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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年 ...
她是一个率性,任意妄为的女子,很久以前就是。黑色的风衣,红色的长裙,每天穿行于冬日懒洋洋的城市,就像所有坐在高级写字楼的白领一样拥有表面精彩纷呈,实际一成不变的生活,当然,有些寂寞,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电视上正在上演胡瓜和高怡平主持的非常男女,两个惺惺作态的人,一大堆痴男怨女,总会让她莫名其妙的微笑,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关掉电视,一个人走在喧嚣的闹市区,看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看橱窗里可爱的麋鹿玩具;看来来往往的人各怀心思,她发觉自己仍在笑,就像是在看一场命中注定的笑话,笑够了,回去睡觉,明天,太阳照样从东方升起。
她不是没有朋友,只是觉得没什么好表达,毕竟她不再拥有青春年少的日子,虽然那时的她总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少了几分纯真,多了几分世故,现在的她游离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这不好,人总是在什么也不想的时候才会拥有快乐,虽然这有些象遇敌来袭鸵鸟,一头扎在沙堆里,以求眼前的安宁。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可她偏偏不是,偏偏还在力图改变现有的生活方式,这造成了她与世不容的性格,好在自己脾气很好,不至于一个人孤老终生。樱说,她需要一个男朋友,那天她们一起在“碰碰凉”吃冰淇淋,樱列举了有男朋友的种种好处,她大笑出声。她这个人就是这样奇怪,寂寞的时候笑,生气的时候也笑,真实的感情永远藏在笑容的背后,让人摸不着头脑,就像现在,樱又有些不知所措了。“是该找个男朋友了……”她若有所思地说。心头突然掠过一个淡淡的身影。“七年了啊!”
以后的生活依然单调乏味,在樱的大力推荐下,诚走进了她的生活。郊游、派对、烛光晚餐,诚把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有个男朋友真好,她有时也这样想,不过,心却一直不知飘在什么地方。人们都说碰上诚那么优秀的男人是她前世修来的福分,她应该满足了,可在与诚一起散步的时候,她总会想起一个淡淡的身影,眼前总会浮现出一丝熟悉的浅浅的笑容,就像三月里的阳光,和煦,并不温暖。诚说她最吸引他的就是她闲庭自若的笑,一种忧郁无奈的释放,这说明起码她的笑容是有感情的,会让诚心生怜惜,虽然她不是那种时时需要保护的女子。她常常会拉着诚去街边的花店,看一盆只有在四月里才会美丽的樱草 ,诚要把它买下来,她拒绝了。四月的樱草代表着爱与嫉妒,她喜欢张小娴的文章,尤其是一篇名叫《荷包里的单人床》的小说。
终于,她厌倦了,不知道这样的交往还有什么意义,看着诚黯然神伤的样子,她幽幽的叹了口气,究竟是她不知珍惜,还是她原本就是个孩子,一直在云朵上做梦,她在思考着。“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七年的承诺,对自己的承诺,我没有办法忘记他,正如你没有办法读懂我的笑容。”就这样,她拒绝了生命中也许是唯一真挚的爱情。樱很生气,差点与她绝交,她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不知道也好,省得麻烦。那段时间她更加沉默,每天下了班,就去巷口的音像店淘一大堆老片子,然后喝着冰水、抱着薯条从深夜看到凌晨。尼古拉斯凯奇的作品总是渲染着不安定、压抑的色彩,看着这个神经质的男人手足无措的晃来晃去,她又开始莫名其妙的微笑起来。七年了,她也该去找他了,兑现自己的诺言。“醒醒吧,这没有任何意义!”,樱挥舞着拳头大声反对,樱是一个现实的女孩,当然不会在这样不切实际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可这个承诺却是她多年来赖以生存的氧气。
