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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这一段情节怎么和□上的《许仙志》如此相似...->(评论文章)
    ◆本评论已被删除◆ 
    如题,我觉得这一章的情节基本上就是改的《许仙志》银票一章。
    许仙志:正文第十五章银票(节选)
    就在许仙收拾东西准备离去的时候,一个声音道:“许兄,请留步。”
    许仙回头只见一个儒雅的年轻人正向自己摆手,昨日酒席上虽然依稀见过,但许仙只顾得吃喝没往心里去,不由纳闷道:“你是?”
    夏子期心中微微有些不快,但依旧笑道:“夏子期。”
    许仙一拱手算是见过了,直接道:“夏兄,不知有何见教。”
    “许仙,这是杭州府夏通判的儿子,夏公子啊!”王安在一旁提醒道。
    “夏通判正是家父,不过许兄称我子期就可以了。”夏子期依旧恭谨,但眼中的得意却是掩不住的。
    许仙微微一愣道:“子期啊,什么事,赶紧说,我急着去吃饭呢!”
    潘玉一直注意着这边,闻言差点没笑出来,心道:你倒是不客气。
    夏子期脸上顿时闪过一丝不快,但还是勉强道:“还请借一步说话,事成我请许兄到听月楼去痛饮一番。”许仙虽然是初来也知道听月楼的大名,算是杭州最有名的酒楼妓馆,喝花酒的上好去处。
    许仙微微一笑道:“那敢情好,我这人不吃最好,就吃最贵。”夏子期心中鄙夷,潘玉心里的笑意倒是更浓起来。
    二人来到一个清净处,夏子期立刻做了一个长揖道:“此事请许兄一定要助子期一臂之力。”他想象中,不等这个揖做下去许仙就会来扶他,但他的期待很快落空了。”
    许仙摸着下巴打量着面前的夏子期道:“子期啊,赶紧说事儿吧!”
    夏子期心里一堵,强笑着直起身来“我同明玉从小就是知交好友,原想进了官学,日日同他秉烛夜谈,只是天不从人愿,这次分房却没分到一块,我想同许兄换一下房,来日必有后报,还望许兄答允。”
    通判虽然在杭州是天大的官,但同有名的潘家相比,还是不成气候。夏子期一心想靠上潘玉这条大船,将来仕途上自然得了无穷助力。但却没想到让一个乡下小子占了便宜。这种小事他自然不会大费周章,就想从许仙这里随了自己的心愿。
    他原想以他的身份,只要恭敬点,许仙还不受宠若惊,再施以小利,保管干净利落的将此事解决。
    夏子期却不知道许仙的想法,许仙毕竟也是两世为人的人了,如何看不出这夏子期的倨傲。毕竟也是从现代社会来的,讲究个人人平等,虽然实际上还有很大差距,但在观念上倒是深入人心。特别是在学校这种环境里,家里条件越好的反而越要隐瞒家境,同群众打成一片。真要是今天我爹怎么样,明天我爷爷如何如何,你就等着跟自己玩去吧!
    许仙叹口气说:“明玉的为人,在下也是倾心不已,看来听月楼这桌席我是吃不上喽,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去吃食堂吧!”说完十分惋惜的摇摇头,转头就想离去。
    “许兄留步,这是区区小礼,不成敬意,还请许兄在考虑一下。”夏子期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
    许仙一看却是一张三百两的银票,不禁感叹什么叫做贫富差距,姐姐将我养大成人,十几年的花费怕是也没这个数,这公子哥为了换个铺位随随便便就拿出来了。
    不提许仙心中感叹。夏子期还以为许仙心中犹豫,心中更是鄙夷不说,咬咬牙有拿出二百两的银票来。五百两银子,连他都感到肉痛。但为了广大前程,还得下血本。
    许仙饶有兴致的看着面前五百两银票,笑道:“子期好魄力,这五百两银子足见你们义气深重,不过你说昨日明玉请那一席用了多少银子。”
    夏子期心中迷惑,不知道许仙怎么扯到这上面,只是现在有求于人,只能耐着性子回答说:“大概不下百两吧!”
    许仙拍手笑道:“比起金子谁都知道要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更好些,明玉这么阔,我跟着他混吃混喝,岂不是更痛快。”
    夏子期气的浑身发抖,无耻之徒见多了,但无耻的这么理直气壮的还真没见过,强忍着破口大骂的冲动,看许仙消失在面前,手中的银票早就被揉成一团,等回过神来,发出一声悲鸣:“我的银票。”
    不仅这一段相似,之前的几章里也很有很多情节相似。
    许仙志:
    “明玉,今晚我回请你一顿如何啊!”
