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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你是我最珍贵的难忘 谢盛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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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穿着黑色棒球服,上面还带有撞色的蓝,一双长腿笔直。他双手插兜立在街边等余珩。
群山拢着风,携来了柠檬的气息,与树木的清香混杂在一起,不显突兀,很好闻。
谢盛知道是余珩来了。
“对于谢同学可以信守承诺,和我一起来生日会,我感到受宠若惊。”余珩笑着说。
“今天的你也很烦人,让我毫不意外。”谢盛嘲讽道。
不知道怎么形容,见到余珩的时候,心里泛起了阵阵涟漪。但他是个嘴硬的人,他才不会说出来让余珩有得意的机会。
余珩挑挑眉,笑了笑:“摸底考怎么样?”
“一般吧。”谢盛歪歪头,扯扯嘴角,一脸挑衅。
偶尔时候,谢盛平静沉稳的表面才会被打破,露出少年人独有的朝气和潇洒,还有点痞痞的,拽得不行,却具有让人喜欢他的能力。
余珩忽然觉得有些热。
“一般?你可不能学我,说一般都是稳拿第一,这是本天才少年的谦虚说辞。不过谦虚是谦虚了,也容易被人追着打,风险极高。”
余珩错开谢盛的目光,又向远处招招手,“这儿。”
谢盛顺着那个方向望去,便看见一大群人窝在一起,吵吵嚷嚷着地往他俩这边走。
多热闹,多有人味儿,多好。
谢盛想起了谢亓。谢亓说的话多是谬论,但唯独有一点他没说错。
“你一个人走不久的,浪漫主义者向来难以忍受一个人身处繁华之外。”谢亓这样说。
谢盛也冲他们挥了挥手。
沈骥看见了,冲他笑了笑。时沨是个酷哥,脸上没笑,还有点儿唬人,不过还是回招了手。时黎的笑容格外灿烂,一双狗狗眼特别招人,俞情也咧开了嘴。刘齐海玩疯了,隔着一条大街的距离喊他“盛哥”,被丁洲江生拉硬拽堵住了嘴巴。
“很高兴认识你们。”谢盛轻声说。
“谢盛。”
余珩侧过头,弯弯眼,歪歪身子,道:“我听见了。”
谢盛觉得近来自己的心率都有点失常,需要去医院看看是不是出什么毛病了。要不然怎么总是因为余珩的靠近而心跳加快。
“我姑且认为,你这个‘你们’也包括我。”余珩说,“好吧,也许我大言不惭了,但没关系,我仍想回应你。”
余珩的声音大约是老天爷赏饭吃,如果成为一名歌手一定会很棒,特别是唱情歌——沙沙的质感,但又带着少年人的澄澈和凛冽。
“谢盛,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无论是孩提时的初遇,还是少年时的重逢。
阳光穿过树叶的罅隙形成了一个个光斑,简单又耀眼。谢盛看见了余珩身上映射的阳光,很想伸手去抓,去留下一个盛夏。
或许余珩不是大言不惭,是实至名归。
“余珩,我有点儿相信……”谢盛说,“你说你人缘很好了。”
余珩一愣,久没有开口。
谢盛双手插兜,一步步向那群人走去。
背影很冷酷。
“认识你,勉为其难算得上一件好事情。”语气很僵硬。
说出的话却有别样的、别扭的温柔。
余珩的心悄悄跳动了一下,很剧烈。
和山城秋天的风一样。
………
一行人吵吵闹闹进了KTV。
谢盛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以前他觉得自己会喜欢这种热热闹闹的地方,却好像也不过如此。
他喜欢的可能也不是热闹。他只是喜欢自己走的时候身后是有人的,而不是回望的时候只有无休止的黑暗和痛苦,心里空落落的,只有仇恨和痛苦。
他自嘲一笑。
他心里还能有什么念想啊。这么多年过去,痛苦和恐惧使他的大脑本能的遗忘一些事情,甚至连母亲和哥哥的模样,他都记不清了。那些仇恨,还是个小孩子时就发誓要他们偿还的债,最后也不了了之。这算什么?
惩罚吗?嘴上说爱和怀念,结果连记得都做不到。
一个人的时光,他带着过往艰难地活着,也就渐渐变成了一个矛盾的怪物。
“盛哥。”丁洲江喊他一声,“玩真心话大冒险么?”
