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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存的火苗 ...

  •   这个世界的魔法是怎么被发现的呢?说来也是新奇,人类从原始人到开始使用火和武器,不过几百年历史,在这几百年中人类一直对大自然抱有敬畏之心,各种祭祀仪式层出不穷,可突然有一天,一名智人发现了自己画出的“精致”火焰壁画将木头丢去便能消失并燃起火焰,出于好奇,附近的人们都开始尝试,往这幅画上丢东西,但发现只有可燃物才会被壁画吸附并燃烧,人们这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有着一股奇妙的力量。后来人们一边生存一边尝试着画出各种图形来制作能与这股自然力量交流的图案,虽然只发现少部分是有用的,但人类一直没有放弃,他们弄出过灾厄,也带来过便利,魔法与基础科技的发展共同进行着,人们造出纸张将先前各种法阵的图案绘制于书本记录下来,这种书就被称为魔法书,后来由于魔法带来的瞬间收益高于大部分基础科技,于是人类关于魔法的研究开始大规模运转起来。
      但人类内部还是有部分发出了不同的声音,魔法的使用虽然便捷高效,可对于资源的使用是极为奢侈的,如果用拼接魔法制作物品,那么消耗的资源量至少是手工制作的两倍以上,一开始这些反对派确实占了上风,因为大部分国家的资源是有限的,研究魔法浪费的人才和资源实在是过大,关于魔法的研究也就暂时迟缓了,这种状态直到一次革命性的发现,魔法水晶,它们与普通水晶和宝石不同,它们产量较为稀少,质地坚硬,且在地底会发散幽灵般的各色荧光,矿工和矿老板们只是把它们当作长期光源和一些奢侈品卖出,因为普通的水晶本身就与绝大多数法阵不会发生反应,在魔法研究滞缓的时期多数研究者都没有经济实力去购买这种东西作为研究,自然这种珍品也就被当作装饰品,长达一千多年。后来,有一天一位魔法研究者因为饿饭上街乞讨,不知道是哪个贵妇还是贵公子丢了一块魔法水晶到了这家伙碗里,本来快饿死的人第一反应是赶紧拿去换东西,而这位魔法研究者不同,他有着相当多的伙伴需要食物,于是他把这块水晶夹到了自己的书本里,准备找个便宜点的商店兑换食物,结果这一夹,夹出个大发现,干瘪的书本突然从里面挤出一条圆润的猪大腿,研究者这才发现自己是将水晶放到了食物法阵那一页,这可把他乐坏了,这可是大发现,旁边的贵族也吓坏了,水晶变大肉!
      要知道,绝大部分人类记载的法阵都是相同类型物品的转换,而“神”总是取走其中的一部分将剩下的给他们,大袋食物换一餐熟食,一车铁矿换半车盔甲,魔法的优势是时间,这些东西瞬间就能完成转换,而魔法水晶可以融合各种法阵,并以奇高的产出给予人们,于是人们开始大量采集这种水晶,这不仅刺激了采矿工业的发展,还刺激了航海的发展,大殖民时代开启,人们开始去外地的原始人那里抢夺水晶和财富,那么这种近乎疯狂的扩张一定会面临的问题,就是财宝的归属权。鳄鱼为了食物优质部分会咬死同类,鬣狗为了食物优质部分会开始争抢,狮子为了食物优质部分会武力威慑,人类为了资源优质部分自然就会开战,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生命都不会想太多...
      “好冷,天哪!”一名士兵在城墙上用力搓着手掌,他尽全力运动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温度,我们能从这个士兵摇晃的身躯上看见他与附近其它士兵不一样的地方。

      一枚小小的红褐色鲜花铜制勋章,这是耶罗曼宁帝国对于自愿参加战斗的新兵发的一枚勋章。

      旁边的士兵看到这情况,忍不住发话了,“瞧你抖的,叫你来之前喝点酒,你偏不喝。”

      新兵像兔子一样在石砖上小幅度地跳着,脸上的小雀斑随着面部肌肉受到的冲击上下拉伸,看起来弹性十足。“有用吗?你们饭堂里那种烈酒,喝完等会晕头转向的,一脚滑下城墙怎么办?”

