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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现在是1991年的初春,几个月后的九月一日,就是HP世界的剧情正式开始的时候。也是我,将要就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了。

      而我,在一年多前来到非洲,成为了一个中国籍佣兵。

      一个有着高超医术,杀起人来却像个疯子的佣兵。

      一个有着神秘的东方医术,却喜欢在鲜血里上串下跳的疯子。一个喜怒无常,让人防不胜防的疯子。

      这是个残酷的世界,在这里一个不小心,你也许会被几岁的小孩杀死。因为在这里,就连十岁出头的小孩都扛着冲锋枪和火箭筒,满世界乱跑。

      所以,现在的我,杀过小孩,杀过妇女,也杀过老人。甚至,干过屠杀部落的事。只要需要,我是绝对不会手软的。

      我从来不曾害怕,也从来就没有犹豫过。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只有毫无犹豫的动作和思维,冷静、自持、自制,坚守住自己的灵魂和理性。你才能在最后活下来后,不至于成为一个只剩下血腥杀戮的疯子。

      但是,因为拥有一个庞大空间的戒指,我也干过医治疾病、发放药物、救济灾民的事。

      不要说我假仁假义,也不要说我虚伪。即使是恶魔,也会在邪恶之中存在着那愚蠢的善良。我从来就不会懦弱的否定,我自会勇敢的承认,我多半还是会有愚蠢的时候。

      甚至,还偷偷的起祭坛,行云布雨的事我也干过。

      那些和我私交甚好的老佣兵经常说,我是一半天使、一半恶魔。

      (天使?!靠,我什么时候成了那些长了翅膀的鸟人了?恶魔的说法,我还能勉强接受。邪恶啊,可是我所喜欢和崇拜的存在呢!)

      在这短短的一年多里,我把非洲跑了个遍。

      我看过沙漠落日,骑过骆驼;也看过草原上万兽奔腾,那景象远比在电视里看的动物世界壮观得多。

      我猫过热带雨林,那滋味是没去过的人绝对不能想象的;也去钻过金字塔,不过除了诅咒和强大的黑魔法,还真没什么,最多倒了点古董出来卖。还别说,真让我收集了不少富有异国风情的漂亮金饰。

      我在尼罗河上扬过帆,爱情海边落过户,那里的风景真不错,真实的感觉可比在图片里看见的感觉爽得多;也下过刚果河里摸过鱼,和我们的鳄鱼亲亲套套交情,问问看能不能用它的皮做个包啊鞋子什么的。前世就常听人说什么鳄鱼皮包包什么的,我可从来就没见过真货,更别说是用上了,现在咱也弄个真的来玩玩。

      我碰见过食人族,和他们交流交流牙口的问题;也去南非鼓捣过砖石,觉得那玩意儿没什么,就是比较值钱。好像我对闪闪发亮的宝石也不是很感兴趣,就是觉得和玻璃啊、水晶什么的没什么区别。反正,前世的时候我是分不清它们之间的区别的。

      在此期间,有人视我为梦魇,恨不得我马上死,不死他们睡不着觉。

      也有人把我拿来当神拜,希望我能常驻非洲,当然我不可能常驻非洲。

      在这里,人们送了我一个很据中国特色的称号——“修罗鬼医”。

      据说,是跟我一起的几个中国籍佣兵给起的。真搞不明白,这些人一天都在硝烟里打滚,还有那个闲心去给别人起外号?!

      (鬼吗?!大概是因为我总是一身黑地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全身上下就只有一个眼睛在外面,就连手都是二十四小时带着手套。)

      我修炼的‘养心诀’却在这一年多里突飞猛进,一下窜到了第七层下阶。在‘养心诀’突破第六层的时候,我就在那些门派典籍里面,选了起步最早,却最难修的“修神”功法。

      那篇修神功法就是《浩星神戮》,整篇功法一共分为十七层。修成度劫之后,是直接跳过仙阶,飞升成神。

      而我现在已经过了第一层化髓,进入了第二层的养性,再过段时间应该就可以突破到第三层的聚元。

      这修神诀修炼出来的不是修真界的真元力,而是比真元力更强大的、实用的多的神懿力。

      还有就是一起修炼的《百炼精神力》,已经到了大圆满境界。

      精神力到达大圆满,使得我的魔力应该会跟阿布思.邓布利多持平。

      虽然我有强大控制能力,但是因为知道的魔咒毕竟不如他多,在实战中应该会被他压制。

      当然这种情况只能出现在,我不是用任何东法术、符箓和法器的前提下。

      要不然就我那,极品真灵器级别的飞剑,就够他难受的了。那攻击力,就不用说了。

      更别说我看上的‘九天御雷符’,制作出来,都可引来九天神霄雷,一道下来就劈的灰都不剩。

      不过,为了不引起邓布利多那个老狐狸的注意,我可是会把这些东西藏的严严实实的。

      说实话,我对老蜜蜂实在没有什么好感。要是被他知道了那些毁灭性的力量,我很有可能会成为第二个伏地魔。

      我可是对成为第三个“脑残黑魔王”,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兴趣。

      所以,就算我要露白,也只会露出一些小小的、有意思的、没有很大危害性的东西。

      我的力量也突破了极限,在草原那段时间就天天和大象练摔跤。引上一群犀牛,练练大、小擒拿手什么的。

      我的移动速度,就跟骇客帝国的一样,都可以超音速了,闪闪子弹什么的小事一桩。当然要加上我专门学的点穴,那效果是,刚刚的!

      在我努力刮钱,收拾东西,准备妥当后,我踏上了去伦敦的飞机。

      我要赶在我十一岁的生日之前回去,我相当茉莉娜和孩子们看见我家后,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而坐着飞往伦敦的飞机,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我要回去。
      在非洲的这一年多里,我连一次也没有联系他们,茉莉娜和孩子们一定会很生气吧!

      我之所以没有联系他们,是因为就算他们来机场接我,也不会认得我。

      我可是比之前改变的太多了,如果他们因为认不得我而没有接到人,大概都会失望的哭出来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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