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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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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胜仗就拍拍屁股走人?
这不太行,这太富有了,这地上的包还没捡呢!
美其名曰,打扫战场,实则填饱。
祝久以为一只破蚂蚁有什么好稀罕的,但还真有,蚂蚁肉,蚂蚁血,蚂蚁壳,好像都可以用,小孩把包裹装的满满当当,起码一段时间内不愁吃喝了。
该整理的也都整理了,小孩背上行囊顺着岩洞一直走。
路上倒是没遇到其它猛兽,这应该是巨蚁单独的洞穴,而这岩洞很深,很长,另一端也不知道通向何处,但愈往里走,温度俞高。
祝久本来还披着一件袄子,现在也脱了,穿的还是一件黑衫带着白布的破衣服,之前太慌张,这下闲下空来打量自己,黑光滑溜的头发,发质不错,还有这破衣服,破是破了点,手感竟然不差,上面还绣有古朴的纹路。
这衣服哪里来的,他记得像是变成人形凭空出现的,他本来还穿着现代人那身,好神奇,感情化形还带全身变的。
他问系统:“这衣服有什么讲究吗?下次变成人形再给我换件?总穿一件衣服也不是个事吧。”他大概是系统见过第一个灵魂状态纠结穿什么的宿主了。
系统回他:“随剑柄样式变换的,什么样的剑柄就穿什么样的衣服。”
好高科技的剑灵!
祝久感慨,但感慨之余又想到了什么。
剑灵,剑灵,他根本就不是剑啊。
还谈何什么灵。
那黑漆漆的大铁棍犹在眼前,如果你愿称铁棍为剑的话,难不成现在流行拿根棍子当武器,既圆润又不会伤人,好像也不是不行,但这和之前说的不一样啊,说好的身份是大宝剑呢,纯纯糊弄人了。
“我觉得你在诓我,而且我有证据。”祝久指着铁棍:“这大宝剑可好生气派,我倒是没看出它哪里和剑搭上关系了。”
很显然系统也是长眼睛的,但它选择装聋作哑,胡乱说话:“它是大宝剑啊!”
祝久:“它是棍子。”
系统:“大宝剑。”
祝久:“棍子”
真真的事情毕竟摆在眼前,睁眼说瞎话也要有个度,于是系统又道:“可是它很珍贵的。”
哦,祝久倒要听听怎么个珍贵法。
“它是男主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世上仅此一件,继承了父母伟大的意志,是不可转移的精神支柱!”
还有这层关系在啊,祝久暗想,难怪刚才看男主老宝贝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哎,这不太对劲了啊!
谁家父母收藏铁棍当传家宝啊,是不是有点变态了啊!
祝久断定系统在骗他,它还不承认,张口又说这是什么绝世神兵,削铁如泥,断金利器。
狗屎,祝久敲了系统一脑阔,他刚才拿破铁棍敲蚂蚁的头,结果连一根毛都没掉下来,这也能算是神兵的话,母猪都可以上树了。
看着怪老实一个系统,惯会骗人。
男主沿着岩洞走,不知走了多久,祝酒已经睡了一觉又醒来,睡眼惺忪。
前面防护有光,祝久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
真的有光!
光透过稀松的岩石落下来,而越往外走,光芒越盛,原来岩洞首尾相接,一边连着雪山,一边则是葱郁密林。
这下也不用在雪山顶艰难求生了,走出死路,大道一片光明啊!
祝久很是欣慰,毕竟他的职责就是保护男主来着,这下没了艰险的环境,又有男主光环加持,之后只要一路低调练级,成为宗师指日可待,而自己只要每天睡睡觉摸摸鱼,就可以把任务做了,简直是人间一大美事!
但他忘了一件事,男主是人,而人会饿,饿了就要吃饭,而男主没有饭吃。
祝久:“......”
没想到在修仙世界也会因为生计发愁。
可是,祝久疑惑,不是有那什么玩意吗?