      周围的卫兵们听到这话,都哈哈大笑起来。

      “你个新兵蛋子肯定是从没喝过酒,这点酒下肚对于我们这边来说就像往熊的肚子里塞了串葡萄一样完全不顶饱。”说话的红胡子士兵大叔用手拍着自己的胸膛,好像是在证明自己有多强壮一样。

      “我可不相信,大叔你的胡子厚得都能当围巾用了,多余的酒肯定是你灌到胡子里去了!”那新兵的脸冻得就像张白纸,但现在这张纸上写满了不服气。

      “嘿,小伙子你还不信,我现在就给你表演一个。”那大叔从怀中掏出一团棕色的皮袋子,这是他专门装酒用的。“你瞪大眼睛看好了,我要一口气喝完这袋酒,要是有一滴酒漏在嘴以外的其它地方,就把明天我午餐全额分给大家!”

      只见那大叔一把扯开酒袋上面的塞子,有个眼尖的卫兵正在注视着这一幕有没有洒出酒来,但很可惜,他没看到。一般人用这么大个手劲扯开软木塞,手多少会有点晃动,酒就可能顺势抖出来,而这位大叔却能稳稳摁住酒袋的硬嘴让酒不洒出一滴。大叔将壶嘴扣在双唇之间,透明色的烈酒顺着重力倾泻而下,如果这只是普通情况的饮酒,相信任何一个大酒鬼都能达到不漏一滴吧,正当大家都这么想的时候,一位如老橡木般的长者来到城墙上。这位老人虽然让岁月在他脸上刻满了树纹般的皱纹,但强壮的身体让他如大树般在这风雪之地毫不动摇,士兵们见了他纷纷行礼,因为这名长者的身份是边区守卫营营长威尔汀,这边没有人不敢不敬,这里连最新的新兵都认识他的大名。

      可那大叔仍旧自顾自地饮着酒,就像这些什么个高官啊领袖啊在他眼里完全不算回事一样。这大叔不知道威尔汀来了吗?他当然知道,他喝酒又不是闭着眼睛,周围这些人的动作他也看得一清二楚,这整齐的敬礼,准是什么上面的大人物来了,但他依然不愿松口,只是因为自己遵守着所谓绝不食言的信条,那他绝不食言啥呢?“一口气喝完”。

      他一直只是饮酒,直到最后一滴烈酒都倒进自己的胃中,然后才转过身,对着自己的上头鞠了一躬,威尔汀似乎是对他的行为见怪不怪了,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很惊讶的表情,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这次又是和谁?”

      ”刚来没多久的那位新兵,我与他打赌喝个酒不漏一滴。”

      “你总因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拖延正事。”

      “如果您有什么要紧的事情现在就说吧,请别拖延,不要因为我这样的小人而拖延公务,如果影响了秩序您可以惩罚我,惩罚多几倍我也乐意接受。”大叔的眼神是那样从容和坚定,这不是盲目的自信,这份游刃有余的感觉来自他自己多年来与这里的人们相处的经历。

      “你和新兵该有的惩罚还是会有的,但这次的事件稍微有点急,我就直接说了,炎龙骑士军的领导者,也就是国王陛下第三位王子康慕聂德斯·威廉,现在遵循他父亲的命令来到我们这块区域备战,我们得为这批兵力腾出居住空间和食物来。”

      “他们这一次停滞不会很久吧,我们这块区域的食物不剩很多了,大规模驻军待不了几天就会没粮了。”处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明知这是不尊重,这名士兵还是喊出了自己的焦虑。

      “前线阵地失手了,这只是一次转移,粮食问题应该不用担心,后方会运输过来的。”威尔汀深吸了一口冷风,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兄弟们,我知道这是一次很艰难的考验,但我相信一名国王不会随便丢下他的亲生骨肉,应该会有持续性的补给运输过来,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他们的到来做好准备。”

      “阿莱克斯!”威尔汀对着那名饮酒大叔吼道,这应该是他的真名,“你现在立刻和运输队将仓库里储存的食物取四百人份运到食堂,运完食物后立刻去前哨站报告,这两天全部由你和新兵值班。”随后威尔汀将脸转向,用他那干裂的嘴唇发出了像是树洞深处传来的低沉回响,“你是新人对吧,立刻拿上这份地图,把前哨站的两位守卫换回来。”

      “他才新人,这里的规矩他根本就不懂,直接送到前哨站,恕我直言这完全不合适。”阿莱克斯半跪下来求情,威尔汀没什么反应,但新兵却吓了一跳,他反复回忆自己家族是不是有个叫阿莱克斯的亲戚,但很可惜,他搜查了几遍自己的回忆就是没想起有这么一个亲戚。

      那既然不是亲戚,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这样一个完全不相识的人求情呢?