    潘玉存心要结纳许仙,自然不会拒绝。于是许仙领着潘玉在西湖边转了一圈,却都是上好的酒楼,许仙摸摸自己的钱囊,心中苦笑一下,只能接着走下去。
    潘玉一颗七窍玲珑心,哪里看不出许仙的心思,只是不好说话,在一旁只是看的暗自好笑。走了许久,许仙突然振奋,见前面一家小酒馆,顿时如获至宝,但一时又有些踌躇不好意思。
    潘玉笑道:“汉林兄一看就是懂行的人,杭州的名吃都在这些犄角旮旯的小店里,别看那些酒楼奢华,真正的风味却还是这些地方地道。”
    【这句话】许仙不笨,明白潘玉这是在替自己圆场。但事已至此他反而放开心胸,洒然道:“今日囊中羞涩,等我阔了一定请如玉你到杭州最贵的酒楼里吃上一顿。”
    本文:
    “哦?”于雨一听,立刻眼中一亮,兴奋的说道:“想不到乔大哥也好这个,今天小弟能结识两位大哥,乃是莫大的荣幸,不如让小弟请两位一顿吧!”
    才出了书院大门没几步,于雨就暗中叫苦。却原来,古代的商人也有些有见识的,能读得起书的人家,有钱的占多数。白鹿书院里更是如此,因此有不少商人,在学校外面建有酒肆、店铺,就连那倚栏卖笑之处也是有的。这些酒楼,光从外面看,就知是要钱的去处。于雨家中并不富裕,因此见了暗暗叫苦。只能一边和慕容复、乔峰说些闲话,一边厚着脸皮继续带路。
    他武功略有小成,比一般人耳聪目明许多,远远看见一家小酒馆,就鼓掌笑道:“我只道于雨贤弟初到此地,恐怕路径不熟,没想到比起我来,还要对此地了如指掌。大酒楼里的酒菜虽然味美,却少了一分地方独特的韵味,唯有在这种小店才能尝到!”【这句话】
    许仙志:
    这酒肆生意不坏,客人划拳说笑的声音,掌柜迎来送往的声音,小二吆喝埋怨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让人感觉这不大的店面里积蓄着一股热气,俗气,人气。
    只是同时也很是嘈杂,潘玉不由微微皱眉,许仙注意到不由心中懊悔,青衣无垢,长发如墨的潘玉坐在这酒肆中,真有一种白璧蒙尘感觉。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坐在那里,却感觉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本文:
    三人进了小酒馆,落座之后,于雨又羞愧起来。慕容复穿越以来,吃穿用度都是极好的,不知不觉之中还真培养出几分贵族气质。他往那里一坐,和周围的环境当真是格格不入。
    许仙志:
    夜幕深沉,时已入秋,也无虫鸣,只有幽深的湖水那连绵的涛声不绝于耳。天上一轮孤月,将这路途照的明亮。
    两人静静的在湖畔走着,都不说话。许仙微微有些尴尬,找了几个话题抛出去,结果像石沉大海,除了那一声水声就没有结果了。
    潘玉静静的想着心事,本来以他的心性,无论再怎么木讷不善言辞的人,他都能和对方相谈甚欢,绝不会有半点冷场。按着他本来的心思,这时候正应该和许仙大谈特谈,让对方将自己当作人生难得的知己。只是连他自己也不知为何,竟然不想言语。
    突然黑暗中一只粗糙的手抓住潘玉的手,潘玉心中一惊正要挣脱,暗道这许仙难道有断袖之癖,心中升起一股厌恶,正想不管结交不结交也要好好教训他一顿。
    “嘘,别停下,有人跟着我们。”许仙的声音传来,才让潘玉平静了心思,只不过他并无任何惧怕之情反而笑道:“有许兄的神威,他们不敢过来。”不漏痕迹的挣脱了许仙的手。
    本文:
    其时,夜已深沉,一轮残月照在两人身上——慕容复正伸出手去,扶着于雨的手臂。两人一个道着感激之意,一个说着敬仰之情。乔峰在旁边看着,只觉得这柔和的月色,竟无比刺眼。刚才饮了许多杯还是清醒如常的头脑有些发昏,只想找个无人的地方大吼一番,大醉一场。
    三人借着月色,徒步走回书院。慕容复和于雨一路高谈阔论,于雨借着酒劲说出了不少“大逆不道”的话来,让慕容复听了受益匪浅,一边想着能否能利用于雨所说做点什么,一边不漏痕迹的诱使于雨说出更多来。而此时,乔峰已经有意无意的落在了他们的后面。
    忽然,一阵炙热的鼻息喷在慕容复的耳畔,于雨刻意压低的声音随之传来:“慕容兄,后面好像有人跟着我们!”
