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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求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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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许久的叶乐乐突然开口:“为什么都不听我说话?”
他眸中沉了暗色:“我说我签字,没问题。”
这傻弟弟!
叶快快生气了:“不认我这个姐姐了?”
“认的。”叶乐乐老实道。
“但是老婆我也要。”
他咂了咂嘴,旁若无人地凑过去,亲了涂煜礼冰凉颤抖的嘴唇一口。
“涂女士,请您和他道歉,我马上就签,我只要煜礼开心,若是你非想要我的命,悉听尊便。”
叶乐乐的声音低沉,气质似乎一下子变了,变得强势霸道,与那个人畜无害的他毫不相关。
“我不会放手。”
涂煜礼知道他生气了。
女人没想到他敢用这种语气和她说话,脸色冷得可怕。
“你以为你的命有多值钱,配和我做交易?”
几人僵持不下。
“母亲,如果您执意如此,”涂煜礼起身打破沉默,“比起这份协议,我想也许我应该先脱离家族。”
他知道他母亲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如果叶乐乐真的签字,事情绝非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简单。
事到如今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他主动脱离家族。
反正他一只癖好独居的兔子,自小在外打拼,对这个家族也没什么可眷恋的。
女人的眼睛闪了闪:“你们就对他这么没信心?”
涂煜礼摇头:“不是对他,是对你。”
女人沉默,脸色更臭。
“行了。”
门口一道身影迈入,是涂煜恪。
女人看向他身后的银发男人:“消息倒是灵通。”
“再不灵通,我这乖巧懂事的弟弟就又要被你逼走了。”
涂煜恪修长身影背着光,拿起茶几上的那张协议:“幼不幼稚,从哪里编的这些乱七八糟?”
“没事,不用签,这是她编的。”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笑着把协议撕碎,一旁站着充当背景板的下属西装笔挺,拎着公文包恭敬地对他鞠躬。
“涂总,您劝劝董事长吧,我实在是没办法才……”
“没事,去吧。”
涂煜恪坐到母亲身边,拍了拍她伸着的长腿:“你看你现在像个长辈吗?”
女人收了腿,眯着眼靠在他身上让他顺毛。
“叶小姐,她骗你的。”
涂煜恪的黑瞳转向叶快快,目光和善:“放心,我们兽族在人类城市谋生,自然会遵守人类的规矩,不会胡乱杀人。”
叶快快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些,通过之前和涂煜恪的接触,她对他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况且我们兽族向来心随意动,嫌少有需要协议来约束的情况,把人类所谓的忠贞看得很轻。”
他的嗓音磁性,侃侃而谈,让人听得很舒服:“不过乐乐能优先考虑煜礼的感受,想必母亲也是很满意的。”
女人瞪了她的大儿子一眼:“就你话多。”
“何必……”
涂煜礼觉得意外,嗫嚅出声:“何必呢?”
对待一个不听话、不满意的儿子,有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地考验他的伴侣吗?
当天傍晚,他们终于回到了熟悉的小区。
叶乐乐的行李还在车上,涂煜礼跟着去了姐姐家,帮忙安置完行李,叶快快要去店里看看,涂煜礼顺道跟出来。
他要回家,叶乐乐自然要送。
两人站在楼下,涂煜礼看着小区熟悉的暗绿色门洞,这才松了口气。
虽然结果是好的,但是过程比他想象中曲折惊险太多。
“你母亲都同意我们交往了,还不请我上去坐坐?”
叶乐乐咧嘴笑,脸颊上的酒窝又冒了出来。
涂煜礼神色复杂地瞧他:“我有时候感觉你是我喜欢的那个叶乐乐,有时候又觉得像换了个人……”
“不喜欢?”叶乐乐紧张。
“还好……”
涂煜礼摸了摸耳垂上戴着的金棕色宝石耳钉,垂眸道:“喜欢。”
叶乐乐挠了挠头,看着高耸的楼房,不自然地揣了揣兜,眼神示意涂煜礼:“快到饭点了,去商场逛逛,顺便吃个饭?”
