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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番外 前几天 ...

  •   前几天BEAR带她的大姑娘(我们通常把BEAR新找的女朋友称之为小姑娘,可惜这回的比她大三岁,比我们大四岁。草鸡初听此事反应无比巨大,她是这样说的:“哟西~这么大。你口味好重啊!BEAR为了维护此姑娘也算尽心尽力开口道:“大什么啦!我也半只脚踏进棺材类。”听完她们的对话之后,我便像小汉奸一样回家告诉小猪,两个人偷偷的嘲笑BEAR的大姑娘。)去小小花园。问我怎么去,由于我是个超级路盲。所以只能胡乱指一番,尽管那就在我家附近。所幸她们后来还是找到了,由于指错路。所以特意关照一番吃完之后可以逛逛康平路上的梧桐大马路。

      因为从小长在那里,所以总是对那里有着好感。总觉得那里是全上海最适合谈恋爱的马路(我曾经带着周小猪去甜爱之路,结果逛完之后连甜爱路的纪念牌都没找到,更别谈那个有爱心邮戳的邮局了.于是我们还是决定回康平路逛)不记得哪个老人以前告诉过我,徐志摩也曾经在这片梧桐树下追他的某位情人。大了之后我查过资料,徐志摩确实和陆小蔓在上海居住过。但不是这块地方,是住在延安路那里。可即使这样我也总是相信他们曾经在这片梧桐树下谈过恋爱。二麻家住在上图那里,所以对这里一片也很熟悉。以前她老和我开玩笑说:“在这些树上踢一脚,肯定会有知了掉下来。”那时候我总喜欢周末吃过饭让二麻陪我散散步,说说有趣的事情。尽管白天她不属于我,可是在夜晚她陪我散步的那一刻,即使她不爱我,我也是开心的。或许现在看来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当时来说。它确实算是我仅有的一些慰藉,因为这些。我愿意在她开口说家里没吃的时候每天吃完饭跑去她家门口放瓶酸奶或者奶茶一送就送了一个学期(后来某次我不小心说出来了,被周小猪听到。吵了好几个礼拜,甚至逼着我发消息给二麻说我不喜欢她)愿意在我生日的时候撇下小猪和CJ,跑去和她两人到餐厅里打包一个叫情人果的水果。可惜现在的我们已经形同陌路(具体事宜我会在后面章节解释)。

      每年夏天我和小猪都会穿着拖鞋在那里走走,今年就有点不大一样了。一前一后分别开了两个咖啡店,出人意料的是生意都还不错。价格相差就有点大了,不过味道很赞。高安路那里的那个巧克力和三明治都做的很地道,而且还有波斯猫陪伴。那猫真是好的没脾气,随你怎么蹂躪都没关系。不像BEAR去的小小花园,那猫还咬了她的大姑娘。小猪说肯定是因为那姑娘太老了,猫嫌弃她。(周小猪和草鸡一个脾气,但凡第一眼对不上。以后就很难相处。)出于对那家店的喜欢,今年暑假我和她的同学聚会都放在那里。于是我和周小猪便常偷懒去那里坐坐享受美食和冷气,不愿意去没空调的梧桐树下散步了。

      不得不说尽管我和周小猪的脾气与性格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在生活上面许多事情还是相当一致的。比如我们总是用钱大手大脚,喜欢去那些环境雅致的地方吃饭。所不同的是我喜欢在那里做些相当丢人的事情,小猪喜欢享受那里的环境。可惜和我在一起之后,她更像个母亲。需要管理一个举止不怎么恰当的孩子。

      因为我总认为在高档地方吃饭把自己装的非常二五八万是件非常装B的事情,曾经在星巴克看到过一对外国母女。坐在星巴克的门口,女儿就躺她身上看天空。周围都没人说什么,但如果是中国人做类似的事情一定马上就会有保安来阻止。比如周小猪有一回就把脚放在桌子上喝咖啡,这本来没什么。但居然马上就有保安上前阻止,结果不怎么好讲话的小猪居然听话的把脚放下来了。但如果小猪和我一同出门,她就得担心我的举动是不是会有人鄙视。一开始我总会固执的坚持自己的做法,但周小猪就是有办法把我变成绕指揉。只要她摸摸我的头说声乖,不可以这样。我就会立马听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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