      “他经常无偿替一些新兵求情。”一名士兵看他这样疑惑,就和他说道,“你这次正好和他一起受罚,去问问他说不定会告诉你,我当新兵时他也和我求过情,所以我也好奇。”

      “他这样求情是不是成功率很低啊?”

      “不是成功率的问题,是根本成功不了的问题。”那士兵小声地说着,“威尔汀是个死板的老头,做任何事都要按着上级的命令,手下犯任何错都要严格按照惩罚条令上写的来,我敢打赌,如果没有人写这些东西,他估计连事都不会做。”

      “规矩就是规矩,你的废话说再多也没用。”果然如他们所言,阿莱克斯做完全是无用功,可新兵依然是很在意原因,正好两人一起守前哨站两天,趁着共处时间应该能问出什么线索吧,就这么想着,他接下了威尔汀给的地图。“要是有红光照到你,就用这个黄水晶对着光源,每过两秒遮一下,连续两次。”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外面的暴雪压没了。

      寒风像飞刀一样,一刀一刀划开新兵身上的保暖用具,北风回荡在冰原里的回声像是在嘲笑人类的弱小,新兵拉紧了自己身上的披风,渴望在自己到达前哨站之前能多撑一会,现在他已经完全看不了地图了,暴风雪把他眼皮都冻住了,自己已经完全睁不开了。

      这北国边境的环境是如此让人绝望,可冰雪女王还是毫不留情地对这些在冰原上行动的生物加重了惩罚,现在的风力已经把人压得完全动不了了,新兵半跪在雪地之中,心中正想着最坏的结局。

      “一群混蛋!”他在心里咒骂着,“那些朋友告诉我,只要当兵就能参加荣耀的战斗,赏金,爵位什么都有,可现在呢,我连战斗的影子都看不见就要死了!”他用双手交叉放在胸口,手指死死勒住衣服和披风的布料,“渴望战斗的士兵因为干活死在冰原上,这算什么死法啊!”

      正当他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风雪奇迹一般地停了下来,炽热如火般的光线洒满雪原,新兵害怕被光线反射烧伤,于是只微微睁开一丝视线观察着自己口袋里未被吹走的地图,在确认了自己的方向无误之后,他用尽身上的一切力量朝前方爬去。

      火炉,温暖的食物,烧热的水壶,他已经疯了,像野兽一样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只是为了朝安全的地方前进...

      “哎呀,久违的大晴天。”一名士兵站在水晶灯台上伸着懒腰,他正靠在背后的黑水晶上,他套着一条大围巾在脸上,现在正通过灯台的空隙享受着日光浴。水晶灯塔可不是水晶做的,它的外部由纯木头打造,照明的主要部分像个大球一样定在塔顶,大球由三个固定木板和四个活动木块构成,为了稳定的构造它的外表就像一根下粗上细的法杖。

      “嘿,韦德,别躺着了,有什么人在接近这里,赶紧下来!”灯塔旁边的瞭望台上另外一名士兵正摸着望远镜观察远方的情况,这名士兵的眼睛比正常人大一点,让其看上去炯炯有神,他手部转动望远镜的动作也相当灵巧,全身自上而下都散发着一股不像是来自冰原的活力。

      “来了来了。”这名叫维斯的士兵从灯塔的楼梯上一路小跑下来,“下次吼的声音小点,杰斯,我听得清。”他通过摇晃的绳梯爬上瞭望的高台,到达时还不忘喘两口气。

      “他身上穿着的披风有两条红杠,是来顶班的士兵。”杰斯突然大喊起来,“他好像很难受,我们得赶紧救他!”

