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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五章 回到尤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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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了我所认为的最正确的吸血之路。不做一个扭捏的素食者,也不做一个饥不择食的嗜血恶魔。我的道路模糊而崎岖。
离福克斯不算太远的阿伯丁,我杀死了一个同我身形相似的女孩子,捣毁容貌,套上我的衣服,塞上我的身份证明,然后把她抛弃在福克斯郊外的水塘里。几天后,尸体被警方发现了。他们已经断定那就是我——一个死于野兽袭击的可怜高二女生。
我想,事情的真相恐怕只有贝拉、卡伦一家以及那群生活在保留区的可恶大狗狗们才知道吧?!我在心里对那个女孩子说了声抱歉。
再次离开福克斯,我的行动开始变得漫无目的。我到过很多城镇,有好几次从不同地域的狼人那里逃脱的可怕经历。我还遇到过几个饥渴的同类,点头而过,毫无交集。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使我逐渐羡慕起卡伦家族的稳定。他们不需要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旅行者。
三个月之后,我鬼使神差地到达尤里卡。
我想再听听那个澄澈的思想。
一间熟悉的酒吧里,我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是啊!当他从失去蒂娜的伤心中走出来的时候就不再来这里了。我应该到哪里去找他呢?
整个酒吧里都是人,这里是丰富的食物来源地。我想,我的当务之急是进食了吧?我已经三天没有尝过人血了。我已经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喉咙间的那种令人无比煎熬的灼热感了。
‘多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穿得如此邋遢!’来自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她遇到过什么可怕的事情吗?我想我应该帮帮她,这里可不是一个落单的女孩子该来的地方啊!’
这里的好心人可不多,我微微笑了一下。
‘自动落入陷阱的小羊羔!’离我不远处的一个中年大叔的脑子里自动上演了一段黄片。这种龌龊的思想令我感到无比地愤怒。
金钱、阴谋、性、爱情、婚姻……
那些嘈杂不堪的声音一股脑地钻进我的耳朵里,这使我感觉烦躁恼怒。
我的脑海里闪过了将这一大群人全都杀死的场景。每秒钟,我可以连续咬死三个人,这二十多个人不到七秒就可以全部解决掉。最多尖叫两声,然后整个儿世界就清净了。
多么伟大的计划啊!
之后呢?在这之后会发生什么?
二十多个人类,由于被某只不知名的野兽攻击而死在同一间酒吧里。这肯定是明天早报的头版头条!人们陷入了恐慌,然后警察们搜索整个儿城镇,试图找到那个威胁民众生命安全的生物。紧接着,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儿。吸血鬼的秘密被暴露,我成为狼人和吸血鬼共同追杀的对象。
不,不可以发生这样的事情!
每当我站立在人群当中,脑海里总会有类似的挣扎。
吸血鬼吸食人血不是罪,那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就像人类为了生存,总会杀死一些动物一样。我是一只吸食人血但不嗜血的吸血鬼!
我环视着酒吧里的人类,寻觅着可口的食物。
‘已经是第四遍电话了!她就不会感到烦吗?有人到家里讨债,她可以告诉他们她联系不到我嘛!’刚刚还在那里用思想冒犯我的中年大叔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凡是结了婚的人大多都是被烦死的!我早就应该把它扔掉了!’他将手机狠狠地关上了。从他那愚不可及的脑海里我看到了一个可怜的、成天受到虐待的女人。
我想,我已经找到食物了。我向那个人走过去,打算搭讪。就在我移动脚步的时候,一个我没有太过留意过的男人进入了视线。
一个五十多岁的大胡子男人,就在猥琐大叔的不远处,他脸上有一条从左眼下端到右嘴角的疤痕,看上去有些凶神恶煞。他年轻的时候是意大利西西里岛黑手党的一份子,曾经到美国参加过几次暗杀活动,后来因为卡罗•甘比诺(迄今为止级别最高的黑手党叛徒)的叛变,使他不得不呆在了美国。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桑德罗•阿巴多。
这个人为什么会引起我的注意?
在意大利,他曾经遇到过吸血鬼,和一个名叫丽萨•哥伦布的女吸血鬼恋爱过。丽萨是属于古老的沃尔图家族中的一员。这场吸血鬼与人类之间的爱恋是充满禁忌的。他脸上的疤痕就是丽萨在一次失控的时候不小心留下的。
桑德罗拒绝成为一个吸血鬼。所以,为了跟桑德罗在一起,丽萨决定离开沃尔图。可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吸血鬼来说,一旦你加入了沃尔图的家族,你就没有选择离开的权利。最终,丽萨被长老们铲除了。
现在,他的脑子里满是丽萨的影像。
他所经历过的一切让我想到了爱德华和贝拉。他们两个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我该庆幸卡伦家族是素食者吗?这两个人会幸福的!我对自己说。
我继续朝猥琐大叔走过去,不再思索关于桑德罗的问题。
“请问,您知道这附近哪里有摩托车吗?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够用来打车了。”
“你在问我吗,小姑娘?”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散发着绿色的光。
“当然!一看就知道您是个好人!”我用天真幼稚的语调说道,身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哦,可怜的小女孩儿!”他尽力让自己的表情显得悲天悯人,但内心的激动却出卖了他的表情,“我的摩托车就在附近,可以载你一段。来,我们现在就走!”
‘如此完美的外表,这个女孩儿肯定是个吸血鬼!’我听到了桑德罗的思想,‘她把本吸引到外面是要杀死他吗?好吧,把这个作恶多端的家伙的血吸干也不错,省得他到处祸害人啦!’
我将那个本引到无人的地方,然后快速的咬住他的脖子,一股甘甜涌入喉间,将那里灼热的火焰浇灭。通过吸食一个人的血液,我可以看到他的记忆。这个名叫本的人的确是个大坏蛋。他曾经□□过十八个少女,年轻的时候因为一笔不义之财,杀过一家四口,连三岁的孩子都没放过。警方苦于没有证据,只好放弃了对他的诉讼。这样的一个人,留在世上准是个祸害,所以,我决定杀死他。消灭一个坏人,等于救了许多无辜的人。我从来都不相信“感化”、“救赎”之类的屁话。我只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老话。我才不会花费时间让一个坏人变成一个好人呢!
当我把最后一滴仍旧带着体温的鲜血吸食完毕后,我听到了垃圾桶旁边的战栗声。
呵!一个目击者吗?
‘老天爷,你再开什么玩笑?吸血鬼!吸血鬼!真的是吸血鬼耶!不要看过来,不要看过来!你千万不要看过来!’熟悉的声音,记忆中最美丽的声音,让我的神经顿时愉悦,‘妈啊,救救我!上帝啊,我虽然很少祷告,但是看在我很无辜的份上,救救我吧!宙斯、自由女神、耶稣基督,你们都在什么地方啊?!’我觉得他都快要哭出来了。不就是亲眼看到吸血鬼杀人嘛!有那么可怕吗?哎,胆小鬼!
嗯,我打算逗逗他!
约翰•森帕斯,可爱的人类男孩儿,希望你不要吓得尿裤子,我可没时间帮你换尿布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