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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两袖清风的 ...

  •   两袖清风的李院士和一毛不拔的林太太在地铁站碰了面。林琅丝毫不怀疑,李鹿笙来之前,已经秉承着科研的严谨,把这周围的酒吧从安全性、嘈杂度、体验感各个层面调查了个遍。
      怀着这种天然的信任,她跟在李鹿笙后面,穿过幽深曲折的走道,轰鸣声铺面而来,切切实实给了林琅一个大耳刮子,打得她找不着北。
      裸着上身的肌肉男在高台上热舞,金色的灯光打在抹了油的皮肤上,闪得林琅有点眼睛疼,她扯着嗓子,朝李鹿笙喊:“不是说好了喝酒吗!你怎么带我来逛窑子啊!”
      李鹿笙也扯开嗓子对吼:“摸两把就得了!”
      两人穿过人浪,找了个桌子坐下,屁股刚刚挨着垫儿,服务员就送来了两瓶酒,刚放下,就被李鹿笙喊住了:“我们没点酒,你们也没有送酒的规矩,拿回去。”
      服务员愣了神,来这的人,谁会拒绝白送的酒?问一句谁送的,然后你来我往,秋波暗送,下一步就是坐到一起,喝到一起,做到一起,睡到一起,水到渠成。但什么都不问就让把酒还回去的,还是头一遭。
      他一时拿不准如何处置,一只手臂突然横进视线里。
      那是一只女人的手臂,纤细修长,挂一个碧绿翡翠手镯,更衬得那手柔弱无骨,消瘦可怜。纤细纤纤玉指握住红酒瓶的细颈,将整瓶酒拎了起来,轻松随意的姿态,让人的心都提了起来,不知道那瓶酒,会砸在地上四分五裂,还是落到某个倒霉蛋的头上。
      林琅的目光顺着那条手臂往上看去。
      有些人,矜贵刻在骨里,溶于血液,没有人会知道林琅有千万资产,但绝不会有人怀疑,这个来者不善却精致至极的漂亮女人,一定是某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
      “男人都喜欢给漂亮女人送酒。”漂亮女人袅袅坐下,眼睛一眨,“我也喜欢。”
      她说了两个“喜欢”,但不会有人忽略她语气中的敌意。
      林琅和李鹿笙交换了个眼神,李鹿笙对她无声比着口型:“你情敌?”
      林琅拧眉比回去:“才不是!”
      漂亮女人看着她们眉来眼去,提防自己,大方一笑:“我只是失恋了,想找人喝酒,我也算这个酒吧的常客了,平时都是看谁投缘就请谁,若是不信,你们可以随便找个服务员问问。”
      “我们不想陪谁喝酒,请另找他人吧。”林琅拒绝。
      若不是对方语气中传达出来的不善,她不会如此,可是对方逻辑漏洞百出,若真是另有图谋,酒吧里服务员的证言能有多可靠,怎么着都是一丘之貉。
      “我还以为,林小姐想听点关于薛嘉木的故事呢,可能林小姐人忙事多,早把人忘得一干二净了吧。”漂亮女人拔开红酒的软木塞,往自己面前的高脚杯里倒酒。
      薛嘉木?
      李鹿笙没听过这个名字,但林琅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漂亮女人十分满意:“先自我介绍一下,左菁,薛嘉木的前、未婚妻。”
      听到这个名讳,林琅也吃了一惊,定了心神,缓缓说道:“左小姐,你好,我不知道……”
      “我知道你不知道。”左菁打断她,矜持一笑,“林小姐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林琅皱眉,“所以左小姐想告诉我什么?”
      “薛嘉木不想告诉你的事情,我自然不会喧宾夺主,”左菁举起酒杯轻抿一口,“只是想感慨一下,薛嘉木也太爱你了,死之前把什么事情都给你安排得妥妥当当,所以林小姐现在这么潇洒,真羡慕啊。”
      她说着“羡慕”,实际却是挖苦,林琅挺直脊背,脸色变冷,“左小姐如果替他觉得不值,大可以去他坟上好好抱怨一番,死人想必耐心最多。”
      左菁抚掌而笑:“女人绝情起来果然最漂亮,怪不得薛嘉木这么喜欢你。”
      林琅酒也不喝了,站起身快步走了出去,顶着寒风沿着寂静的大街走了两百米,终于停下来,手脚已经冻得没有知觉。
      此时,一直跟着她的李鹿笙手指弹了下易拉罐,响声沉闷:“啤酒,喝不喝?”
      林琅接过,不管不顾先灌了半瓶。
      “你消失一年,是因为那个薛什么的男人?”李鹿笙单刀直入。
      “嗯……对。”她回答得很艰难,但无论如何,说点什么吧,抱怨,哭诉,都行!