“好。”
两人自然地牵手压马路。
微风拂面,穿过美食街,傍晚的空气中夹杂着各路小吃的味道。
各色人群穿梭,每个人脸上表情各异,有放假逛街的学生,有相互依偎的情侣,有行色匆匆的精英,也有叫卖的热心摊主。
在人类城市生活多年的涂煜礼,知道这就是人类所眷恋的烟火气。
他回头看了眼叶乐乐,他也正看着他。
高大俊美的男人摸了摸自己的脸,雪白的头发倔强地打着卷:“乐乐,我脸上有东西吗?”
他身边的娃娃脸帅哥笑容灿烂,摸了摸他的头发:“没有。”
涂煜礼被他看得脸颊发烫,作势要放开他的手。
叶乐乐一反常态地任由他挣脱,甚至还拒绝再次牵手般地揣兜。
?
涂煜礼不解。
他还从来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放开过他的手,这让他隐隐觉得不安。
入夜,城市里的上班族都打卡下班,地铁口涌出一批又一批人。
街道边车辆川流不息,人群来来往往,两个帅哥鹤立鸡群地伫立在人群中对视,不可谓不吸引人们的目光。
嘈杂的人群安静了些,明显放慢了脚步,有意识地绕开他们,空出了一片区域,好奇地探头打量。
华灯初上,昏黄的路灯与街边店铺花花绿绿的霓虹招牌相映衬,衬得叶乐乐神色不明。
涂煜礼唯一可以确认的是,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一如既往地只有他的身影。
他迈步向他,却见他脸上突然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白嫩娃娃脸上酒窝深深,开朗的、活泼的、纯良无辜的。
一如四年前他与他初见那时,娃娃脸带着欺诈性,酒窝酿着蜜,甜美地接近他的领地,又不知不觉地将他圈到他身边。
当初只到他肩膀的柔弱少年,如今已经和他一般高了,连骨架都粗壮许多,两人相拥时,他能切身体会到他的坚实可靠。
如果那时的他就知道他的目的不纯,他还会继续和他交往吗?
涂煜礼不得而知。
但对接受叶乐乐的爱这件事,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娃娃脸青年眼里闪烁着光,有痴迷,有爱恋,也有关怀。
人群中兀地响起一阵惊呼。
那娃娃脸青年对着白发男人单膝跪地,修长的手骨节分明,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米白色的绒布盒子,方正小巧。
它安安静静地躺在他手心,就算还没有打开,但任何一个人看到盒子的尺寸,都只能联想到一件东西、一件事。
涂煜礼嘴唇微颤,僵硬在原地,看着米白色绒布盒缓缓打开。
里面是一枚华彩熠熠的男式戒指,一颗罕见的稀有金棕色宝石被切割成菱形镶嵌其上,银白色戒身流畅,简约大方。
“煜礼,虽然很后悔求婚这件事被你抢先了,但我为此准备了很久很久,可不要嫌弃啊。”
青年的笑脸灿烂,涂煜礼的眼圈通红。
“妈妈,你看他们!”
“俩帅哥……这也太浪漫了……”
“现在的年轻人真会玩……”
人群驻足,有中年夫妻笑吟吟的满脸慈爱,有小女生冒着星星眼,有小情侣打情骂俏,也有跟父母出来玩的孩子看热闹。
“愿意吗,煜礼?”
叶乐乐看他愣住不动,小心地将戒指拿了出来,另一只手摊开,掌心向上,伸到他面前。
“手?”
涂煜礼红着眼眶,哽咽地说不出话,要不是穿了限制服,也许他会激动得当街露出耳朵尾巴。
奇怪,他本以为是自己为了关照叶乐乐所以一直心心念念想给他一次求婚,却发现事到临头,原来作为兔子的自己,也会为了这场属于人类的仪式激动万分。
他的视线逐渐模糊,温热的液体缓缓涌出。
那枚宝石,是和他眼睛一样的金棕色,清透,澄澈,低调内敛。
“在一起!在一起!”
人群开始起哄,涂煜礼羞得不敢抬头,轻轻点了点头。
叶乐乐笑得更灿烂,不由分说地拉过他的手,为他戴上戒指。
尺寸刚好,人也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