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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丛海×默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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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余枫,是个社会闲散人员,简称小混混。
今天的主人公不是我,是我大哥丛海。
我大哥天生痞样,属于能止小儿夜啼的那种长相。
我有个大嫂,叫默小小。据她说因为她生下来眼睛小,鼻小,嘴巴小,所以叫默小小,我大哥竟真信了。
大嫂特牛逼,在中学时就是全县第一。
至于她是怎么看上我大哥的,到目前为此仍是个谜。
丛海好久之前就不上学了,他家里有两个弟弟妹妹,不过在08年那场地震中死了,还有他的母亲。
丛海当时11岁,在政府救济下读完了初中,进了中专.
两年后,因为打架斗殴进了少管所,顺便被学校开除.
人人都说他劣质,丛海从来没听过,出来之后给人干活,洗盘子搬砖,也做过服务生,因为长得太不尊重人被辞了.
他还在校外的小卖部帮人看摊,是一所初中,放学后生意火热时,总能看到他叼着烟,抖着腿,一边点货一边收钱.
好多女生都不敢进去买,只好“麻烦”我们这些男生跑腿
我当时是打心底里感激他.
后来我跑腿次数多了,他也就认得我了,不时地调侃一句:“又来买棒棒糖,草莓的卖完了,苹果的行不?”
可是女生就要草莓的,我又不敢拒绝他,左右为难.
“你说你一大小伙子爱吃草莓棒棒糖,娘气。”他道。然后从货架最里边掏出一把草莓味的棒棒糖.
“拿走吧,专门留的。”他丢给我.
我刚想说谢谢,他却漫不经心回“真要谢,请我抽根烟。”
然后他从货架上拿了一包软中华,放在手里掂了掂.
“请不?”
我咬咬牙,心想一顿早饭钱而已,于是点点头.
他笑着拍了拍我头,他手真大,真凉.
“走小子,哥请你吃串儿.”
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地被带走了.
路边的大排档,我经常吃,看他要了啤酒,我也想喝,他却转头在冰柜里买了一瓶何其正放在我面前
“小屁孩儿喝什么酒.”
我忿然却没表达出来
他吃得真慢,我掏出作业来写,他一边吃一边看我写.
没过一会儿,我觉得手臂酸,放下笔活动了一下,无意间抬头看见他发红的眼眶.
他说:“要是我现在也上学……”
他说他后悔了,不应该吊儿郎当,让我好好学习.
最后他喝光了啤酒,吃完了串、付了账,又从口袋里拿了张钞票
他那句话现在在我脑中依然清晰
他说“哥再难,也不能让弟弟受着苦”
一包软中华,从此他就是我“大哥”了.
默小小是我们学校的学霸,比我大一级.
我只知道她学习好,人也不错,长得中等漂亮.
丛海朝我打听她的时候脸都是红的。
“哥,你真想认识她?”我咬着一块儿雪糕,含糊不清地问.
“废话”
我吃完雪糕,浑身清爽,迎着风扇,伴随着吱呀吱呀的声音让风吹在我湿透的校服里.
“那我帮你问问.”
他一听,笑着拍我头“没白疼你!”
我捂着头,大喊“再拍不长了!”
他大笑。
我觉得,那是我认识他以前他最开心的一次笑了.
我给丛海要了默小小的联系方式.
丛海说,她是个非常没有架子的女生。
我想不出来“没有架子”是什么样,只知道丛海很喜欢她。
期末考试完了就是暑假,没发成绩之前是最没负担的,大家都使劲疯玩.
丛海除了我还有很多小弟,都是听完他的叛逆故事后仰仗不已,丛海迫不得已才收了他们。
我不一样,我是他好哥们儿(姑且先这么说).
·发成绩的前一天,丛海请我们吃饭。
丛海清客吃饭不外乎是大排挡他喝酒我们喝饮料.
一点也不“小混混”
这次,他却选了个中高档的餐厅,还是包间,我都惊了。
进餐厅的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金钱流走的声音——一句中华.两包中华……三包…四包……
进包间的那一瞬.我还怀疑走错了.
仔细一看,那不我大哥吗?一身正装,看起来并不合身,也说不上哪儿不合身,头发也打理了,胡子也没了,整个人干净利落,嗯……春光满面
旁边的女生一身水蓝色长裙,头发散了下来,长得并不是很漂亮,淡淡地笑着,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是默小小.。
丛海竟然真的约到了!
饭间,丛海很少说话,都是默小小在笑着问我们,讲事情.
丛海就这么看着,看着,从脸红到了脖子.
后来,默小小就成了丛海的女朋友。
我觉得不可思议,丛海也觉得。
默小小上了高中,中考之前,她爸妈离婚了。
默小小超常发挥。
丛海高兴,给她买了很多好吃的。
默小小说丛海把她当孩子,丛海却笑着答应,引来默小小一番追打.
她打人似乎很疼,丛海吱呀乱叫的。
再后来丛海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送快递.
当时的快递行业还不景气,几乎被邮政一家垄断,丛海会说话又会来事,很快就升了职,专管一个区域的快递。
默小小心疼他,让他别太累,他却每每笑答,说他以后是要养家的人,默小小就红着脸不再说话.
默小小升高三的那年17岁,丛海22
默小小长得好看了点儿,高了一点儿,但基本没什么样貌上的变化.
17岁的花季少女.正是不需要多么出众就能吸引异姓的年纪.
这个年纪,喜欢是冲动的,无关所有.
默小小收到过很多情书,都背着丛海扔掉了.
