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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作者有话说:不知道为何,写着写着,就变成了林娇娇,本来想着她应该姓夏的,因为我自己喜欢这个姓氏,因为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夏天,刚在一起那时候总喜欢听那首《小城夏天》,其中的歌词有一句最戳我的心:“我在小城夏天遇见了另一半,这座城市有我的思念和喜欢。”当时觉得这不就是在说我俩嘛,因此喜欢上了这个季节,也喜欢上了这个文字。可是,往前看去,夏娇娇不自觉变成了林娇娇,可能她合该姓林吧。(为此我想把作品文案中的名字给改掉,可是发现好像改不了,可能也因为我对官方网页不够了解,不知道如何操作,但是反正都没事啦,大家只要知道这个故事正式变为林娇娇和沈凡的故事了就好)
      第十一章
      林娇娇刚开始有点不习惯,也不是工作上的事,只是和同事们的相处,总觉得有点融入不进去。
      细想也是,其他同事都是比她早来的,都一起参加了部门培训,而林娇娇是晚了差不多两三星期才来的,当然没有和同事们相处的基础。
      再加上她这样突然在招满之后又加入,难免有同事觉得她是空降来的□□,平日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在背后议论。
      若是之前,林娇娇定是受不了的,因为初高中她一直是班里的班宠,从来没有一个人去吃饭过。
      她习惯了热闹。
      只是后来的学习生涯让她明白,这世上也不是谁都有时间都要陪着谁的。
      虽说一个人吃饭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娇娇看着他们一个个小组其乐融融的,内心难免羡慕,她决定自己主动去加入。
      契机来自于一个下午。
      几个同事忙活了一天,都说要去吃点好吃的犒劳一下自己,娇娇听在耳朵里,内心痒痒。她一边忙着收拾手头上的东西,一边关注着他们的动向。
      他们最终决定去吃火锅。
      “火锅不错啊,是我最喜欢吃的了”,娇娇内心想着。
      同事们说说笑笑向门口走去,娇娇抓准时机,在他们即将关上门的时候用手抵住。
      走在最后的是一个男生,印象中叫作王天宇,他见门没关上,奇怪地往后看,看见娇娇小小的一只,人卡着门,“你也要走?那门你带上哈。”
      娇娇仰头笑了笑,“那个,我能不能和你们一起去吃饭啊,我也很喜欢吃火锅。”
      王天宇有点愣住,印象中这姑娘不太爱和人说话,总独来独往的,怎么今天这么有兴致。几个同事也都停下来,王天宇看他们眼神中也没什么万分抗拒的神色,也就爽快地答应了,“可以啊,你一起来吧。”
      娇娇连忙道谢,松了一口气,“不错,融入集体的第一步成功。”
      她不经意看到,沈凡正站在人群的前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脸上是莫名的神情。
      娇娇赶忙装作低头找手机的样子,心内嘀咕:“面瘫脸。”
      沈凡看着这姑娘拿着手机找手机的样子,不置可否了一声:“呵”。
      果然火锅是最好吃的,尤其人多的时候,而且吃火锅也是最容易培养感情的好途径。
      饭吃到三分饱的时候,娇娇就已经和他们聊得热火朝天。
      王天宇是个挺能聊的男生,而且话题也有趣,逗得娇娇时常发笑。
      只有沈凡依旧高冷,时不时地搭上几句,漫不经心的。
      他想着这姑娘吃饭真慢,像只小松鼠,偏偏吃得慢还要不停地接话,可不知这顿饭要吃到什么时候去。
      娇娇可没顾上他不太好看的脸色,只一个劲儿地忙着融入集体。
      “林娇娇,听说你是美国留学回来的?有实力啊。”另一个男生调侃道。
      “你们咋知道的。”娇娇正含着一块肉在咀嚼,闻言瞪大了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
      “这谁不知道,你来的第一天大家都传遍了,名校高材生,又是留美回来的,优秀啊。”王天宇笑嘻嘻道。
      娇娇有些羞窘,“不值一提,不值一提,普普通通,大家可别折煞我了。”
      “果然优秀的人也具有谦虚的品质的”,王天宇说着顿了顿,朝向沈凡,“沈公子,你说是不是。”
      沈凡只简单地回了个“嗯”。
      那一次饭过后,娇娇对沈凡的印象就是话少,高冷。
      而沈凡觉得娇娇这个姑娘,话多,吃饭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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