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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舒放视角 上面刻着一 ...
一
认识了个年轻人,和我以前认识的那些人都不一样,他不来搭讪我,只是会每天来看着我唱歌。我看向他时,他只敢和我对视一眼,然后就匆匆移开目光。
他滴酒不沾,脸颊却比他扔上台的玫瑰还要红。
他是前途光明的大学生,我和他不一样,我高中辍学,抱着一把吉他就开始四处流浪。
陈铮不是我认识的第一个男人,但他是我认识的最难搞的男人。他靠□□度日,说白了,就是个混混,手下有十来个小弟供他呼来喝去。
他没什么文化,喜欢庸俗富贵的东西,送我的都是些黄金钻石首饰,和我以前认识的男人没什么不一样。
我不想依靠男人而活,但我好像又离不开这样能围着我转的男人。我享受男人为了博我一笑使尽浑身解数的模样。
可林栖不一样,他太年轻,太稚嫩,不会什么招数套路,做得最多的也只是看着我,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他连话都不敢和我讲。
可我偏偏喜欢他这样的傻劲。
那天我唱完歌,屋外下起了雨。我倚靠在门口,他果然跟上了我。
我抽出一根烟,朝他开口:“小白脸,替我点支烟。”
他掏出打火机,手忙脚乱地替我点燃了烟。我从没见他抽过烟,但我知道他为什么随身携带着打火机。
我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二
我没告诉林栖的是,他不是被抢劫的打昏了头的。
打他的是陈铮。明明我已经和他断了关系,他还是见不得我身边出现其他人。
多霸道啊,呵,他以为自己是霸道总裁呢?
可我知道陈铮不是善茬,他是真的杀过人,林栖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只可以悄无声息踩死的蚂蚁。
他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不怕死,可我怕林栖会死。还记得第一次遇见,他被人拎在手里,像个小鸡仔似的。他太年轻了,羽翼未丰,飞不起来,也无法为一个女人遮风挡雨。
我故意说话刺激了他。我知道,他面皮薄,可骨头硬,他不会死乞白赖地缠着我。
那个夜晚,他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没有回过一次头。
有人说,一个男人要是真的爱一个女人,就是为了她去死都不怕。我知道林栖是那样的男人,可我不想他去死,也不想他和我一样掉在烂泥里,染一身腥臭。
他应该走在光里,而我只能在黑夜里一个人点燃一支烟。
三
我一直留在当初见面的酒吧,等着林栖。
多行不义必自毙,陈铮在林栖走后的第二年就因为故意杀人坐了牢。对方家里有权有势,请了好律师,让他判了个死刑。
也算是善恶到头终有报。
可我丝毫不觉得解气。我知道,有些东西回不来了。
我没想到还能再见到林栖。
满座喧嚣中,他还是望着我,不发一言。
我向他要火,再替我点一支烟。我在赌,赌他随身带了一个打火机。
他果然还带着打火机。我的心里燃起了希望。
我问他:“还是一个人?”
那是我的试探。
如果他还是一个人,如果他愿意回头,如果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可他说不是。他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钻戒。
原来他已经结婚了啊。他的妻子一定比我年轻,比我漂亮,而我已经老了……
我笑着对他说“恭喜”,然后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那烟可真呛啊,呛得我胸口疼。
林栖走了。
临走时,他把那只打火机送给了我。那是一只金属打火机,个头比普通塑料打火机要大许多。
或许是被人时常摩挲的缘故,打火机外壳锃亮,比林栖手上戴着的戒指还要耀眼。
林栖再没出现。我也没有必要留在那个酒吧了。
我继续四处流浪,走到一个地方就在那里的酒吧唱一段时间。我带着的东西很少,只有一把吉他,一个打火机。
林栖送我的那些玫瑰花,在一个潮湿的雨季全部发了霉。我只能将它们扔进了垃圾桶,就如同把那荒唐的几个月扔进午夜的梦里。
三年后,我三十八岁了。
我仍然孤身流浪。
我很久不抽烟了,那个打火机被我放在抽屉里,没有拿出来过。
直到某天,我继续搬家,那个打火机从收拾好的行李里掉出来,“当”一声,打火机零件四散。
一枚戒指从打火机里掉了出来。
我把戒指捡起来,看到上面刻着一朵玫瑰花。
写完啦。即便没有陈铮,舒放和林栖也未必能走到最后。对他们来说,不完满的结局或许才能让彼此终身铭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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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舒放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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