只有一封,默小小没扔.
默小小的班长,成绩优秀,人也帅气,相比之下丛海就显得过于不务正业。
那天下午我亲自看见他往默小小书包里塞了纸条,默小小回来打开后也有那么一瞬间的脸红.
看到我时,她又是那么的心虚.
我很生气,把这事告诉了丛海。
丛海没说话,抽了一根烟,从包里拿出一把草莓味棒棒糖给我.拍拍我的头,道“小枫,别再跟着小小了.这事哥来处理。”
我含着棒棒糖,被烟味儿熏红了眼眶.
第二天早上,丛海照样做好早餐等我们吃饭.
他做饭一般般,但我和默小小都喜欢吃.
“小小,”他问:“在学校压力大吗?”
默小小点点头,她对丛海从不遮掩什么.
丛海又问“你想好考什么大学了吗?”
默小小本低头吃饭,闻言抬头,眼里是从没有过的光亮:
“想好了,北京语言大学。”
丛海不问了,夹了一个鸡蛋给她:“吃完我送你和小枫上学”
默小小笑道,脸上还是有两个酒窝:“好啊!”
我看向丛海,他又没出息地脸红了。
最后那件事我不知道丛海是怎么处理的,那个班长再也没找过默小小
丛海23岁,默小小高考失利,没能去北语,去了一个普通师范
丛海却越来越低迷,越来越不耐烦。
因此,两人有了争吵,但大部分时间都是默小小在单方面发火着急,丛海只是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等默小小着急了红着眼哭着跑出去,他就掏出打火机一盒一盒地抽烟。
默小小有很多次都想好好找丛海谈一谈,而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开.
有一天晚上,默小小在同学聚会上喝红了眼,歇斯底里地哭着、骂着电话中的丛海
丛海依旧一言不发,一气之下默小小提了分手.
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默小小.
丛海也没有找她,只说她去了另外一个城市生活.
人人都以为他们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可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默小小走的那天是她的生日,他们本来说好了默小小到了法定年龄就领证。
那天晚上,从海在厕所里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
如果把耳朵紧贴在门上听,还能听到里面时不时传出几声近乎沙哑的哽咽,我想不明白,既然他还爱默小小,为什么答应分手?
再后来,我也搬离了那座城市,带着我的妻子.
我和妻子是大学认识的,她喜欢我安稳,我喜欢她温柔.
婚礼的时候,我分别给丛海和默小小发了消息.
最后,丛海来了,西装革履
对了,丛海现在已经是快递公司的区域代理了.
默小小没来,但她的男朋友来了,是那个班长.
他仍然是气宇不凡,身上却丝毫没有了那番少年朝气,整个人沉稳寡言,见到我只是道了恭喜,整场再没说话。
我知道丛海心里也不是滋味,把他们调到了最远的两桌.
婚礼照着时间顺利举行了,我与妻子交换了戒指,亲吻了对方。
丛海在下面,笑着鼓掌。
我知道他是打心底里祝福我们,也是从心里羡幕我.
羡慕我,不经一丝坎坷地就遇到了一生的人.
丛海再也没提过默小小,我也是。
我们都将记忆封存在了那个小城里,各奔东西.
多年后,我已是而立,有了自己的孩子.
丛海告诉我,他出了国,这几年他已经太迷茫了,不分昼夜地工作,工作…
他想趁还记得住很多东西,出去走一走。
我很高兴,他终于放下了。
他出国的那段时间,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来自默小小
她说自己要离开了,祝我们安好.
我翻到他男友的电话,刨根问底才知道默小得了病,癌症。
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
她男友在那边几近哽咽,我大脑有那么一瞬间滞停.
我跟妻子说了这件事,妻子没有阻拦我,但她告诉我,如果是她,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会希望丛海在身边.
但我最终也没有把真相告诉丛海.
我有私心,不想让他从浑浑噩噩里好不容易走出来,又跌回那种状态,想让他好好儿的,即使不会再如那样深爱着另一个人。
我知道,如果我告诉了丛海,他一辈子都不会从愧疚中走出来.
我独自去看望了默小小,她知道我来很高兴.
她变了好多,瘦了,几乎没有肉的脸颊再也显不出两个酒窝,她问了好多我与妻子的事情,我说了一些便再也讲不下去,逃也似离开了病房。
她眼中有很深的情绪,忧愁与遗憾并存,她看着我的时候似在透过我看另一个人。
我知道是谁.却不能如她的愿。
我实在是个罪人,默小小的罪人。
丛海没有回国,定居在了国外的一个郊区.
也许几年后,他会找一个外国女人共度一生,但更多的是带着十几年的感情任由时间一点点蚕食饴尽。
我无从得知,他已经与我们断了联系.
若干年后,女儿也长大了,妻子依然温柔,不见岁月蹉跎的痕迹
偶然一次,我突然想回去看看.
那座小城最终也没在时代浪潮中走出来,仍是烟雨朦胧中古朴的江南小城.
回去的时候正值春雨绵绵,我与妻子打着伞,慢慢走在人行道上,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印象中也有那么一对恋人,女友挽着男友的手,男友的伞缓缓歪在女友的一边,肩膀湿了也不知道.
妻子停下,我也停下,她用手帕擦拭着我的肩.
最后,她打着伞,我背着她,慢慢走到街头.
街角处的杏花被雨滴轻轻打下,落在地上三两片.
十几年前的那个青年,红着脸,在雨里给女友撑着伞,生怕淋湿了她天蓝色的长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