十二月,也许上天都在垂青她的执著,那一天,她终于来到他所在的城市,而且是度假,有足够的时间去感受这座因为有他存在的城市,走在街头,她不禁暗自欢喜,她决定先给他打一个电话。不知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后,她突然又回到从前的日子,看到曾经自卑怯懦的自己,虽然她知道再一次遇见他时他会惊讶她的改变。他,曾经是她心中的神。
“喂——”,低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是他。
“……我,来了。”抱着街边的公用电话,她终于吐出了那让她苦等了七年,辗转反侧的几个字,而后,未等对方回应便放下电话,站在淮海路上的陌生人潮中发呆。她曾以为自己会激动得讲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话,会流泪,会失声痛哭,可当这一刻来临之时却如此的平静,就像是在上演很早以前就已设定好的游戏。
华灯初上,外滩。明天,她将在这里圆她等了七年的梦。她和他会一同看黄浦江水匆匆流去,然后各自沉浸在他们共有的回忆中,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他呢?记忆中,一张倔强清秀的脸庞浮现出来。“我会用七年的时间让自己变得出色,你等着瞧吧!”那一年,她十七岁。
一切就像时下最流行的肥皂剧,她和他相识在同一个屋檐下,那天,天空下起了雨。“卷子掉了。”他说,目光中含着一丝嘲弄的笑意。地上,躺着鲜红的49分。那种轻蔑的眼神使她不舒服,她突然有些不知所措。她认得他,很早以前就知道高年级有一位“天之骄子”的传说。 “脑筋不好的女生。”他帮她捡起卷子,唇畔绽开一抹极具特色的笑容,就像三月的阳光,和煦却不温暖。随后,他转身消失在雨幕中。她怔怔的望着他的背影,第一次被一个人的笑容所感染,原来快乐是一件很单纯的事情。
这以后,他们经常能在校园里不期而遇,她开始注意这个被称为传奇的身影,一半是因为无法忘记那天他给她的难堪,另一半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他阳光般的笑容吧。那个年代,在少女们充满罗曼蒂克的幻想中,男主角都是一些恃才自傲的冷面笑将。故事当然不可能发生,毕竟他是如此的优秀,而她却始终如一的平凡。
年少的日子匆匆流过,他将被保送到一所国内知名的大学,终于,四月里的一天,她找到了他。“这个,送给你……”,她本是个内向的女孩子,也不知从那来的勇气捧着一盆樱草站在他面前,他静静的望着她,仿佛一座天神望着他的臣民。“我不需要。”唇畔扯出一抹冰冷的笑容,他与她擦肩而过。身后,先是一阵静寂,随之传来花盆破碎的声音。“你以为你是谁啊?别以为你是优等生就高人一等,冷漠、孤傲、难以相处,你的心是不是也是冰做的……”她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失控,双肩因为自尊的刺伤而微微颤抖。他站住了,没回头。
“我会用七年的时间让自己变得出色,你等着瞧吧!”
四月的樱草代表爱与嫉妒,他不会不知道。
“星巴克”里云雾缭绕,一个身着无袖白裙的女子坐在钢琴旁,纤细的手指在琴键上滑来滑去,熟悉的曲子弥漫开来——《与往事干杯》。曼特宁闻起来芳香四溢,喝着却如此的苦涩,正如现在的心情一般。从那以后她变得率性而洒脱,而他们颇有缘分的邂逅总是以她扬起尖尖的下巴,一脸冰霜的走过作为结束。她知道他对自己的看法有所改观,毕竟没有人敢当众让他下不了台,所以他也曾有心缓和这种剑拔弩张的关系,而她却一直无视他的存在。客观上讲他们是同类人,一样骄傲的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离开了这所城市。以后的几年她是在与自己较劲中度过的,尽最大努力实现当年的那个承诺——出色,为了出色她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直到成为一家跨国企业的营销经理,终日穿梭于虚情假意的应酬中。每一步,很艰难;每一步,很无奈。直到近几个月,她开始讨厌这种生活状态,觉得自己逐渐丧失了一个平凡人的快乐。“我平凡所以我快乐,我可以发现生活中很多值得快乐的事,可以不用悲伤的想起从前,这样的日子不是很好吗?”微笑掩饰落寞,放纵填充寂寥,不再有目标的日子里,她就像一朵随水漂流的浮萍。