谢盛答应了。他的运气不是很好,很快就输了。他想起先前刘齐海选大冒险的惨样,果断选了真心话。
沈骥瞥了眼余珩,干脆利落地问谢盛:“你最难忘的人是谁?”
谢盛一愣。
遇到的每一个对他好的人,他都觉得难忘。只是在那一刻,他脑子里忽然浮现了一个满身是伤的女孩子和他说话的场景。
她真的太狼狈了,鹅黄的裙子已经被红色浸染,俏皮的麻花辫也已经松散开来,凌乱不堪。
那双眼睛还是很亮,只是光芒已经在一点点流逝了。
她轻声说:“谢盛,没关系。”
没关系吗?谢盛麻木地想,哪怕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把父母的命也搭上去,也没关系吗?如果从一开始,从一开始,他就不贪恋有朋友的感觉,毫不留情地拒绝所有好意,那她现在是不是还能快快乐乐的?至少不会离开得那么仓促、那么潦草。
“谢同学,你还没回答问题。”余珩轻轻敲敲桌子。
沈骥调笑道:“谢盛可能太帅了,桃花有点多,难忘的人更是难以计算了。”
时黎听笑了,往俞情那边靠了靠,道:“我总觉得盛哥这样的人啊,应该是哪怕桃花朵朵开,也只摘一朵的人。沈骥你才是处处留情,渣男。”
沈骥随即闭麦。
“盛哥快说,是谁?”刘齐海嘿嘿嘿地笑。
谢盛默然。
对于那些成为生命中过客的人,他大概不是难忘,而是不敢忘。就像他已经忘记母亲和哥哥的很多,很害怕再忘记那些他有亏欠的人。
谢盛还是开了口:“我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
“可是难忘的话怎么会不记得他们的名字呢?”时黎问。
俞情看了看谢盛,拍了拍时黎的脑袋。
“笨蛋,名字只是代号,记住这个人有多好,记着这个人和你发生的大部分事情,就已经是难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的。”
丁洲江应了声:“是这样,就像齐刘海那样的,他化成灰我都认得,太煞笔了。”
刘齐海持续暴走:“今天我是寿星!!!!”
余珩捏了捏手中的玻璃杯,悠悠道:“如果我觉得一个人难忘,我可能会拼命记下有关他的一切,名字也是,哪怕只是代号……我怕再也见不到了。”
余珩看着谢盛。
十几年不见面,五年多没有联系,是真的怕把名字忘了,就真的一点线索都没有了。
难忘真的是世界上最吃力又最不讨好的事情。
“我不太喜欢把人冠上难忘的称号,在我这儿,冠上了的人结局都不怎么好。”谢盛笑了笑。
“那不叫难忘。”俞情出声。
“我那天看见了莫奈的油画,很漂亮。我卖出去一束玫瑰花,他们看起来很幸福。我遇到了一个人,他很优秀,让我觉得我也要努力。这才是难忘。其他的不让你开心的,充其量只是长大路上的刻骨铭心。”
刘齐海:“今天又是膜拜情姐的一天。”
“闭嘴,齐刘海。”
谢盛由衷笑了。
“谢盛。”
走出KTV的时候余珩喊住了他。
这时他们站在分岔路口。
“你是我最珍贵的难忘。”
谢盛起初来山城是无意为之,可后来遇到了一个少年,以及他身后总是吵闹的一群人。
本以为萍水相逢,却未料是相见恨晚。
他在深秋的山城,寻到了一个永不凋零的春天。
谢盛不想离开这座城市了。
路边书店的音乐声很大。
“Dear
亲爱的
I have been looking for a spring for a long time,
我已经寻找一个春天很久了,
where the grass is flourishing,
那里草木繁茂,
the fallen flowers are numerous,
落缤繁多,
and there is a world I do not want to give up.
有一个我不愿放弃的世界。”
“余珩。”谢盛叫他。
“When the butterfly is flying,
当蝴蝶飞舞时,
I am amazed to find that you are the dust,
我惊奇地发现,你是凡尘,
the spring I have been looking for for for a long time.
是我寻找已久的春天。”
“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一个春天。”
余珩怔了许久,才笑了。
他说:“你啊。”
是回答,也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