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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成阿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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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珂死了。
死在他最爱的人怀里。
是的,是他最爱的人,而不是他的爱人。
他还没转正呢。
掰掰手指头算算,好像就差13天,他就可以成功上位了。
但是,人嘛,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
哦,别想太多,没有那么些苦情桥段,像什么“我为最爱的人挡刀,却发现他根本不爱我”;也没有那些个狗血剧情,例如“我爱了他十年,却发现自己只是为了给白月光治病的替身”。
他不是贱受,他爱的人也不是渣攻。
他更不是被他最爱的人害死的。
他只是很恰巧,很恰巧地救了差点被车撞到的他爱的人,然后很不幸地死掉了。
这能怪谁呢?
怪他正义感太强,见不得人受伤?怪那个差点撞到人的司机?
其实人家司机也吓得够呛,人家本来遵纪守法地开着车,他爱的人突然冲到马路上,反而给人家吓了一跳。
现在出了事故,死了人,那位可怜的司机先生简直欲哭无泪。
谁能想到神经病不止一个,而是一对儿呢?本来他都踩刹车了!
哦,忘了补充一句,他之所以死了还能叭叭这么多,是因为他变成了透明的、没有实体的阿飘。
嚯,原来世界上真的有阿飘。王珂后知后觉。
*
「叮,确认目标已死亡。」
沈云跪坐在地上,手上全是血,抱着怀里的王珂,面上表情似哭似笑。
王珂为了救他死了,尸体凉在他怀里,他却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哭不出来,也不想哭。
王珂只不过是他的一个任务对象而已,有什么值得为他哭的?
现在王珂死了?
没关系的,他的任务反正已经完成了不是吗?
太好了。
他又可以和系统去下个世界做任务了。
他好高兴啊。
好高兴啊。
王珂的尸体被沈云抱了起来。
沈云脑子里一片混乱,一切都是下意识的动作。
他又想,会不会王珂其实没死呢?
都说傻人有傻福,王珂这个傻到家了的蠢蛋,应该最有福才对的。
对,一定是这样的。
这个傻子可是主角,是命运之子,怎么会这么容易死掉呢?
这傻子一定又在和我开玩笑。
别闹了,小傻子。
只要你醒过来,我就不走了好不好,答应做你男朋友,在这个世界陪你一辈子好不好?
是不是我一直不答应和你在一起,你生我的气了?
所以现在才骗我,逼我答应你对不对?
我答应你了,阿珂,你醒过来好不好?
没关系,云云带你回家,这里人太多了,你一定是害羞了,不好意思承认这只是一个玩笑。回家你就醒过来了,对不对,阿珂?
耳边吵吵闹闹。
“小伙子!快把人放下!救护车来了!”
吵死了。
“小伙子!小伙子!你清醒一点!你朋友快要死了!还不赶紧送他上医院抢救啊!”
吵死了。
“诶呀,这个小伙子怕是刺激大了,疯了。看到朋友为了救自己,出了车祸应该心里不好受。来几个人帮忙,把伤者送到救护车上。”
吵死了!
沈云眼睛赤红,凶狠地盯着欲好心帮忙的围观群众,嘴里怒吼:“滚开!别碰他!滚!他只是在和我闹着玩!我们要回家!滚,别挡路!”
抱着王珂的手紧紧的,谁也抢不走、碰不到,恨不得把王珂按进他的身体里,融为他的骨血!
阿飘王珂就在旁边一直看着这一幕。
他飘到沈云前面,帮沈云扒拉那些想要碰他尸体的人,嘴里急道:“诶,说你呢!别扒拉我啊。诶诶,还有你,你说你一个老头怎么也跟着凑热闹呢。”
王珂苦口婆心:“哎呀,我知道你们是好意,但是我都已经凉了,就没有必要送去医院了,占用医用资源多不好啊。别给我一个死人浪费了,去救别人吧。唉,就让云云带我回家吧。”
然而,他说的这一大顿都是白搭。没人听得见他说话。
王珂看着还在和群众抢尸首,却逐渐寡不敌众的沈云,怒了。
“哎呦喂。别欺负我家云云!当事人可在这里呢,我要跟云云回家!”
依旧没人理他。
死人怎么就没有发言权了!
他可在这儿呢!
阿飘王珂护在沈云身前,龇牙咧嘴像只护主的小狗,急得汪汪直叫,也莫得办法,只能在原地暴躁地打转。
“别抢!有话咱好好说不行吗?非得动手。”
“别扯我尸体!胳膊都要让你扯断了!”
“谁的咸猪手,都摸了我好几把了,怎么没感觉我是个凉的!我凉了!我彻底凉凉了呀!魂都没了,还救什么呀!”
