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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笔名叫飞鸟没有脚,很奇怪吧?因为这个名字我被宁乐一直嘲笑,他说你见过没有脚的鸟儿吗?
我看着他,很平静的说道,有。
因为我就是那个没有脚的鸟。我出生于商家,父母期望我能当个珠宝商人,从小培养我想我送去英国念书,但我志不在此,我想成为一个摄影家,于是我叛逆我离家出走,父母断了我所有的经济来源,他们以为我会乖乖就范,但实际上他们错了,我越发渴望逃离这个金丝囚笼,我攒钱买了机票飞去了美洲。
我幻想着刺眼的阳光真正找到身上的感觉,可我错了,保镖还是找到了我,或许他们换了个方法恶心我,步步跟着,像是无形的锁链拖拽着我。我站在远处,手里举着笨重的摄像机,盯着眼前美洲豹捕猎着野兔。暴力的,血腥的,它锐利的眼眸丝丝咬住野兔的身形,有力的后肢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利爪猛的扑向灰色弱小的野兔。我可怜的看着它,它瞳孔颤抖着,三瓣嘴抽搐着,富有光泽的绒毛尚显着它短暂的生命…美洲狮玩弄着它的食物,这是在确保它再无还手之力后的餐前娱乐,它前肢左右赶动着精疲力竭的野兔,它想让它跑起来,再追,再跑…
弱小,无能,没办法,这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按下快门键的我突然意识到,我就是那只野兔,家族好比万般凶煞的美洲狮,我在密不透风的城堡里逃跑却没有钥匙,我一次一次站在珠宝展示柜前盯着它们的色泽,品级……家教老师用着纯正的英语念叨着南非矿区的优劣,我却深陷在棱面内,无数个自我在我面前尖叫发疯,“宋雉!要逃!要逃!”我出了一身冷汗,我的□□早已被这座房子吞没。
我觉得我自己可怜,我是非洲草原上没有脚的飞鸟,它们不能停在树梢上因为会有巨蛇将它们一口吞没……我还是屈服了,走向暗处跟着我的保镖,我说,我跟你们回去。
宁乐不会知道我这只鸟为什么没有脚,他比我幸运,开明的长辈,稳定的家族企业,他不要考虑别人,他只需要活出自己。
我和宁乐是在英国认识的,他是第一个懂我的好朋友。他这个人一直嬉皮笑脸,见我第一面问我会不会哭。我觉得他神经病,我冷冷开口不会,他直呼可惜,说我这么好看的皮囊不会哭,看来是做不了演员了。
我没理他,他这人管的特别多,认识不过一星期后,去教室前问我一句吃早饭了没,又不由分说的往我怀里塞个面包,咋咋呼呼说这可是Tetote Factory的新品!第一次我抿了抿唇,我说不用谢谢,他说我不吃早饭的习惯不好,时间久了会有胃病。可是谁在乎呢?冷场了几秒,他说他在乎。
后来我才知道,他看到过我因为空腹太久胃疼的样子,他摸着我的头说你那样子我再也不想看到第二次了,脸白的像刷了几层粉,唇更是一点血色也没有,一个人扣在桌子上发抖痉挛。
我问他为什么要选择爱我,他说因为你需要被爱。我笑他回答的很像个渣男,他低头亲我的发尖,笑了笑,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