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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评《[猎人]他们的故事》By樱桃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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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蜘蛛们无意中得到一本书。
当他们翻开这本书时,发现了……
从本文文案可知,这大概是一个关于旅团众人的故事。至于什么故事,蜘蛛们发现了什么,作者用了一串省略号代替,大约是想引起读者的好奇心,又或者无法用简单的几句话概括本文的内容。(读过正文之后,我想大约是后一点占了绝大部分的原因)
此间提出的是“当他们翻开这本书时,发现了……”这句话的语法问题。
其实,作者正文中也有类似问题,樱桃就不在这里一一举例了。因为该句摆在文案上,十分显眼,十分别捏。于是,这里就用作例子。
“当他们翻开这本书时,发现了……”于前半句中,用句子成分来说是作为状语而言,也就是在我们小学的时候经常玩(?)的缩写句子中常常可以省去的部分。也就是说,该句在缩句之后,只剩下了“发现了……”这样三个字,也就是一个动词。【好囧,= 。= 也就是说,该句是没有主语也没有宾语的,可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宾语部分,我们可以看做是由于省略号的作用,代替了宾语这个成分。这里作者应该取语意未尽之用。而主语,咳……大约是作者漏掉了。
所以,这造成这句话非常别扭。
或许,作为读者一般不会注意到这样的小细节,但是,作者可以想想——若是正文中,时常出现需要读者考虑“发出这个动作、说出这句话的人是谁”这样的情况。当然,若是出的人物比较少,那还不是问题,而一旦人物多了,就比较麻烦了。
这种不是因为推敲文章的伏笔、下文,而是因为文中这样一些小失误不断让读者停下阅读,需要由自己脑补,其实是一件比较纠结事情了。读者或者不会去锱铢必较地在意这文究竟是哪里不对,但是,我想因为一时看不明白而放弃读文的读者大有人在,不是因为情节多么晦涩,不是因为伏笔多么隐讳,而单单是因为这样简单的原因。这一点,也许需要作者再斟酌一二。
正文。
本文是有一系列的小故事合起来的一篇文。这样的文并不少见,而本文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将这一系列的故事由“故事书”这一媒介串联起来,让这篇文更具整体性,而非单单只是小故事的合集。
蜘蛛们捡到了一本书,而这本书却又记录了旅团中每个人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迹。【←你在说什么啊焚蛋!
可以说,猎同文樱桃看得是比较多的,而这种立于剧情,却又不完全跟着剧情走的故事通常是樱桃比较喜欢看的。对于作为剧情控又稍稍有些原著控的樱桃,这文可以说是一本不错的作品。
大概是因为短篇的关系,作者在情节安排上做了比较快节奏的处理,但是不得不指出一点,作者在情节转换上,还尚待改善。因为,已经是快节奏的情节再加上作者这种片段式的情节描写,会让读者有一种云里雾里的赶脚。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故意为之在尝试这种描写风格,还是因为笔力不够出现的弊端,总之,我想之所以会有读者说看不明白,除了作者说的比较晦涩的伏笔之外(不过,我倒是觉得本文的一些伏笔还是比较容易看出来的,如果仔细看的话),这也应该是一个原因。
皮埃斯:其实,作为短篇而言,樱桃个人觉得伏笔埋得可以浅显一点,毕竟不像长篇小说,有大篇幅的内容可以让作者埋伏笔,再解开谜团——这样子。
人物形象。
樱桃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只觉得作为第一个小故事的两位主角(暂时算是主角吧。),飞坦和8号姑娘这两个的人物形象是比较鲜明,而相对的,第二个故事的库哔和库哔姐姐就相对比较……呃,比较不鲜明。(此间忽略侠客那部分,因为才开篇不好评价)
虽然可以说,两个故事的姑娘都是以悲剧收场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樱桃对8号姑娘更心疼一点,无论是这姑娘没有痛觉的异常神经,还是那诡异的血红色左眼,甚至被自己的变态生父的追杀,以及临死前的求生意志和挣扎,还有那近乎病态的执着——希望被人认可自己是正常人的悲恸。可以说,这个人物塑造得非常成功。
至于另外一个故事,我总觉得那个大叔是个伪主角啊有木有!【←把这个思想WS的笨蛋拖出去
咳咳,也可以说,第二个故事中,那个菲儿的姑娘给樱桃的印象并不深刻,而作为故事本身而言,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这一点,观察本文的点击率也是可以窥知一二的。第二个故事情节处理比较生硬,人物形象相较于第一个故事有所欠缺。不知道这是不是樱桃的错觉,还是作者在处理上想要得出这个效果。
总之,樱桃期待侠客的那一部分,以及接下来其他蜘蛛的故事。
然后,以下是樱桃跳离了评者这个身份的读者赞美。【喂!你够了啊——
樱桃非常喜欢本文的飞坦啊啊啊——赶脚一点都木有被崩坏啊。作为除了西索本命的飞坦控,看到一个不崩坏的飞坦大爷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啊,嘤嘤嘤。【喂喂!!
咳咳,最后,希望作者可以谅解以上也许带有樱桃主观色彩的一家之言的评述,若有不当之处,作者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