      “不,等会儿!”韦德夺过望远镜朝杰斯所望的方向看去,那人的披风确实带两条红杠是自己人,但韦德还是觉得直接救不妥,“我把灯塔打开吧,看他懂不懂我们的暗号,战争把不少军队打散了就算他从我军的方向过来也有可能是敌军士兵。”

      “哦等会儿,韦德!”杰斯一把抓住准备下台的韦德,“不需要关心什么敌人了,我们的帝国已经战败了,这次的大撤退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能救一个就救一个吧,管他是不是自己人,如果救了一个别国的朋友,说不定我们被俘的时候他还能帮我们说点好话呢。”

      “杰斯!”韦德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甩开杰斯的手臂,自己反手扯起杰斯围在脖子上的领巾恶狠狠地吼道:“你要想想我们的家人还在帝国境内,背叛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你承受得起吗?因为一点所谓的善良就放弃理性的思考,这是多么愚蠢自私的行为你去懂吗?”

      “我会尽量把红光照到他身上,你帮我定下位置,不要嫌烦,这是为了我们。”韦德用手扯着绳梯,一溜烟的功夫就从上面下来了,他来到灯塔前拉开大门,塔中心有一个圆盘上画着魔法阵,魔法阵被木盘切成了五个圆环,韦德有规律地扭动圆盘下面的齿轮,不一会儿,法阵画着的双手捧火图就被还原了回来。

      韦德拉开旁边的布袋子,沉甸甸的煤块从口袋里滚了出来,韦德抓起两个煤块甩到法阵上,他朝法阵双手合十静静地祈祷了一下,法阵亮出红光,突然间法阵窜出一团黑雾,它将煤块一口吞下,瞬间塔顶的黑水晶发出刺眼的红光,如同灯塔在喷射血液般,红光瞬间贯穿了天空。由于双方灯塔都使用红光,光靠光芒是不能辨别敌我的前哨站。

      只是将灯塔亮起是完全不够的,韦德跑出灯塔,灯塔的外部有三个转盘,两大一小,拉动它们可以控制灯塔上方大球射出光芒的方向。

      “杰斯!告诉我现在还差多少照到他。”韦德朝瞭望台上望去,那台子上空空的,已经没有杰斯的踪迹。“该死,难不成...”韦德盯着雪地上的脚印,它一路延伸到前哨站的马棚的门口。

      韦德怒气冲冲地跑到马棚门前,一脚踹开了大门,杰斯果然在里面,而且已经骑在马上了。

      “赶紧从萝卜(马的名字)身上下来。”

      韦德的怒吼对杰斯没有什么效果,杰斯低下头甩起缰绳,“萝卜”直接从敞开的大门那冲了出去,韦德还没反应过来,它们就从前哨站消失了。

      “唉...”韦德瞟了一眼空空的马棚,“如果我能多申请一匹马该多好。”不过韦德也算不上特别失落,他想如果救过来的是一个敌方士兵,最好的情况就是对方是个逃兵,这样就算作俘虏了敌方士兵,他们两还有功,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个侦查兵,他发现我们的位置后会发射耀眼的信号光束,然后他们被俘虏,也不见得会死,就是家人可能危机。唉,该死,如果通讯水晶还能用的话...

      既然拦不住,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就这么想着,韦德爬上了瞭望台,“我们两本是个多么好的朋友,他却总是不听我劝。”他扶起望远镜试图在冰原上寻找杰斯的踪迹。“虽然他每次都没弄出什么坏事,但我还是觉得自己的观点最保险。”

      “你还好吗?”新兵感觉自己被一双巨大的手掌摇晃着,这样摇虽然难受,但至少这样会让自己的意识逐渐回到现实中来。“能站起来吗?”虽然自己现在很累,但扶着这双手站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杰斯在雪地里一步步挪动着,试图把这名士兵抗到“萝卜”身上,在此期间,杰斯一直在问这名士兵的一些问题,试图让他保持清醒。

      “你的名字是什么?会说耶罗曼宁语吗?”

      “里希·斯奈德·汉斯,我是耶罗曼宁人,当然会说。”听到这标准的耶罗曼宁语,杰斯紧张的心顿时放松了下来。

      “好的好的,我能直接叫你汉斯吗?”