      薛嘉木一开始只是她的初中同学。
      某个夏夜,林琅站在学校大门边的阴影处,等着被班主任再一次拖堂的隔壁班初恋小男友。
      其他几个班陆陆续续下了晚自习,大门口等候的家长们渐渐走光,林琅在大门边那条细长的小径上来来回回地走,数教导主任两者的窗户格子,薛嘉木就是这时候走出来的。
      十三岁,女孩儿们如向日葵追着阳光生长,晚上睡觉蹬两回腿,第二天早上就又要向上蹿高几公分。所以那会儿,林琅和薛嘉木差不多高,只是薛嘉木总是背着一个大得过头的书包,看起来比林琅更幼齿。
      同组,林琅是组长,他是组员,每次走到他位置前收作业,还没来得及张口,一双白皙的手就捏着作业本两端递过来,这时候,林琅才会在在他的脸上瞟上一眼。
      一头淡棕色的短发蓬松且柔软,脸上几颗小雀斑,整个人温和无害。只是,温和无害的人注定得不到多少眼光,小组里有好几个混日子的泼皮男生,油嘴滑舌,林琅每次都要心力交瘁地跟这几个人过上几招,哪里顾得上薛嘉木这个安静乖巧得过分的小萝卜头。
      那天,薛嘉木站在路灯底下,仰着脸,灯光给他笼上一层金色的轮廓,笑容也是腼腆的:“你在这儿干嘛啊?”
      “哦,我等人。”林琅没想到他会跟自己搭话,礼貌笑了笑。
      “那我陪你等会儿吧。”
      他这么说,有点出乎林琅的意料,“你不急着回家吗?”
      薛嘉木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急。”
      “被爸妈揍了你可别找我麻烦啊。”林琅开玩笑,心中却在想,干嘛要陪自己啊,又不是很熟,要聊点什么啊,很尴尬的啊。
      倏忽跑过来一只猫,橘色打底,胸脯和四只小脚却是白色。林琅蹲下身子,将猫唤来,猫在她手心里蹭来蹭去,叫得可爱。
      薛嘉木也蹲了下来,问:“你喜欢猫吗?”
      “嗯。”
      “我家猫刚生了四只小猫,两只纯黑,一只三花,还有一只,花纹和它很像,”薛嘉木看她,眼睛亮晶晶的,“你想要吗?”
      “好羡慕你啊,”林琅没有抬头,“我也想养,但我奶奶不喜欢猫,如果我不在家,猫就会被饿死。”
      “其实猫吃不了多少的。”薛嘉木有些失望地低下头,连语气都没有刚刚的兴奋了。
      “对啊,所以我以后要买栋大房子,然后想养什么就养什么。”
      小猫在两个少年的手底下,温顺地打起小呼噜,林琅大起胆子,顺着那身干净顺滑的皮毛,一路摸到腹部侧面,却不是想象中的柔软肚皮,而是嶙峋突出的骨头。
      “她好瘦啊,这么亲人是不是饿了呀?”她抬起头,路两边的人家都紧闭门窗,卖烤肠的已经收了摊。
      正发愁,突然听到一声“小心”,然后就被推倒在了地上,林琅惊吓地看着那猫迅速逃走,而薛嘉木捂着手。
      她紧张看过去,幸好小猫的牙齿尚新,只勾破了点儿皮。想来是猫太饿了,以为这两个人类能给点儿吃的,谁知道被摸了好久,什么都没有,恼羞成怒,便给了一口。
      “怎么办?不会有事儿吧?”林琅皱眉,她可不想这家伙给家长告状后,对方找到学校来。
      “被猫咬到的话,有一定几率会感染狂犬病毒。”雀斑男孩一本正经地科普。
      她难道不知道这个吗?她的生物学得比他好很多欸!她只是想听“我没事,不用担心我,我不会告诉老师和家长的”这种话好不好!
      林琅憋闷,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语气豪横:“如果你得了狂犬病的话,记得第一个来咬我,就算是两清。”
      她想了想,厚着脸皮把话补充完整:“反正要钱没有。”
      薛嘉木听了她这副不打算负责的话,反而轻轻笑了,本就清秀的面孔,笑起来,像是沾着露珠的白色蔷薇花,温柔恬静。他想说什么,但不远处传来一阵少男少女的嘈杂声,林琅已经被吸引了视线,是她的小男友终于下了晚自习。
      一群男男女女看见林琅,纷纷起哄,小男友笑着跟他们分开,走到林琅身边,却悄悄问她:“刚刚你旁边是谁?”
      “我同学,你不认识。”林琅踮起脚,试图在人群中找薛嘉木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他找你干嘛。”小男友的语气有点发酸。
      “就聊天儿。”林琅不满,“别岔开话题,我下次再也不等你了。”
      小男友眼里皆是笑意,嘴上却傲娇,“你先走嘛,等这么久干嘛。”
      “行。”等了这么久反倒是自己吃力不讨好,林琅生硬地应声。
      对方并没有察觉到她的小心思,又迂回婉转了好几句问话,终于把憋了好一会儿的关键问题抛了出来,“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还要状似不经意的样子,其实十分留心着林琅的语气。
      “有点儿吧。”
      林琅平淡的语气让他安了心。
      那时候的林琅像一株向日葵,热烈张扬,眼睛里只看得见和自己同样优秀的男生,虽然她的初恋小男友总归比她差了那么一点儿,但薛嘉木这号人物断然是入不了当时他的眼的。
      而再次相见时,两人身份已经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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