加萨的生日是怎么过的吗?”
“夜莺倒是说了些,但我不记得了。”
“那还真是忘了不少呢。” 霆霄扼腕叹息,却又止不住一股莫名的好奇心,他继续问道,“失忆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会不会特别迷茫,或是因为想不起而觉得特别无助?”
“嗯… …刚开始会吧。不过渐渐地,心态就会平和些。不放弃想起,不期待想起,也不强求想起,更不惧怕想不起。”
霆霄似懂非懂点了点头,一股敬佩之意油然而生:“这样想,那你和居医生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黎云天没有说话,深邃的眸子微阖,吸入一口凉薄的空气,又轻咳了一声。
是不容易,也是庆幸,他暗自想。
“那你是不是也把居医生忘了?”
黎云天没怎么听清霆霄的话,只是淡淡应了声,像是仍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中。只是他一想到那女人最煎熬的时候,自己都不在,不由又叹了一声。
“哎,居医生那得多难过啊。”
“她还不知道,你别告诉她。”
“啊?居医生居然没发现你失忆?哥,你怎么做到的?”
“失忆肯定是瞒不过的,但我骗她说自己已经想起来了,也是我运气好,到现在还没被她发现。”
霆霄顿了顿,不过很快也明白了黎云天的用意。他的舌尖舔过了干涸性感的薄唇,又痞气地感叹了声:“没想到你们看着都斯斯文文的,还带玩这么刺激的,像谍战片一样。”
黎云天再次沉默,他的目光逐渐放远,最后失焦于远方连绵不绝的山棱线上,久久没有回神。他胡思乱想了一阵,甚至开始假设起如果失忆的人是居夜莺,他又会做些什么。只是思绪颠来倒去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最后竟却庆幸起:还好居夜莺没有逃,还好她坚强地站在那里,等着他这个傻子去追。
黎云天不由抿嘴浅笑,许久,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回过神,撞上了霆霄那双戏谑的眼眸。
霆霄像是津津有味品完了一出好戏,带着流连忘返的狡黠,示意黎云天垂眸看看递过去的东西:“哥,你看看这个。”
黎云天接过霆霄递来的手机,点开了视频播放按钮。他不声不响看了许久,又来回放映了几次。
随着时间悄无声息在黎云天的指尖流淌,他原本悠然的神态却是逐渐凝滞——他说不上惊喜,也谈不上悲伤。只是,那深幽的眸色中隐隐透着蛊惑的微光,叫人情不自禁,飞蛾扑火,慢慢地,便想要随着他一起沉沦进这深不见底的空洞里。
“这是之前我们在戈蓝公园时偷拍的,蛋蛋怕被你骂,所以一直没有剪进成品集子里… …你说你一直想不起来,当然现在,可能也没有想起来的必要了,但是我觉得,哥,你应该是会想看的。”
他们曾经在戈蓝高地上、耶稣圣光下,吻得这般羞涩而炽烈,而黎云天现在才知。
“霆霄先生,我想收回刚才说的一句话。”
“嗯?”
“能给我说一说,我们在加萨的日子吗。我和夜莺的过去,我想知道。”
霆霄挑眉点着头,再一次仰面躺下。他姿态比先前更为放松,还扯了扯黎云天的衣角示意他也躺下。他那慵懒惬意的神态像是要追溯一段极为漫长的故事,他挪了挪身子调整好了姿势,许久,才娓娓道来。
“哥,我第一次见你和居医生时,你们就抱在一起了,那是居医生刚到加萨诊所的第一天… …”
时光悠悠,当黎云天听完整个故事时,天已经亮了。
高原上的日出没有平原上那般循序渐进,没有鱼肚白,也常常看不到孱弱的橘红日光逐渐染红天际,再慢慢变成烈日的过程。那阳光是瞬间铺洒而下的,它为群山镀上了清晰闪亮的棱线,天,就是这么一下子敞亮了。
豁然开朗,这样的日出,黎云天从未见过。
黎云天很难表述自己当下的心情,所以也没多说什么,仅仅和霆霄道了声谢,便回了屋子。屋子里干净整洁,却不见居夜莺的踪影,于是,黎云天又折去了居夜莺的房间,却发现她也不在那里。
半掩的房门被黎云天轻轻推开,不大的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薰衣草香,黎云天恍惚了一阵。
她会去哪?
思绪游走间,黎云天的目光落在了一张小小的书桌上,那里躺着一本熟悉的笔记本,黎云天曾经翻阅过。
也不知为何,黎云天突然萌生出想要再看一次的念头,于是,他走到窗前,翻到了最后一页,他看了一遍又一遍,而这一次,他的眼角泛出了泪。
今天,我永远失去了那条左腿,那条带着陈旧伤痛、不怎么好使的左腿… …
我失去了一条左腿,多了一只残肢。我假装不在意它,刻意不看它,每次换完药后,赶紧盖上棉被遮住它,最后对自己说:居夜莺,不难过。
我好痛,我感觉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往下钻,我甚至能感觉到它还在,好几次我迷迷糊糊站了起来,最后却又重重地摔了回去。居夜莺,你又被骗了。
我今天偷偷看过它,愈合后的它像一块不断萎缩的肉泥,我告诉自己:它不丑,居夜莺不害怕。
我要努力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学会走路,学会奔跑,这样,拼了命护住我的你,才不会难过。
… …
阳光洒在洁白的纸张上,将那些凌乱的字迹又勾勒了一遍。折射出的微光落进了黎云天的心底,在那里又化作了剜心的利刃。黎云天凝神专注着,突然又像是发现了什么,他赶忙捡起桌上的铅笔,落座,在那页日记上涂抹了起来。
笔尖摩擦纸张发出的沙沙声带着急迫感,叫黎云天的呼吸也跟着急促了起来。直到墨迹盖过了日记,被居夜莺撕去的第一页内容赫然出现在了眼前,而黎云天的呼吸却在那一刻,骤然凝滞。
黎云天,我爱你。
之前没有机会说,也不知道之后,还有没有勇气说。
又或者,
现在的我,还是不是当初那个你喜欢的我。
你可不可以醒来,
告诉我。
日光照耀下的玛旁雍错发散着荧蓝色的光芒,粼粼波光中星星点点散着白鹭,它们时而轻吻湖面,时而翱翔于空,时而又萦绕在湖畔女人周身,愉悦地歌唱着。
女人身披一袭纯白藏袍,微微敞开的袍间露出一抹黑色长裙,它们如丝缎般顺滑,缠着一根刚毅却折射柔光的金属支架,在风中轻柔摇曳着。
她与它,成了晨间最为夺目的光亮。
很快,旷野中出现了一抹高挑的黑色身影,他步伐沉稳而轻盈,徐徐前进着。而当那张俊美和煦的笑颜映着晨曦之光,渐渐清晰,当女人缓缓回眸,也望向了他,那笑意里便有了似水般的柔情。
风呼地吹过,白鹭啼鸣,男人唤了一声,瞬间,这世界便镀上了琉璃般的色彩。
“夜莺——”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