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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逢(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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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了很久,犹豫了很久,也徘徊了很久,一次次的走到他的门前,再一次次的退缩,转身离开,说到底,不论紫儿和雪儿劝了多少,在他面前,她总还是忐忑不安的吧。只是,这次却有着想要摆脱混沌的决绝。‘扣扣扣’,捧着再三挑选的礼物,纤白的手指最终是敲上了他的门。终究是一番心意,怎也要有一个说法,让自己心死。梓莹闭了闭眼。门在她身后轻轻掩上……”
“啪!”眼前一亮。
我被突然的明亮吓了一跳,从显示屏后面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踩着7公分的高跟鞋摇曳而来,本就纤细高挑的身材更是被浅黄色的收腰连衣裙衬出几分妩媚来。我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才发现不知何时已是夜幕四合华灯初上了。我心虚地看着换了鞋刚从厨房走出来兼且脸色不大好的姐姐,不由更往沙发深处缩了缩,抱紧了放在膝上的本本。
“我的大小姐,请问你天黑了为什么不开灯,这么黑盯着电脑看,你还要不要眼睛了。你知不知道我才进门,就看见你那张白惨惨的脸有多吓人。我拜托你,不要没事装鬼好不好?还有,今天又没吃饭对不对,厨房干净得真是‘纤尘不染’啊!再这样下去,人要发霉了,胃又得犯毛病。”问姗走过来,啪地一声就把我的笔记本合上了,一把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二话不说就推进浴室,动作流畅得好像做过千百次一样。
“问姗~不要~我还没存档!”我狼嚎着企图逃离她的魔掌。
“你设的是合盖关显示器,而且word有自动恢复功能。”林问姗气定神闲。
“我还差一点点就写完了~真的!我保证!”
回应的是白眼一枚。
“好问姗,再一下下就好!”
问姗挖挖耳朵,没听见。
“姗姗~~”
“……”
“姗儿~~~?”
“……”
“林姐姐~~~~?”
“……喊林妹妹也没用。”
“湘儿,这样下去不行的,答应姐姐,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在公寓旁的大排档里,问姗放下筷子无奈的说。
我咬着一口水煮牛肉,闷闷的嗯了一声。
“严肃点,我说真的,不跟你开玩笑。你这样下去,我怎么好跟爸妈交代。还是你想让我跟他们‘如实’回报?”
我噎了一下,赶紧灌几口茶水,抬起头一脸谄媚的笑。
“别价啊,要是害老妈血压高了那可是你的错,而且,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我干笑两声。
“你别给我打马虎眼。这回你溜我这儿来,连广州那边的工作都扔下不管了,一连囚在房间里半个月,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吃不喝还蓬头垢面,就捧着你那个笔记本电脑敲啊敲。你别说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那个,我不是跟你说我正赶稿嘛。你知道的,以前每次卡文都会跑你这来的。”
问湘重新拿起筷子夹了几口菜,我连忙殷勤的给她盛了碗汤,眨巴眨巴眼睛讨好的笑。
她也不理我,慢条斯理的把碗里的菜吃完,姿势优雅,风采照人,不愧是林家的大小姐,因凯的策划总监,外加总经理未婚妻。我总是觉得恺日能追到我姐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那个一脸痞子样且花名在外的凯子怎么看都不会是我姐会喜欢的型,可偏偏他的厚脸皮就真的打中了问姗的死穴。一向端庄冷静从容自若的问姗每次遇到有关他的事情都会被弄得跟刺猬一样,外表上的端庄自持碎得一塌糊涂。从这点来看,那个洛恺日绝对是个天才。不过如果没有他之前对我的保证,我还真就不敢把最珍爱的姐姐交给他呢。想起洛恺日那天一改平素轻浮浪子作风,向我严肃地发誓这辈子永远珍惜爱护林问姗,让她开心幸福,永不欺骗,永不背弃,我偷偷的笑了起来。
问姗再次放下筷子,叹了口气。“说吧,洛恺年又怎么了?”
我愣住了,开始还以为被她发现我偷笑,后来听完她的问题更是说不出话来。
洛恺年,洛恺年,洛恺年怎么了呢?洛恺年没怎么阿。他还能怎么样。谁又能把他怎么样。
只是,只是,是我自己发神经而已。
“没有啊,他挺好的吧。怎么会问起他?”我淡淡地回答,下意识地别开眼看窗外面的夜景,却不知道这个小动作落在问姗眼里则是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加不打自招。
北京的夜景虽然比不上广州的灯火辉煌,但从顶楼餐厅望下去也是相当的迷人。记起来,上次来这里吃饭看夜景的时候大家还都在北京,洛家三兄妹,我,蓝迪,中建,悠悠和暗雪8个人点了一大桌的菜,那次,洛恺日还是第一次见到问姗。
问姗再叹口气,“湘儿,”她顿了顿,“今天梦莹打电话给我了,说公司那边出了点事,要你回去,已经帮你订好了后天的机票。”
其实,就连问湘自己也是不大明白为什么那天过后就下意识的躲到北京问姗这边来的。不过就是在信息港楼下远远的瞄到他的背影嘛,不过就是忍不住跟了几步然后没留意不小心被人撞到嘛,不过就是跟撞自己的人争执的时候太大声了好死不死吸引了他的目光,然后被他寒碜碜的目光吓住了,结果扔下还在纠缠的某路人一溜烟就躲到北京来了。说起来,好像连话都没有跟他说耶。这样想想好像真的太太丢脸了一点。他跟她又没什么的,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说起来还算久别重逢。只是,一想到要回去,问湘就又犹豫了。
一尘不染的玻璃幕墙映照着餐厅里的灯火辉煌,夜色里的北京多了几分沉厚的生活的味道。在北京待得时间其实不长,也就是毕业回国后才偶尔来一次,还是因为姐姐在这边工作。主要的活动地点还是广州,一来毕竟在那边经历了最懵懂的童年,什么东西也都熟悉些,二来也是因为那边要暖和一点,不至于一到10月份就要把自己裹得像皮球一样,而且可以吃雪糕的时间更久一点。记得当初问湘向暗雪和悠悠解释的时候自己还很是自得,觉得这两个原因很有说服力。暗雪却笑自己说怎么看还是最后那个是最主要的原因,吃雪糕的重要性肯定比熟门熟路更高一点。我摸摸额头,好像确实是这样的。悠悠在旁边附和说,那是肯定得啦,问湘耶,肯定是口福比较重要。当时一笑而过,现在想想好像自己做的很多决定,原因都相当的琐碎,甚至莫名。当初初中升高中选省实不选华附就只是因为觉得省实的校服比较漂亮,哪怕公认的华附要比省实好一点,自己的分数又比两所学校分数线都高了几十分。后来选大学,会跑到New Hampshire那个冷死人的地方也不过是因为他说那里的枫叶很红很漂亮,尽管已经拿到UC Berkeley的录取。会选择回国,似乎也只是因为想吃这边的鱼,没怎么去理会公司给的10万美金的年薪。最近这个毛病好像又变本加厉了,连理由都没有就一下子从广州躲到北京来了。我下意识的摸摸额头,咧了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