    许仙志:
    树林中一个人慢慢的从阴影中走出来,正是潘玉。
    月光如水,从一袭青衫上流泻而下。夜风吹拂,青丝飞舞,如仙如鬼。潘玉淡定自若的走出来,群贼一时竟不敢拦,任由他走到许仙身边。【此处描写】
    许仙劈头盖脸一通数落,潘玉只是含笑不语。
    本文:
    他看到了和于雨站在一起的慕容复——此时,月光如水,缓缓流动,慕容复穿着一身白色衣衫淡定自若的站在那里,美好的让人不忍心伤害。【此处描写】
    许仙志:
    那做贼的文士自负奇才,但今晚所见的两个书生。丰姿气度都远在他之上。他那些奇谋妙计在二人的气度面前都成了下三烂的东西。
    心中更是嫉恨,一声令下,群贼奋起,许仙刚想把潘玉拉到身后,却抓了一个空。只见那道身影已经舞动起来,在人群中穿梭,所到之处,就有人轻轻飞起来,又狠狠落在地上,再无半点生息。月光中舞动的仙姿却成了追命的无常,群贼心胆俱裂,纷纷散去。
    潘玉却不善罢甘休,只是一飘,就赶上去,再轻轻一掌印在后心,逃跑的贼人后心立刻一陷,立刻随着他们的同伴而去。
    那老二倒是悍勇,见逃跑必死,拿着一把钢刀,向着潘玉刺去。潘玉正在追杀一名贼人,正是背冲着他。
    “小心!”许仙大声道。
    潘玉回头冲许仙微微一笑。却不看老二,仿佛后心长了眼一样,一只手伸到背后抓住那柄钢刀,另一只手并指如剑点在老二的额头上。老二眼睛一凸,七窍流血滩在地上。潘玉随手将刚刀丢在地上,一双素手毫发无伤,刀身上留下几个浅浅的指痕。【这一段情节】
    本文:
    别鹏祥眼中闪过一道危险的光芒,这个时候,他首先要做的就是逃得性命,至于其他江公子什么的,也顾及不得了!他大喝一声,朝慕容复冲去!
    “小心!”于雨惊呼道。
    慕容复恍若未觉,乔峰也没有回身。
    “十步”“九步”。。。。。。。眼见离慕容复越来越近,别鹏祥心里却升起了一丝不好的预感。然而,事已至此,也容不得他再后退了。他伸出一只手去,想捏住慕容复的手腕,将他控制住,
    慕容复似乎知道他的意图,脸上犹自挂在笑容,伸出右手来,好像主动让别鹏祥握住一般。别鹏祥越发觉得不对,可是他的手已经本能的握了上去。
    慕容复反手一抓,别鹏祥就觉得全身的力气一下子全部消失,“碰”的一声,轻飘飘的被慕容复摔倒在地。【这一段情节】
    许仙志:
    许仙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的,任谁看到一只小绵羊突然化身猛虎,大概都会如此吧!
    【这个比喻】
    本文:
    于雨现在的表情,用目瞪口呆来形容还不够。实际上,要是您忽然见到一只软绵绵的绵羊,忽然撕开自己身上的羊皮,化身为狼【这个比喻】——那种震撼,没有一点心理承受能力的人,是接受不了的。
    许仙志:
    潘玉将素白的手在呆若木鸡的许仙眼前摇了摇说:“汉文?我们回去吧!这里明天让官府来收拾吧!”面容自然的丝毫不像刚杀了人,倒像是秉烛夜游归来。
    本文:
    慕容复看到于雨这幅样子,有些好笑。他轻轻的摇了于雨几下,嘴里喊着:“魂归来兮!魂归来兮!”
    许仙志:
    许仙终于回过神来发问:“你会武功!?”
    潘玉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还请汉林兄不要说出去,只可惜走了贼首。”
    许仙深深的看了面前这温润君子一眼,说声:“走吧!”转身向着书院的方向走去。
    潘玉跟着他身后,轻轻走着,步履轻盈,悄无声息。有时候许仙只感觉身后空无一人,回过头去却见他对自己微笑。
    书院的灯火就在眼前了,许仙感到胸中一股闷气郁结,终于停下脚步道:“我今夜是不是像傻子一样?”
    本文:
    于雨将慕容复从头看到脚,怎么看都不敢相信,慕容复刚才真的将一个体重起码是自己一倍半的大汉摔倒在地。他一想自己刚才还想着保护人家来着,胸中一阵郁结:“原来慕容公子和乔大哥都会武功,倒是小弟像傻子一样。。。。。。”他恼怒慕容复隐瞒他会武功的事情,称呼已从大哥变会了公子。
    感觉上就是将《许仙志》的这几个章节修改了一下直接套用了……虽然没有一句照搬原文,但是无论是情节设计还是一些细微之处的描写都十分接近。如果说有一个这样的地方是巧合,那么一连几章都出现这样的“巧合”是不是太巧了一点?
    虽然混晋江的人会看□文的不多,但是也不是没有。作者这样直接拿□文的情节描写改成耽美文,和那些欺负耽美小众,把耽美文改成言情文的无耻之徒有什么区别?
    发这个帖子不是因为我跟作者有过节,或者是觉得这个文很烂什么的。事实上撇开这几段情节,其他的地方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而且不得不说的是,作者的改写十分巧妙,连喝酒遇劫的那一段都可以从两个人改成三个人而且还没有显得很突兀。不像有的剽窃者把BL文改成BG连肉的部分都可以照抄。但是无论是生搬硬套还是“化用”,把别人的东西当做自己的这样的事都是不道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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