      “哈哈...朋友都喜欢叫我汉斯,你直接这么喊就行。”汉斯边说边喘着粗气,好像是要把周边的空气全吞掉一样,他不知道对面是什么身份,也许是敌人或者其他的,但他已经不想管了,太累了。

      “真是奇怪的外号,就像一些童话书里面主角的名字。”

      “汉斯猫...哈哈哈,他们就是这么给我取的。”

      “好了,汉斯,你坐过马儿吗?”

      “当然!”明明自己累成那个鬼样,汉斯还是强装出一副自信的模样,这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可笑,当然,他自己应该不会有那种感觉。

      “好的汉斯,既然你坐过,那上马什么的,我推你一把你就能上去了吧?”

      “嗯。”只见杰斯将汉斯的一只脚抱上马蹬,汉斯双手扒住“萝卜”身上的马鞍就开始往上爬。

      “你可真重啊!”杰斯用自己肩膀顶着汉斯的臀部试图抬高他,让他一点点往马身上挪,要不是冰天雪地没有观众,周边的人估计会把他们当做场景喜剧来看。

      过了一会儿,汉斯总算是爬上马背了,“你的马儿可真乖啊,我这么大动静,它一点也不反抗。”

      “‘萝卜’虽然跑的不是很快,但它非常听话,我不叫它动它是不会做任何事的。”杰斯一脚蹬上马背,甩了甩缰绳。

      “走吧,我们回去。”

      柔和的阳光照在汉斯疲惫的脸上,自己正感受着温暖舒适的阳光,他笑了,他笑得很开心,因为他第一次感觉到那个以前天天能见面的太阳,居然是这样的和善,为什么自己以前从没感觉过呢?

      没有了积云,太阳继续普照大地,给风雪中活动的生命带来一丝仁慈,它们也许认为春天会提早来临,但并非如此,或许现在的冰雪正在消融,但这场吞噬生命的寒冬远未结束。

      “他生于北地绝域之间,游过饥饿瘟疫的长河,双手曾触碰地狱的晨星,红色的鳞片曾经长满过他的鬃毛,血与怒造就了天性,沐浴在谎雨中只不过是宿命,那地狱之歌,是多么诱人,连勇士都深陷其中欲罢不能,遗忘与伤痕铭刻在身,只不过揭开了那故事的一角...”

      “叮——!”一滴水珠从树梢滴落,砸碎了凯恩的梦境。

      “什么...我居然会睡着了!”凯恩站起身,努力回想着自己上午在做什么。“我好像被指引一样来到这里,连药都忘了采。”他四处观察这片地方究竟是哪里,“等会!这是什么鬼地方!”

      这里是一片被烧毁的城镇,通过废墟上面的蜘蛛网就能了解,这块地区已经被荒废很久了,不过和其他正常废弃的房屋不一样,正常人们离开多少会因为匆忙遗留些什么,至少房屋会是完整的,这里一件有用的物品都没有留下,整个地区就像被洗劫了一样,可战争从没打到这块来,那这废墟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凯恩开始思考这地方存在的原因,但是越想越难受,他感觉自己非常熟悉这城镇,就好像...好像自己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一样。

      凯恩一产生这种想法,破碎的记忆就像毒气一样冲进他的脑袋,然后在身躯里乱窜,快速地腐蚀着他的神经与肌肉,凯恩像疯了一样抱着脑袋在雪地里四处打滚,企图让雪给自己烧焦的大脑降温。

      “这些,这些!真的是我的记忆?!”一些难以置信的画面闪过凯恩的脑海。

      血海之印,恶魔之阵,数具骑士死尸,倒十字,白瓷女孩,金发女战士,飞龙剑柄,针穿心脏,死灵祭祀,愤怒。

      “好像没有了...”凯恩像“大”字一样瘫在雪地上,“是啊,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曾经是做什么的,身世什么的完全不知道,但我依然活得很开心。”

      凯恩看着自己通红的手掌,温暖咸湿的血液在血管里流动。“难道谣言是真的吗?我真的是被□□徒复活的死人。”想到这里,凯恩开始对自己复苏的记忆恐惧起来,如果自己真的曾经是死人的话,他以后应该怎样的态度活在这个世界上?

