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 作者:辣翅配可乐
- 类型:原创-百合-幻想未来-科幻-主受视角
- 标签:强强 年下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制服情缘 正剧
- 主角:昔彗,孛孛(bèi)
- 配角:
- 一句话简介:我将化为这片星云的一部分永存
- 立意:不被定义的宿命
- 状态:未签约/连载/0字
- 简介:
「控制面板上红色的LED数字闪烁着跳进我被注定的未来,冲破鼓膜的欢呼声溢出耳麦。在这盛大的时刻,我从舷窗里看到一点戏谑而亲切的亮:接我回家吧,我被定格在永恒的灵魂。」
部分设定(包含对上述文案的一些解释):
设定一:未来架空,地球无国籍,各人种混杂聚居,用新语言蓝星语交流(文中显示为中文),脱离大部分古文化,无姓氏传承,无政府或宗教信仰,在太空站有一人类通告站受用于全体人类,人类军队蓝星军为高科技武装军队,拥有机甲、宙际导弹(可穿越时间)等设备,负责协助星际员保障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地球的可居住度。
[全球各地部署的蓝星军为同一整体…………不可擅自拆分、改编或叛变人类。有发现擅自拆分、改编或背叛人类的个人判处死刑;有发现擅自拆分、改编或背叛人类的群体的主要责任人判处死刑,其余人员判处无期徒刑。
——《蓝星军总法》第一章第一条
全球各地部署的蓝星军为同一整体…………不可相互争斗或爆发武装争斗。非武装争斗(如恶性的经济争斗、文化争斗、权力争斗等)的个人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非武装争斗(如恶性的经济争斗、文化争斗、权力争斗等)的群体的主要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其余人员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武装争斗的个人判处无期徒刑;武装争斗的群体的主要责任人判处死刑,其余人员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蓝星军总法》第一章第六条]
设定二:灵魂存在,且与思想相分离,代表一个人的生命状态与完整度(有灵魂者的生命是完整的段状,无灵魂者的生命是一片一片连接起来的串状线条)而与智商情商等无关。
设定三:人类可在一定条件下预见自己未来的人生,亦可在一定条件下改变未来或选择不改变。“一定条件”需看当事人与各事件相结合的因果逻辑而定。
设定四:星际员(相当于咱们说的航天员、宇航员,但附加了太空战斗功能)可通过时空转换器完成时空穿越。
[星际员须听从人类星督的命令…………不可擅自动用时空转换器作私人用途,如需作私人用途则必须另走相关程序申请。擅自动用时空转换器作私人用途的个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擅自动用时空转换器的群体的主要责任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其余人员判处八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星际员管理总法》第五章第二条
星际员须听从人类星督的命令…………不可擅自将时空转换器之使用方法教予非星际员、星际实习员或星际学员者。擅自将时空转换器之使用方法教予非星际员、星际实习员或星际学员者的个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擅自将时空转换器之使用方法教予非星际员、星际实习员或星际学员者的群体的主要责任人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其余人员判处八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严重干扰星际员工作(如主观伪装星督命令星际员、胁迫星际员、贿赂星际员者等)的个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严重干扰星际员工作(如主观伪装星督命令星际员、胁迫星际员、贿赂星际员者等)的群体的主要责任人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其余人员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星际员管理总法》第五章第五条]
20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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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那个世界作者也没去过,写不好请见谅
轻科幻,半星际,微机甲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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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大全文存稿中,只开启了文案让大家先睹为快,还请继续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