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重金求娶,花烛之夜 ...
-
“你给我下去,我不用你陪睡。”这话怎么感觉怪怪的。
陶筠笑得很灿烂,这还是那个高高在上清雅出尘的女相大人吗?
怎么会这样?
陶筠并没有动,而是静静的看着我,看着我的脸,一点点扭曲。
我坐起来去拉陶筠,但丝毫没有作用,我能感受到陶筠身体里的内力,陶筠不是文官吗?三年前还是个娇弱大小姐,现在怎么内力深沉了?怪不得我挣不开她,我给自己身体不受控制,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
陶筠凭着一个寸劲儿把我扑倒,陶筠整个身体都压在了我的身上,我都懵了。
陶筠把脑袋埋进了我的颈间,我能感受到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陶筠在我耳边轻语,陶筠说的话我都不敢相信。
“阿琼,吾心悦你。”
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陶筠说什么?她心悦我,可我们都是女子啊。
“你别开玩笑了。”我笑的没心没肺,仿佛想掩盖些什么。
“阿琼认为我是在开玩笑吗?”陶筠抬起头,那双漂亮的眸子直直的盯着我。
让我无处遁形,我刚想说些什么,tmd嘴又被堵住了,为什么是又?
陶筠的嘴唇很凉,落在我的嘴唇上,有些舒服,她用舌头撬开我的贝齿,属于她的气息闯进了我的心里。
我感觉有些意乱情迷,直到我快喘不过气,陶筠才松开我,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不敢置信的看着陶筠,不敢相信,这么一个清高的人会喜欢我一个纨绔。
她从床上爬起来,又拿起了那个食盒:“阿琼,累了吧!该吃饭了。”她这话说的像是我们干了什么似的。
我刚要说我不饿,她就夹了一个虾饺送到了我的唇边。
还威胁我:“阿琼要是不吃,要不咱们再来一次。”
我屈服在了陶筠的淫威之下,但是我还是警告陶筠:“下次我不想再看到这些菜,还有你不要再亲我了。”
“好,我勉强答应。”怎么像她受了委屈一样,切,披着羊皮的狼。
后来陶筠越来越过分,不仅强迫我吃早饭,晚上还撬窗进来,说我怕黑她来陪我,我看越国第一不要脸,该换人了。
就应该送陶筠去边疆,就这腹黑劲儿,还不分分钟吊打敌国。
那个清冷孤傲的尚书府大小姐去哪儿了?快点回来吧!
“阿琼在想什么?”陶筠抱着我,在我耳边低语。
“我想你什么时候上西天。”我这话就有些伤人了。
“阿琼陪我去吗?”
“我可不去,我还想高高兴兴的找个如意郎君,生一堆孩子呢!”我畅想未来。
却没看到陶筠眼中的落寞。
“阿琼想嫁人了,想嫁给谁?”陶筠的语调有些可怜。
“反正又不是你。”我当时斩钉截铁的说。
“阿琼,为什么不能是我?”我被陶筠这话问住了。
我本来想回答,因为我们都是女子啊,但我这话却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看着她眼神里的央求,我就硬不起心肠。
我不懂爱,我不懂陶筠当时该有多心头痛。
“你又给不了我十里红妆。”
“我能给,阿琼若肯嫁我,何止十里红妆。”陶筠眼中有了亮光,仿佛沙漠中的人看到了绿洲般。
我本以为陶筠只是说说而已,却不曾想,第二日聘礼就摆满了公主府,我差点没有被那黄金给闪瞎了眼。
陶筠亲自来下的聘,这是阙都有史以来第一次女子给女子下聘。
惊呆了无数人,包括皇帝舅舅,他以为陶筠是看中了哪家儿郎想求他赐婚,谁知陶筠是想娶谭琼,这可愁坏了他,但最后还是赐了婚。
陶筠手中拿着赐婚的圣旨,第一次露出了洋洋得意,满目春风。
“你还真提亲啊!”我看着那张圣旨都懵了,皇帝舅舅是怎么了?怎么还赐了婚?
“当然,阿琼就得配最好的。”陶筠当着一众家丁的面就搂住了我,太羞耻了,我的耳根子又红了。
刚从宫里回来的老母亲,呆呆的站在门口,看着我俩,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尚书夫人听到这个消息时,也是差点昏过去,她的这个女儿很有主意,自从做了官儿就搬出去不和他们住了,那些聘礼也是这些年来的俸禄,还有她为陶筠准备的嫁妆啊!
婚期定在了三月后,女子娶女子,真的是旷世奇恋了。
我到现在还没明白为什么我一个纨绔郡主会嫁给古板女相,不,陶筠现在已经不古板了,是对我不古板了,是不要脸。
我最不服的是,我征战那么多年,会成为被压的那一个。
新婚之夜,龙凤喜烛啪啪的燃着,映着我的大红嫁衣,还是很有美感的,除了这个不知喝了多少的醉鬼。
平时高冷自持的女相去哪里了?陶筠现在喝的就像一滩烂泥。
喝这么多还不忘折腾我,陶筠捧着我的脸,像是在捧珍宝般,轻轻柔柔的亲我。今天我没有反抗,因为今天是她娶我的日子,烛光昏黄,气氛暧昧至极。
陶筠轻轻的解开我的腰带,脱掉我的衣服,这亲亲,那亲亲,弄得我痒得很。
陶筠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也要给我下聘,从陶筠的眼神里我能看出他的深情。
对我的深情,是从什么时候呢?
我们成亲之后,我征战沙场,陶筠斡旋朝堂,我们各自有各自的道,但这道都通向一个方向。
小剧场
“快说,你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对本郡主图谋不轨的。”我没好气的说。
“也不知道是谁,在池边捉鱼,还差一点掉进池子里,傻样。”陶筠笑得如沐春风。
“噢!原来那个时候你就对我,看来我魅力还是很大的。”
“我是看你傻,好骗到手!”
“陶筠,你今天是想睡外面。”我一把匕首就扔了过去,陶筠很轻松的就躲过了。
“你忍心?”
“我忍心!”
作为记者的魏娴扶额,这两个人还真是欢喜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