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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ay1,林林的童年 林林出生在 ...

  •   林林出生在一个四线小城的工薪家庭,早些年的时候小城经济很不发达,日子也就是勉勉强强在及格线上维持。
      林林的爸妈一直奉行“穷养儿,富养女”的理念,对于林林的日常需求,向来是尽量满足的。
      不过林林倒是对此并无概念,她只按自己喜欢的来。
      然而神奇的是,林林从小就没有很高的物欲,据林林妈妈回忆,她在林林三岁的时候送了林林一套一百来块的进口玩具,林林看也不看,就扔在一旁,反而对三四块一个的毛绒兔子爱不释手。
      林林妈妈直到现在也对这件事耿耿于怀:“真不知道那兔子有啥好的。”
      “你为什么喜欢那只兔子?”我好奇道。
      “因为它很软吧,又白又软,还香香的。”当事人林林给了标准答案,她补充道,“我现在想起来也不能理解我当时的想法了。”
      “事实上,有时候成年人是无法理解小朋友的思维的。”
      “是的,我小时候总觉得父母应该要理解我,但到现在,就算我翻看自己的日记,很多时候也不能理解当时的想法了。所以我很敬佩能够写儿童文学的作家,保持一颗童心,对于成人来讲太困难了。”
      林林爸爸倒是对自家女儿的行为表示理解,有时还会打趣林林“山猪吃不了细糠”。
      林林对此也不会坐以待毙,当下回敬了一句“有其父,必有其女。”以示友好。可以看出,那时的林林还是一个开朗爱说的孩子。
      当林林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林林又觉醒了新的属性——孩子王。
      林林乐观开朗的性格为她在小区和学校里交朋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上那时的她能跑能跳,爬树、翻墙、摸鱼、打鸟样样精通。每次较技,必是头名。
      父母在生活上的大力支持也养成了她大方的习惯,上午才拆开的旺旺大礼包,下午就已经旺到整个小区的小孩家里了。
      久而久之,林林俨然成为左邻右舍中孩子们的领导者了。
      林林爸爸乐见其成,甚至会多买零食鼓励林林的分享行为。于是林林在孩子们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但林林爸爸很快就发现女儿过于跳脱的坏处了。
      对于林林那样的孩子而言,暑假是难得的可以豁出去、敞开玩的时刻。(ps:林林的妈妈在暑假给林林报了全托,全托的假期比幼儿园短得多)
      况且,假期下午六点的门禁与全托班漫长的“监禁”生涯也不太相称。
      明明我已经在暑假班熬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放假回家,却还是要守着六点的门禁,巴巴地赶回家,这太不公平了!林林想,要是能够逃到一个爸爸妈妈管不到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玩,该有多好呀!
      和林林有相同想法的孩子不在少数。林林花了一周的时间做好了孩子们的思想工作,并花时间去垃圾处理厂踩点。林林觉得可以靠捡垃圾换钱的方式解决吃饭的问题。
      一碗面五块,一个塑料瓶子一毛,只要捡够五十个瓶子就可以吃饭喽!剩下的时间就能快快乐乐的玩啦!
      其他小朋友十分赞同林林的观点,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在林林的组织下,小区里共有十位小同志,加入了此次盛大的出逃行动,史称“八二一运动”。
      “你就带着一群孩子离家出走了?!在你自己还是个小豆丁的情况下?!”
      “是的。”
      “他们怎么就愿意跟你走呀?不害怕被家长揍吗?”
