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这章其实是过渡。下章小乌再次登场。
传说中那著名的‘抢亲宣言’啊~(我血压又升了)。
《旁门帮小剧场之男朋友的规则》
绚是个花痴,花的天下无敌,花的全班闻名,有一天中午,我和绚,瑶聊天......
瑶---蜀黍我跟你说,我猜绚一定是最早结婚的人。
玉---为什么?
瑶---她在马路上走的时候,看见一个帅哥口水就‘飞流直下三千尺’了,万一她男朋友是个帅哥,岂不是一个月就立刻订婚,赶快拿下?
玉---不一定吧,在订婚之前,她要是又看上了其他帅哥怎么办?
瑶---嗯,那一定是‘闪婚’啊。
玉---也没准是‘闪恋’。
瑶---同意,同感,无意间。
绚---绝对不是哦。
玉,瑶,齐---啊?
绚---哼哼,我早就想好了。我的男朋友规则!第一,他不一定很帅。
玉---不是吧,那真是2010年最大的笑话!
瑶---绚要是不花痴,那2012就提前到了。
绚---听我说完!第二,他一定要容许我对着别的帅哥流口水!
玉,瑶---......【默】。
绚---第三,作为交换,我会容许他对其他美女流口水。第四,要好合好散,分手的时候不许缠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