辟谷丹,吃一颗就能十天半个月不用吃饭吗?
结果系统告诉他,并没有这玩意,这个修仙世界是很务实的,除了真的飞升的仙人之外,其它人都是要吃饭的。
祝久恍然,真挺务实,但是真要吃饭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吃就吃嘛,咱都修仙了还差他这一口饭吃吗?
结果系统又和他说,还真差他这一口饭吃。
原因就是,这个修仙界的粮食耕种还停留在最为原始的小农经济,而产量也不太喜人,加上修仙者喜欢聚一窝,又老是爱打架,导致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顶尖的修仙者那肯定不愁吃穿,看到钱还会感到厌烦,叹气说一句,哎,怎么穷的只剩下钱了。
吊车尾的修仙者也还过的凑活,毕竟咱修仙的,应该是有点牌面在的吧。
但有一种人就最惨,不消多说,那就是平头老百姓了,正所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要是修仙界打一场小架,平民可能就勒紧裤腰带少吃几顿,勉强撑撑,但要是修仙界搞一场大的,那估计得死成片成片的平民了。
一眼望去,满地飘骨,尸横遍野,而这种平民老百姓不在少数,或者说绝大多数。
而眼下我们亲爱的7岁小男主,就属于平民阶级,而且还是身体不大行的平民阶级。
祝久甚至还能列出一长串的的关键词,父母双亡,孤苦无依,无权无势,被人追杀,整一个我的悲惨世界。
祝久:“地狱开局模式啊,我敲!”
解决一大步先从解决一小步开始,祝久开始发愁男主的生计问题,毕竟修为被废,平民一只,让男主去打工吧,不太符合实际,毕竟谁招一个七岁童工,让男主去偷去抢吧,也不符合实际,毕竟男主一听就是正面形象,这种一看就是反派的事他肯定不干,那怎么办呢?
其实男主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惨,相反,活的还挺滋润,滋润到可以给路边的小乞丐送吃的。
这让祝久感叹,男主善心不小,自身难保还顾着扶危济贫。
这是一个普通的小镇,镇上也都是些平民老百姓,而男主所走着这一条道,街边散坐着许多乞丐,按常理说有手有脚也难沦落到乞讨,所以乞丐大多身患残疾,咋一看过去,像是残障人士聚集所。
但男主施舍的不是残疾人,而是一个小孩,兴许是年龄相仿,惺惺相惜,男主掏出一块肉干,递给乞丐,乞丐像是八百年没吃过饭了,狼吞虎咽起来,很快就吃了个精光。
这年头肯来施舍的人绝对不多,毕竟自己都吃不饱了,哪有心思管别人,乞丐难得撞上男主这么个冤大头,哪有轻易放过的道路,吃完后又朝男主伸手:“还有吗?”
就在祝久以为男主会一骨碌把吃的全分享出去的时候,男主却只是看了乞丐一眼,声音软软:“没有了。”他说完这句话就要走。
小乞丐急了,你说没有就没有,这我可不信,现在这日子能吃上白面的都算富贵人家,对方一出手就这么阔绰,而且那肉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身上的,内质鲜美,可有嚼头,简直比他从前偷吃的烤乳猪还香。
再说男主没有随从,讲话也是软软的,像是个好欺负的主,他想继续捞点好处,见男主要走,起身拦着他:“哎,别急着走啊,好心人,你看我年纪不大,这么可怜,不如多施舍施舍我,反正你也不差这点。”
他脏兮兮的手拽着男主衣摆,嗓门吼的又大,其它乞丐闻声都看过来,这样下去可就不仅是没几块钱那么简单,男主一个小孩,手无缚鸡之力,看上去还蛮有钱,场面闹大了,其它人看到,到时候连裤衩子都抢个精光。
虽然不知道男主身份背景,但看性格是好欺负的,这下被他绕在这里,只能任由他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