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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最后一本福尔摩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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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Daniel,是在一场饭局里面。
那时候,我与其他几个同事受到了新的合作公司的接待,在清一式的外国人里头,忽然遇见了同是黄种人的他,总觉得很是亲切,尤其,他的职位居然跟我一样,都是一名财务总监。
如果说,缘分是靠巧合来累积的话,我想我们真的是很有缘分。
因为,在双方同事的起哄的介绍下,原来我们不但都在外企工作,是一名财务总监,是老乡,已经到了番禺扎根,甚至还同年。
于是,在一群说着异乡话的外国人里面,我们悄悄地说起了只有我们才懂的语言。
“Daniel。”
“Eva。”
他愣了愣,唇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让本来有点严肃的脸变得亲切了起来:“我差点以为我们连英文名字都是同一个字母开始的。”
这一夜,是我第一次遇到Daniel的日子。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可是,我却深深的被他那成熟的笑容所迷倒了,真没想到,不是小女孩的年纪了,居然还会遇见一见钟情的事情,而我,在后来的接触里发现,Daniel看我的目光是柔和的,跟传言中那严肃的工作狂形象完全对不上。
隐隐觉得,我和他之间的故事准备要开始了。
而Daniel也没让我失望,开始向我邀约,相处里,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广泛,工作上的,兴趣上的,还有关于家乡的。
聊到了我们的家乡,很自然又带出了童年的往事。
小时候,真的很容易满足的吧,读了一本喜欢的书,考试拿了高分数,被老师表扬了一番,爸爸心情很好奖励冰棍一条,又或者妈妈忽然答应了可以在家里养小白兔。
但是,这些单纯的快乐和幸福,都随着童年的遥远变得遥远了起来。
有人说过,脑袋的容量是有限的,而随着人的年龄渐长,记忆就会被无意识地消退。
我想大概也是这样吧?因为,对于小学以前的事情真的有好多都不记得了,唯独,记得念中学时那个书香味十足的图书馆,虽然只是小小30平方,可是图书的品种却十分丰富,而每周周三的下午,就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因为,那是图书馆开放给学生们借阅图书的时间。
只是有一点不是那么值得高兴的,那就是,每一次我想要借的书,总是会被我的同桌,那个戴着眼镜,看起来笨笨的男生给抢先借了。
说实话,这个同桌叫什么名字我真说不出来,但是我至今还记得,念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特迷侦探小说,就是他害我不能按顺序去看《福尔摩斯》,我本来打算等他看完后重新按顺序看一次的,结果,最后一本竟然被他一直续借着,并且,不到一周后,他也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转学了,于是,那最后的一本《福尔摩斯》,也被带走了。
当我把我的童年说完后,我发现Daniel的表情有点出神,于是,我用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
“说不准我们真的很有缘。”
“嗯?”他忽然笑着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愣住:“不会这么巧吧?”
“就是这么巧。”
“那本《福尔摩斯》呢!”
“你要看自己去买啊。”
“不行,我就是要看那本被你带走的。”
“好,下次见面给你。”
看着他不是很自然的别开了目光,这个在主持大型会议,面对上百人也不会紧张的男人,居然为了一本书尴尬了起来,我很意外的看着他,看着他低头喝咖啡,却被咖啡烫到了唇的狼狈,忍不住,笑了。
有什么理由会让一个男人保存着一本书上十年之久?而且,还是一套书中的其中一本?会不会是因为书上别着的借书卡上记录了谁人的痕迹?就像是那部感人的电影,男主角为了让自己的名字与女主角的名字一起出现在同一本书上,于是,只要女主角看过的书他都会借回去看一般……
我一直相信着缘分,虽然很多人告诉我34岁的女人不该相信缘分,但是我依然相信着,然后,这一刻,我觉得我终于遇上了缘分,因为,我遇见了眼前这个男人。(过门)
“来,这是答应给你的。”
“是什么?”
到了周末,我们约在情调幽雅的咖啡馆见面,看着他递过来的那本保存得极好的书,我明知故问,不过他没有再露出上次那种失措的反映,只是做出了一个成熟男人该做的事,叫来侍应点餐,直接转移话题。
毕竟都是34岁的人了,如果现在才来谈一场纯蠢的恋爱,说实在的,连自己都会觉得好笑。
“Excuse me,我上一趟洗手间。”
“嗯。”
看着他离席,我满心欢喜的拿起他带来的这份礼物,但如何又想到,忽然有人气势汹汹的拉开了他本来坐的凳子,不由分说就坐了下来?!
是个中年女人,时髦的打扮,画着有点龟裂的彩妆,而且满脸怒意奔腾着。
“这位太太,请问你……”
“不要脸!狐狸精!”
被骂的有点莫名其妙,而且那泼妇骂街的声音使得我一下子就成了餐厅里其他客人的目光中心,但我还是惯性的展开笑容:“这位太太,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是Daniel的妻子,你不要再缠着他!”
“什么……”
猛地,迎面就一杯白开水泼了过来,溅湿了我的衣服,还有手边那本本来被保存的好好的书。倒是Daniel从洗手间出来看到这个情景,急忙跑来拉住了那位自称是他妻子的女人。
“Daniel,工作上的事情我们在周一的会议上再讨来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理清这样一场混乱,作为一名成年人,除了优雅一点的退场,难不成还要当众与那位“Daniel的妻子”对骂不成?
回到家里,看着被水打湿起了皱折的书,忽然觉得是那样的可笑,为什么就从来没有去想过,自己会着迷的男人,别的女人也会着迷?为什么相处以来,一次都没有问过,他是否已婚呢?只怪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故作成熟吧?
漆黑的房间里,手机震动不已。
看着来电显示,我紧紧的抱住自己的双膝,直到一切归于平静,我的手机安静得仿佛不曾震动过的躺在桌上,我把脸埋下去,也把,那份有过的心动狠狠埋下去。(过门)
周一的会议上,一切如常,我那稍嫌红肿的眼睛也成功的以化妆掩饰了过去,直到会议结束。
“等等,Eva……”
“Daniel,这是上次不小心拿走的,还给你。”
看着我递过去的文件夹,他狐疑的打开,但当看到里面是那本我一直很想要的《福尔摩斯》后,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才叹息着说:“抱歉。”
然后,没有半点眷恋的错身离开,而我,也继续走我的路。
我想,每个年龄段的人处理感情的方式都不同,自然也会因人而异。我不敢说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自己做的很对,但我只能忠于我自己,我不介意身边的人是否比我富有,是否年纪比我大,是否有很好的长相,这些都统统不重要,因为人是通过交谈、接触后才能明白到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有缺点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我,最无法容忍任何的,就是欺骗。
尤其,当一段感情的开始本来就建立在不对的时间上,那么,让一切都归于零或许就是最好的办法吧?
如果你问我,还相信缘分吗?
我当然相信,而且我更相信,幸福是会眷顾相信它的人的,所以,在这里再一次介绍一下自己,我叫Eva,34岁,职业是某外企的财务总监,个性开朗,喜欢唱歌喜欢乐器,而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里,你会不会因为听到了属于我的故事而想认识我呢?
期待你。
2009-11-17,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