      “呜嗷!”突然间,一张血盆大口咬了过来,这距离之近,凯恩都没发现它什么时候来的,差点没躲过来,还好他反应一直很快,在咬的时候迅速一滚,躲开了那生物朝喉咙的致命一击。

      那家伙没有因为第一次袭击落空就撤退,马上四脚一蹬发起了第二次突袭。

      这下凯恩总算看清了这家伙的全貌,一匹硕大的狼。

      正当大狼扑向凯恩的时候,一颗拳头贴到了狼的左脸,这是一记狠狠的重拳,凯恩似乎听到了狼骨头错位的声音。

      而事实证明这只是个错觉,狼被打出两英尺外,除了脑袋有点懵,晃了几下,其余的并没有什么大碍,它将两个前腿朝后拉伸,随时准备再次起跳来一次袭击。

      凯恩也趁它缓神的时候拔出短剑站起来了,二者就这样僵持着,等待着对方露出弱点,一场来自森林的野蛮战斗正在进行。

      狼是群居动物,独狼由于环境的压迫,一般会比普通的狼更强壮更有攻击性。那狼就是一只强悍的独狼,它的体型要比普通狼大一圈,极度发达的肌肉环绕在四条长腿上,它的外表也与普通狼不一致,生活在雪地的狼,要么主色偏灰,要么偏黄,□□均为白色绒毛,而它不一样,毛色通体为白,细小的灰褐色斑点不均匀地落在毛上,从远处看就像是枯死的灌木丛从雪地探出的那些孔洞,相当优秀的伪装。

      由于记忆的复苏,凯恩的一些关于战斗的知识开始觉醒,他半蹲着身子,左手扯开绑着剑鞘的绳子,朝着狼的攻击范围缓慢前进,边走边故意暴露出自己的一些弱点。

      但狼很狡猾,被那记重拳击倒过后就开始警惕这个人类,它与他一直保持着安全距离,每当凯恩靠近,它就后退,寻找着最佳攻击机会。

      不过凯恩也是有计划的,他准备把狼逼向枯萎的灌木丛附近,虽然这样自己也会难瞄准,但狼在那里也行动不便。

      也许是狼察觉到了凯恩的计划,又或许是饿急了,但不管什么原因,狼提前发起了进攻,它朝凯恩暴露最多的右侧小腿扑去。

      凯恩早有准备,一直悬在腿部上方的剑柄提前砸下,正中饿狼的上颚,这次骨头碎裂的声音是真的了,暗红色的血液从它鼻腔中喷出,剧烈的痛感并没有使狼后退多少,它只是脑袋缩了一下然后继续朝上发起了攻势。

      这次的目标是凯恩的右手臂!一直抓着剑鞘的左手终于派上了用场,木质剑鞘像棍子一样甩到狼的右眼上,它被打倒在地气得嗷嗷直叫,不过马上翻滚起身,再次发动了袭击,这次像是没有目标一样,朝着凯恩的躯干撞去,虽然自己的左臂被抓伤,但凯恩还是很顺利地将剑鞘捅进了它的嘴里,然后用力朝喉咙内部捅去,狼拼命反抗,一副完好的牙齿被搅合地血肉模糊,但凯恩哪愿意放手,他要把这匹狼逼上死路。

      只见凯恩拿起短剑对准狼的左前脚就是用力一刺,似乎是刺到心脏了,狼拼死发出了最后的反抗,它的身躯在地面上胡乱地甩动着,一对爪子也在疯狂摆动,凯恩放开已经刺进狼身体的短剑,双手用力将捅进喉咙的剑鞘往下顶。

      至此,狼的颈椎和心脏已经完全损坏,爪子和身体也不再扭动,除了剩余的那点微弱喘息,它已经做不了其他事情了,只能静静等待着自己的死亡。

      “呼...总算解决了。”凯恩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真是疯狂,这家伙的攻击一旦开始就不停下了,我的手现在还是麻的。”

      凯恩抬头望向天空,那蓝天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深红,“已经很晚了,草药也没采几个,今天发生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他抱怨完,将头转向一旁的狼尸体。

      总不能一无所获吧...

      想着狼皮也能卖点钱,凯恩扯起尸体扛在肩上,慢悠悠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凯恩本就对未来有些迷茫,这次的经历又让他对自己的过去感到恐惧,现在的他只希望这种平静的日子能一直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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