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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前往福克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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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庆幸,露西的身体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健□□长。十六岁,我比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长高了一头,完全可以跟丝路琳娜平视了。除了体温和肤色,我的表象和正常人完全一样,当然,除了那异常美丽的容颜和扰人心扉的身材——我比两年前更加漂亮了!
那个不知所踪的神明,给了我一样令人心跳的本领——当我的皮肤划伤后,它们会迅速地愈合而不留任何疤痕——我们可以理解为我的身体有着超强的自我修复功能。到目前为止,不生不死的状态还没有给我的生活带来什么糟糕的影响。
丝路琳娜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两年前,女儿不但没有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掉,反而变得乖巧听话;而她自己终于找到了心中所爱——一个可爱的冒险家——斯坦•博拉。哦!一个作家,一个冒险家,多么美好幸福的组合呀!我真心为丝路琳娜祝福。
在我的催促下,妈妈再次进入了结婚的礼堂。斯坦是个好爸爸,好丈夫,他幽默风趣,喜欢新奇的事物,总能给我们带来惊喜。
一年的时间如水流,斯坦打算到非洲探险,拍摄纪录片。我知道,丝路琳娜肯定也想去。她打算写本冒险小说,实际经历过才能更加真实,而跟爱人一同冒险则更加诱人。但是,她迟迟不肯说出自己的愿望,斯坦也不好意思将爱人带进危险的沼泽。我知道,她放心不下我。
“妈妈!”我用叉子漫不经心地翻弄着牛排(我常常乘人不注意将它们倒进垃圾箱里),“我想到罗伯特那里住两个学期。您知道的,我和他,缺少沟通!”
“你打算住进福克斯?”丝路琳娜的表情相当夸张,她吃惊极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和他——”
“哦,毕竟,那是我的父亲!”我继续折磨着牛排,“我不想一辈子都和他像陌生人一样!”
“哦!”丝路琳娜看上去高兴极了,我不知道她是因为看到我打算跟罗伯特和好而高兴,还是出于别的什么能够令她甜蜜的原因。
不出所料,第二天,丝路琳娜告诉我她将跟斯坦一同前往非洲,在我在福克斯安顿好一切后。
离开伦敦的那一天,丝路琳娜看上去就像一个传统的中国妈妈一样罗嗦而神经质。
“哦,我已经十七岁了,丝路琳娜!”终于,不堪魔音扰耳的我反抗了,“我完全能够照顾好自己!”
福克斯,阴雨连绵,乌云满天。我喜欢这种一连几个星期都看不到阳光的日子。重生的时间越久,我越厌恶一切温暖的东西。
罗伯特正好是我即将转去的那所福克斯中学的物理教师。刚下飞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我已经把他的照片放在床头将近三年了。他穿得很寒酸,很邋遢,但是精神饱满,荣光华发。我不能想象他是如何为人师表的,那些衣服真的很随意。
罗伯特的家就像一个小型的实验室,各种各样的模型和试验器械充斥着整个房子。幸好,我的房间和厨房没有摆放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躲在房间里,我总能听到客厅里的乒乒乓乓,这让我心烦意乱。我该庆幸他没有将房子炸掉吗?罗伯特就像个科学疯子,满脑子的发明创造,却从未成功过。
我想,我终于了解原版的露西•金为什么会那么厌恶罗伯特了!
家和学校离得不是很近,我需要一个交通工具,这让我非常怀念纽约的那辆宝马车,她现在被波斯埃尔阿姨借走了。我不能指望罗伯特那个满脑子都是发明的疯子会注意这件事情,所以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废弃的仓库里,我找到了一个滑板,我猜测那是露西小的时候玩儿过的,但她仍旧很新。看来,我今后要努力调动自身的运动神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