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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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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着沉重的旅行箱,在车站门口驻足瞭望。
这是一个小城市。
终于揭开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这里不是很发达,空气不太好,人们的思想很守旧。小职员们整天忙忙碌碌,却不忘闲话家常。商场里分外吵杂。
可是,我觉得很亲切。
也许,这才适合我生存。
亲爱的,你在天堂还好吗?
我可以断绝掉我的过去,可以拒绝掉那里的一切,除了翊。
无法忍受,欲罢不能,欲哭无泪。
我的过去?
呵呵,有些不堪回首。
上天和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我们的距离或远或近,那个身影一直延续至此时此刻,源源不断地涌现。
是啊,我爱他。
虽然他对我做了那么残忍的事。
我们终究还是分开了。
在这样一个虚伪又现实的世界里,存在着太多太多不能在一起的因素。
我接受不了这个结果,相比之下不如他直面我说感觉淡了,不如分开。
可是,那又怎样呢?
我不需要任何坚强起来的理由,不需要任何的安慰。因为我没有软弱,我没有伤心,更没有心痛。
因为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感觉。麻痹了,甚至碎了、死了。
我不后悔和他相遇、相爱,至少没遗憾,至少我还是很完整的活在这个世上甚至是连带上他的灵魂。我很庆幸,庆幸我走出那段生不如死的困境,没有被一时的头脑发热而冲昏了头脑,毁了其他人的生活。
我们没有永远。
谢谢。
很想说这两个字。
我们终究是彼此世界中匆匆的过客,不久便会淡忘了名字。
因为你,我明白了什么是刻骨铭心,什么是生不如死。
即使从一开始便是个解不开的九连环,我不后悔。
我们不是彼此心锁的终极钥匙,打开了最外面的小栅栏,终究进不去内心深处的。
呵呵,这个结果最完美。
家族的变故,父母的离异,朋友的分分合合。再加上他的逝世。
像是电影的片花,或是八点档的伦理剧、肥皂剧、喜剧、悲剧,搞笑的、惊悚的、粘腻的,甚至悲伤的。很不幸,他们都真切地存在。而我就是在这些满是刺的荆棘中艰难的逃了出,苟延残喘的背负着大大小小多少条生命或是延续着自己的呼吸。
有些东西,只有经历,才会明白。才会知道人世间真的有一夜长大这个东西。
家族的瞬间衰败,给所有的人杀了个措手不及。我是唯一的还存有理智的见证人。那些曾经呕心沥血的家族长老,疯的疯,死的死。几辈子人的结晶就在顷刻化为乌有。就像白发人送黑发人,而且是年纪最长的白发人送走所有的黑发人。
我呢?我已在千锤万凿中历练的无坚不摧。
这些算什么?
一次次的绝望丧失掉了我的勇气,但我不能像他们那样,也不能随他们一起去。
我只能坚强。
所以我要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顺延着我的生命。
或者是,重新的活。
脱胎换骨。
生活生活。生下来,活下去。
世界不会因我而驻足,亦非因我而扭转命运的齿轮。
生活本是如此。
悲哀的人成千上万,所以上帝不得不袖手旁观。
人们也在一次次面对别人绝望时,变得冷眼相待。
我只是在叙述一种叫做现实的东西,而非发泄胸臆、控诉不公。因为我深知自己没有资格。
那你呢?
呵呵,很抱歉,你也没有。
此刻正值春节,漆黑的幕布上三三两两的划过焰火的尾巴。五彩缤纷、形形色色的烟花。它们匆匆的来,又匆匆的消逝。求不得永生永世点亮自己,只希望拥有一秒的绚烂。
至少有人记得,曾在他们的面前出现过。
这是焰火悲哀却铿锵的一生。瞬瞬几秒,即闪即现。
一场风雪过后,华灯初上。这个北方的小城市从不缺乏的就是通宵达旦的彻骨寒冷,不远处迎来一群人。
成群结队的青年男女,花花绿绿、花枝招展。
谁都不曾想到,就在今天以前,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甚至比他们更加不可一世。仗着年轻气盛,可以要风度不要温度。穿着单薄的衬衫,轻捷的外套,踩上一双滑板鞋。一副自以为桀骜不驯大义凛然的不屑表情。愤世骇俗、狂妄不羁,张狂跋扈。
这就是我们,未经世事的我们。
因为与现实这个东西不曾谋面,所以懂不得人情世故。不理解,也理解不了。在得意洋洋的告诉所有人,人定胜天的时候,孰不知有多少人为他们背负沉重的枷锁。
时间,的确可以改变一切。
如果不是亲眼见证几乎垄断了整个国内市场的家族企业在短短的一个礼拜之内退出了历史舞台,我一定认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冷笑话或是天方夜谭的神话传说。
我浅浅的叹了一口气,不得不臣服于现实的脚下。尽心竭力地为其服务,只为自己苟且的生活。
随便找了一家旅馆开了一间商务房,顺便在楼下的速食店买了些点心。
吃饱喝足,沐浴更衣后便打开了房间内的电脑,以最快速度打开邮箱,随即在手腕上纪录一个地址。
“宝贝,到了?”突然出现了一个视讯窗口,点开一看,便出现了那张最熟悉的脸。我唯一告诉行程的人。
“哥……”我微微一笑,心里便暖了许多。
“行李已经打包给你寄去了,大概后天就可以到了。”
“嗯,谢谢。”我拿起杯子,浅啜了一口温水,以舒服的姿势靠在了椅子背上。
“宝贝,你好象不是在我给你准备的房子里吧?”
“有些累了,打算明天再去。现在在宾馆。”
“你要好好休息。要是回来我发现你瘦了,咱们就得好好谈谈了。”他玩味的口吻还带着些许威胁。
“我知道了。”
“记得,我爱你!”
“我也爱你。”然后屏蔽掉了视讯窗口,并没有半点惊讶。
我已经习惯了听他说这三个字,即使出自三哥之口。
从十五岁就被他冠上了女朋友的帽子,替他挡掉了无数的粉色信笺。
整个身子都蜷在床上,把被子紧紧地裹在身上。昏黄的灯光洒在屋子里,显得一切都那么落寞。
就在上个月我们还混在一起,穿着帆布鞋和朋友们在大街上无所顾忌的侃天说地,天南地北的想到什么说什么,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还要回去吗?敢吗?
的确,我不敢。不想面对他曾生活过的地方。
我讨厌,的的确确。我不敢再放纵自己,我害怕一失足就跌进他汹涌的漩涡中。他在我心中太庞大了,所以我恨不得将他撕得粉碎,然后潇洒的抛却脑后,不顾其随风泯灭成灰。
事实上,我做不到。
因为舍不得!
记得青少年的某个当红论坛中有谁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爱情和面包你会选哪个?
有人选了爱情,而且不占少数。我就像是大多数中的异类,羊群中的马一样,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面包。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干嘛?
我回答不了,所有人亦回答不了。因为笼统覆盖不了主流,而每个人的主流都大不相同。
至少我不会仅仅为了爱情,我深知活下去远远比爱情重要的多。我也知晓当真的爱了,便难舍难分的情感。但是那不是我生活的主体。
很多东西都是可有可无的,那些若有若无的东西,总是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时间点上扎眼的出现,就像是没有退路的二选一一样。
被抛弃、被离散,那些都是自找的。
爱情如网游,会越陷越深。
嫌者更嫌,陷者深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