回到旅馆,将自己埋进棉被,打开所有灯,争着无神空洞的大眼,看天花板上泛黄的水渍,上海的冬天,湿润的寒冷。这个城市因为有他的存在才会变得生动,虽然,冬日的阳光并不温暖。她睡了长长的一觉,梦里居然有诚的影子。直到又是华灯初上时,才眯着惺忪的睡眼、穿着拖鞋晃到电话边叫外卖。在等待的时间里,她坐在梳妆镜前,仔细端详自己年轻却已显沧桑的脸,七年了,他,怕是忘了她吧。
丝织的长袖有着像火烧云一样的花纹;石青色的不对称中裙,摇曳着成熟的风韵。她打理好头发,长发,有着细碎的波浪。那一瞬间,她仿佛不认识自己,镜中那个妩媚的女子粲然一笑,很陌生,也很熟悉。她满意得冲自己笑笑,我,一个率性,任意妄为的女子。
南京路上车来车往,入夜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金合欢衰败后颓靡的味道,混合着霓虹闪烁,甘冽的酒香,让人能想起一个三十年代的老女人午夜时分坐在阁楼上布满尘埃的藤椅中,破碎的嗓音低吟着吴侬软语。寒月凄清的光辉映得出一张憔悴苍白的脸,远处传来咿咿呀呀甜得醉人的歌声“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个不夜城,华昼去,灯光明,歌舞升平……”她不禁笑了,张爱玲的小说看多了,反而不喜欢如今这个现代的城市。
今晚,他,会来吧?
闲暇之余,她也爬爬格子,不过她写不出华丽的东西,只能表达一种情绪,然后用加了调味品的白描手法展现在众人面前:血淋淋的伤痛、蓝色调的回忆、黑暗处妖娆的寂寞——她的文字具有一种静默的张力。临来之前她还在构思一篇名叫《七年》的小说,应该结尾了,她却不知怎样结尾为好,索性想了很多种结局罗列出来。
其实,自己的故事何尝不是一部小说?!
第一个结局也是年少时最期待的结局,他们重逢,他们互诉衷肠,他们拥抱接吻,从此以后一同过着王子公主幸福的生活。这当然会让所有人跌破眼镜。不同的经历,不同的际遇,相隔七年的陌生阻止不了他们年少时就已产生的感情,他们相知相爱原来是源于一个信誓旦旦的诺言,只不过用了七年大好的光阴,真是造物弄人啊!
故事的第二个结局,她最终还是没有去见他。因为她害怕自己接受不了浮华世事能轻易改变一个人的事实。在她的心里,他应永远是那个恃才自傲的男孩子,拥有一抹和煦却不温暖的笑容,就像三月里的阳光。她又怎能破坏多年来一手构建出的希望。正如她最喜欢武侠小说中的人物是殷离,一步一行泪,万步莫回头,孤独的来,孤独的渐行渐远。始终惦记着儿时咬她手背的阿牛哥,而不是现已成为谦谦君子的张无忌,她宁愿活在回忆里体会年少时懵懂爱情的甜蜜,也不再去理会世事沧海桑田的巨变。
结局三,他根本没有来。不知是不敢来,还是不屑来。那一晚,徘徊在黄浦江畔,她想了很多,她意识到自己很傻,为了一个不值得付出的人独自营造出一个自不量力的笑话。她决定彻底放下他,重新开始。
结局四:他们相见了,就像老朋友一样谈起前尘往事,谈起各自永远不可能有交点的生活,火树银花下,“半江瑟瑟半江红”的胜景中,她终于放下了一切负累,轻松的像个孩子一般大叫大笑,他又露出一抹三月阳光般的笑容,和煦、温暖。之后,她唱起一支多年来让她午夜梦回的歌, “歌名是什么?”他问。“《骄傲》……”她淡淡的吐出两个字,然后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不带走一丝遗憾。于是,上海晴朗的夜里飘荡着一个率性女子的歌声:……我们都是很骄傲的人,拥有同样固执的灵魂,就算上天赐予缘分,不愿彼此敞开心门;两颗长夜孤独寂寞的心,回首花落水逝的青春,或许错过只是年少的天真,让岁月留过不留痕……”
…………
三年前写的,那时,自己刚参加工作,半自传体写了这篇故事,故事里的那首歌是自己大学时的作品
那时很喜欢张小娴。
以文会友,感谢你的驻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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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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