这时,拥挤的人群中,一只大手推向已经体力不支的沈云。
“别推我家云云!!!”王珂彻底爆发了。
说了这么多,怎么就没人听呢!
一道金柱冲天而起。
霎时,万物寂静,整个世界重归混沌。
———
“诶呦,诶呦~头好疼啊。”王珂抱着头躺在床上。
太不人道了!都成阿飘了,还有痛觉呢!
手下触感有些奇怪,咦?他怎么感觉手掌下是头发呢?
他还能感受到柔软的,毛茸茸的头发。真的假的?阿飘还有触感?他刚刚保护沈云时,怎么没有感觉?
王珂手指一紧,“嗷!”痛叫一声。
靠!他把自己头发薅下来一把。
看着手心里真实的一撮黑发,王珂懵逼了。
他这是又活了?
王珂顾不上还在隐隐作痛的头皮,连忙翻身下床,去照镜子。
镜子里,一美少年,唇红齿白,面如好女,黑发柔软地翘着小卷儿,看着就叫人心里发软。要是遇上中年大妈,恨不得捧在怀里,嘴里直叫心肝宝贝儿。
诶,是他十几岁的模样。
头发还没剪,个子也没窜起来,大约一米七几的样子。
王珂咧嘴一笑,本该乖巧可人的脸,却莫名透着一股傻气儿。
他又可以了!
他又可以见沈云了!
王珂傻乐完,颠颠儿地在屋子里翻找起来,他得看看,他现在到底是十几岁,这个时间,他见没见到沈云第一面。
王珂回忆起见沈云的第一面,嘿嘿直乐,他可是对沈云一见钟情了的!
不负王珂所望,在他把屋子翻得稀巴乱之后,还真的让他找着了有用的东西。
写着博才高中高二六班的课本和笔记本、床下箱子里放的大明星霍恩奇的海报、以及一个签满了名字的篮球。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指向一个结论,那就是——他,王珂,现在正是十七岁花季少年一枚!
王珂美滋滋的,为自己的聪明才智佩服得五体投地,想着这个时候他还没遇见沈云,他又可以重温与沈云的初相遇了,就高兴地想要蹦高。
耶!这次可以好好表现了,不能再给沈云留下傻子的印象了,他要争取尽快转正!nice!
王珂沉醉在快乐中,不可自拔。
至于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他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找手机看日期时间的原因,几乎都不用猜。
还能是因为什么?
因为他傻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云一直都是真相帝。
他叫王珂傻子,没有羞辱的意思,纯粹是这些年王珂的行为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导致沈云觉得除了傻子这两个字,没有别的能配得上王珂。
“咔嚓”门开了。
王珂的老妈——邹美云女士进来了。
她手里端着切好的果盘,笑意盈盈。虽然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看着却还和小姑娘一样,皮肤紧致有光泽,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美好。
直到她踏进来第一步,看见整个房间如狂风过境,坐在垃圾堆里傻笑的小儿子。
王珂也看见他妈了,没心没肺地笑:“哈哈哈!老妈!你眼睛瞪得那么大,好丑哦。嘴巴也不要张得那么大,好吓人的,涂了口红,看起来像血盆大口。哈哈哈哈。”
闻言,邹美云女士连忙深呼吸了一口气,重新调整好表情,依旧眉眼弯弯,只要你装作没看见她仿佛要把果盘捏碎的手。
“宝贝!能告诉妈妈,这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吗?”捏着嗓子发出的声音,甜腻却仿佛恶鬼索命的前兆。
王珂完全没有他老妈已经在发飙边缘的意识,乐呵呵道:“老妈,我在找东西啊。”
“找什么东西呢?”邹美云女士努力忍耐,劝自己,这是她含辛茹苦,怀胎十月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儿子,不能打,不能打。打死了就没有小儿子了。
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
“找什么东西呀?”王珂思索几秒,“唔,想不起来了。”
邹美云女士还在劝自己,一听这话,脑海里名为理智的那根弦瞬间就绷断了。
二话不说,把果盘随手一放,撸起袖子就追着王珂一顿拧。
呵呵,自己生的儿子就得自己动手打。不教训教训他,真以为她邹美云是吃素的吗?
把房间弄乱就算了,还糊弄她,糊弄也不知道编个好点儿的理由。
这傻小子,今天她不好好教训他,她就不姓邹!
王珂满屋子乱窜,鬼哭狼嚎:“妈!你干嘛突然掐我呀!救命呀!爸!爸爸!哥哥!老妈疯了!救救我呀!”
邹美云女士冷冷一笑:“别指望你爸和你哥了,他们今晚出去应酬了,还没回来。今天,我不教教你,不要随意糊弄老妈这个道理,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妈!我错了——”一声惨叫划破天际,惊飞了若干鸟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