      “我想其实是怕的,但是大家在全托班里被压抑太久了,总会有爆发的时候,我不过就是一根导火索而已。小朋友其实是很聪明的,他们明白怎样做才是对自己有利的,我只是提供了一个选项。”
      “你不怕担责吗?那么多小孩子,要是有一个跑了、摔了,你和你父母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那时还是太自信了,自信到以为我可以照顾好每一个孩子,”林林苦笑,“我后来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林林说是带着孩子们一起出逃,但始终不敢走得太远。
      一是她发现捡垃圾其实不能养活这浩浩荡荡一大群孩子,他们走了一个下午,也就捡了二十来个瓶子,不过二块五的收入;二是其实林林自己也不知道离了父母,他们能逃到哪里。
      林林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有小区和学校,但林林的梦想却很大,大到想要逃去天涯和海角。
      同行的孩子们渐渐不愿再走了,他们累了、渴了,有的也想念起了家里烧着的饭菜。林林将手里的二块五换成五根五毛的小冰棍,两人一根分着吃了。自己就坐在超市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天上漂浮的朵朵白云。
      云朵是多么自由啊,晴天时阳光正好,它可以与两三友人作伴,沿着那金色的光芒,一顺溜跑到太阳里去,把笑声传向整片蓝天;雨天时阴雨绵绵,它如果感觉不开心了,就躲在墨色的杯子里,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场,也没有人会笑话它。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一如林林此次出逃的前路。
      但林林不知道的是,一切仍没有结束。任何失败的运动都需要领导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人类社会的规则。
      可惜林林还没有学到这一课,就被规则裹挟着,押解上了审判的刑场。
      当林林爸爸骑着电动车找到他们时,他的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愤怒与焦虑。但他没有质问女儿,因为他与她约定,不会在外面让她难堪。
      审判会在小区的花园里召开,审判者是二十位小孩子的家长,而被审判者就是并不无辜的林林和她可怜的父母。
      平日里和蔼可亲的叔叔阿姨纷纷戴上了恐怖的面具,面容扭曲地试图将惊魂未定的林林从父母身后拽出来,狠狠地甩上两巴掌。
      但林林的父母将她保护的很好,尽管他们被愤怒的人群推推搡搡,却没有让林林受到一点身体上的伤害。
      其余的十个孩子作为污点证人被要求出席,他们纷纷哭泣证明自己不是自愿的,是被林林带走的。
      愤怒的火焰瞬间点燃了整个人群,各式各样的污言秽语夹杂着林林父母的道歉声,在林林耳朵里回荡。
      “没教养的东西,老子娃娃要是有问题,绝对要你好看!”
      “大哥,对不起,对不起,娃娃不懂事,我们回家会好好教她。”
      “这么小就学到人贩子拐卖儿童了哇,以后长大了也是社会垃圾!”
      “娃娃这次做错了,但她没有坏心的呀,抱歉,大哥,如果你家娃娃有问题,我们家愿意出医药费。”
      “妈的,混账!”
      “渣滓!”
      “异想天开的蠢货!你知道你这一出搞得老娘好恼火不!”
      “我日——”
      “够了!”人群中忽然有人制止道。应该是某位理性回归的家长。
      林林庆幸骂人者没有说出更令她难过的字眼。
      然而那回归的理性又渐渐被吞噬在怒火中了。
      她躲在父母背后,第一次觉得在小区里叱咤风云的自己如此窝囊,朋友的背叛与家人的无辜受害让她明白,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都必须有人为此买单。
      不想买单的会想尽办法将过错推给他人,用零食和弹弓交往的朋友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酒肉朋友是难以长久的。以利而合者,亦必以利而离。
      真正会和林林站在一起的,其实也就那么两个人,即使他们对这件愚蠢的行为一无所知。
      最无辜的他们成为了审判的牺牲品,在从犯们的哭泣声中,被并不理智的审判者们一次次攻击,可笑的是,案件的主犯却在他们身后苟延残喘。
      儿女犯错,父母承担。
      林林厌恶这样的关系,比起父母被粗鲁的对待,她更愿意承受这一切的是错误的自己,目睹亲人的苦难是对林林精神的凌迟,她在此刻发誓,要保护好她的父母。
      “三思而后行啊,”林林感叹道,“可惜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读过《论语》。”
      “你后来还有干过这种事儿吗?”
      “没有了,再没有了,”林林摇摇头,“这种罪,让爸妈遭受一次都是我的不孝。”
      “那你后悔过吗?”
      “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既定事实已经存在,是否后悔并不能改变什么。所以我不会设想后不后悔。”
      林林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但有些时候我还很庆幸当时犯过错。”
      “哦?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它让我明白了我的任性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果不是当时的情况警醒了我,也许我的父母会在将来因为我被迫承担更惨痛的代价,这才是我绝对无法容忍的。”
      “看来你的父母在你人生中所占的比重非常高啊。”
      “是的。”林林握紧了手里的咖啡杯,抿起嘴唇,抬头直视我,“他们是我永远的底线。”
      她说的太认真了,以至于我无法用些轻松的话题调节气氛。
      我看向她镜框后的眼睛,里面有星星火光正在燃烧,我想,这大概是我见过最美的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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