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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华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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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书
歌。
越过陌生河流,隔开黑暗的水和花。
诡异百花在昏暗光线中浮动如影。
一个转身带走。
执著的理由。
天空炽白。
美好的东西,不愿让人懂得。
所以消失在我眼中。
收拾好旧时光的伤口,掩葬泪眼婆娑。
亲爱。
请你张开手。
是否再有身影在黄昏留连。
当所有人都忘记,我留着泪说了什么。
走过多远的路才不会感到孤独。
照了照镜子,
我竟然不像自己。
等我老去,白发苍苍的时候。
看着手中渐渐多出的纹路。
我知道,那一道是你在多年前留下的。
因为它。
一直蔓延到我曾经年少的心里。
Till death do us part.
把这首绞尽脑汁写出来的情诗工工整整的用钢笔抄在一张从时尚杂志上撕下来的非常漂亮的浅色扉页色,然后把纸折成一艘一船。
下课时,把它放在小喻的课桌上,以为会得到怎样的夸奖。但那时刚刚大考结束,她四处打听成绩,与他人作比较,怀疑自己是否跌下前三,无暇理会我。
心很冷,非常非常失望。
我一直像一个男孩子似的对她好,体贴关心、一同吃饭看电影、在她追M哥时作为她的情报来源。我们很亲昵,可是在突然间,如同陌生人分道扬镳。
我想研究历史,成天窝在图书馆里,但是要有比较好的薪水,至少可以活得比较滋润。我每年只工作半年,然后到处旅行…去很多地方。老了就定居在一个小镇
——2009.02.16 0:08:58 From小喻
2、第二位置
没有人可以替代她在我心中的位置。就算我喜欢你但你也不可能有她重要。
——2010.04.20 13:21:37 From狒
这是遭遇到最诡异的告白。
我一直很支持她和BO,她们很配。可是当狒喜欢BO的时候,BO已经不喜欢狒了,她们这样在一起,感觉仍是默契。但狒对这段恋情的认真超出想象,BO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她狠狠伤了她。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她问我相不相信她的告白,我说不信。
其实是信的。
老是在晚自习课间非常霸道地把我拖出去,有次请我吃饭,站在必胜客门口,我却突然心生畏惧,借口逃掉。
她太无法掌控。
3、伤害
翻到两张熊猫随手写下的东西。
他的文字永远都充满忧伤,华丽,优美。他曾是我的偶像,大概现在也是。
而另外还有的一张已经被扔进了垃圾桶。因为——
我看见空气中的以太,因为少年破碎的心而飞翔了,飞去远方了。
再见了。
我要安静的走出对你的狂恋。
我把这三句话小心翼翼地裁下来,用我无与伦比的模仿力附上熊猫的名字。没有任何人认出那不是你的字。把纸条放在了大爷抽屉里。
我戳中了他的痛。他会因此而恨我。可我义无反顾。
他气得浑身颤抖,将纸条摔在我的课桌上,拉住我盘问了两个小时。
“你为什么要这样?!”
“你以为你什么都懂么?!”
“去告诉他说,不是我做的,去啊!”
不可能答应他。那是迟来五百天的报复。
熊猫曾是我最信赖最喜欢最可靠最重视的朋友,在无数个午后,在大楼静谧的走廊拐角,我在一旁看书,他安静地练习小提琴。我帮他翻页,给他说我对曲子的感觉。我们谈论了那么多关于过去与未来。
可是,他竟然在我最不清醒的时候给我提出那个建议,他那样鼓动我去做。他让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
我当时并未多心,我知道自身原因占多数。
当我的情况落到盐巴身上时,他却让她冷静,让她仔细想,替她分析。我真的怒了!怒他也怒我,更怒我如此在意这段友谊他却从未将它放在心上。
在他心中,我、小喻、狐狸、多多,不过都是用来了解大爷的工具罢了,真正被他珍视的,是他最喜欢的盐巴。
我做得如此明目张胆,从未想过隐瞒。他知道、大爷也知道,讨厌我就好了。
熊猫永远不知道,他那时是怎样把我毁掉。
4、演唱会
惟一能找到关于大爷的东西是一张演唱会门票和一张只剩一个模糊背影的照片。
两张纸,这段三年的单恋就是这样。
Avril Lavigne The Best Damn Tour Live in Chongqing
VIP B区3排81号
票是大爷送的,他家公司是主办单位,他带了十来张票送给同学,我有幸也得到了。
那晚原本是我告白后,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他却没来。那时他在广州。
关于和大爷的事,我真的不知该怎么说。
最开始他非常喜欢笛子,据说已经追了两年。笛子是我到新学校的第一个朋友。
并不是一见钟情。那时大爷还不是现在这样爱穿Tough,头发烫得很张扬,牛仔裤,很潮的T-shirt。他爱穿Nike,运动裤。头发不长,发质很好,发色有点钱。
他的皮肤很白,当时没我高,现在已经比我高了一个头。
第一个元旦联欢,我们班想看电影,但是一直没下好。大家说去用办公室的电脑,他首当其冲,手一撑就从座位上翻了出去,他说:“我去跟老师说。”正好我坐在后面,脸一下子就红了。很有责任感的男生。
有天晚上几个人出去玩,飘了点小雨,另外的女生都先走了,只剩我一个。他跑出去买了把伞递给我,把我送上出租车。
大爷很受欢迎,在班里非常吃得开。家里有钱自己很大方,而且非常体贴温柔,我们每个人都说他真的是很好的人,对人对事十分包容。
可是从被笛子彻底拒绝后,他变了。
变成那样。不过看在他之前的份上,大家都还是很卖他面子,有时他要做什么,我们帮忙打打掩护也就过来。那段时间我彻底没和他说过一句,因为我告白了。
印象中大概有两三个月,绝对是一句话没说。下一学期,也非常冷漠。
可最后一学年,他调到了我前面。
成绩直线下滑。原本以为是不喜欢了的,可是一碰到就——没办法,真的没办法,那样汹涌的心情几乎要把我吞没。想过,只要可以在一起,怎么样都没关系。
大爷不是耐得住寂寞的人,于是经常找我说话,慢慢又熟了起来。他已不再是之前,十分娴熟地玩弄暧昧,我知道是错的,但是——
这些事,说着就觉得心痛。
座位重新调整,一切恢复如常,就像没有发生过。
没等毕业大爷就去了温哥华,临行前一晚,很多人出去吃饭给他送行。BO叫我去,可我没去,不想再那么丢脸,做过那么多蠢事,那么多不想再提的蠢事。
其实想想,还是喜欢的。始终记得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