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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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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兮蹲坐在马路边,看着着各色车流奔驰。
夜色正晚,月亮躲藏在层层乌云之下,压抑的氛围若有若无。
无一例外,他又和家里人因为游戏大吵了一架。
他一直的梦想都是当一个正经的职业电竞选手,但是父母一直不同意,觉得莫言兮想以游戏过后半辈子就在异想天开。
“游戏游戏,天天就知道游戏。爸妈为你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就为了让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将来出人头地!诶你这孩子,你怎么就不听呢!”妈妈气急败坏的歇斯底里的怒喊又在莫言兮耳边响起。
他颇有些烦躁的甩了甩头,想将这些不太愉快的记忆忘却掉,终是无法忘记。
“既然你不愿悔改,你就和你的游戏一起生活吧,别呆在这个家了!跟你哥一个德行,全是废人!”这是妈妈在他离家前的最后一句话。
“好啊,我走,您以后都不会心烦了,”莫言兮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话,嘴边边一抹笑,出言嘲讽:“哥是因为您才变成这样的,不是吗。哈哈,既然如此,您没有那个资格评判哥哥。”
母亲脸色铁青,张了张嘴,但半句话说不出。
他笑着的注视着愤怒的母亲,抛下这句话,拉着早就准备好的行李箱,扬长而去。
一个人孤身走在路上。路灯撒下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无限拉长,伴随身边的,只有咕咚咕咚的行李箱轮声。
家没有了,住所也找不到——周围倒是有酒店,但以未成年人身份,不能在酒店开房住。
他才刚刚初三毕业。
然后,就在路边蹲了半小时,思考着何去何从。
“嘶。”措不及防,脸颊上一阵冰凉。
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莫言兮抬头看去,一位看上去年龄相仿的少年立足在他身后,手拿着一听冰可乐,一脸淡淡:“你喝吗。”
莫言兮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喝。
那位少年还是一脸平淡的望着他。
被他盯的莫言兮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接过冰可乐:“……谢谢。”
那位少年点了点头,这才将目光放在了别处。
莫言兮弹了弹瓶身,让气泡消散,开了可乐。一口冷饮下肚,驱散了身上的暑气。
他忍不住偷偷看向旁边莫不相识的少年。
那个人带着黑口罩,光从头顶自然洒下,隐约勾勒出脸秀气的轮廓,只露出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如桃花一样的眼睛,莫言兮脑下意识想到这个词。
他曾在初中时听女生们谈论眼型的话题,什么杏仁眼可爱,丹凤眼冷峻,下垂眼似无辜,桃花眼迷人。
对此莫言兮表示:眼睛都是眼睛,一个人的气质不能从眼睛透出。
女生们对此的回应是:你一个下垂眼0不要在那里不服气,以后找不到女朋友,就算找个男朋友,你也在不了上面。
眼前这位少年才让他真正知道,一个人的气质也可以从眼中流露出来。迷人,一笑,勾人心弦。
“嗯,怎么了?”他注意到莫言兮的窥视了。声音低沉又富有磁性。
……很性感。这个词自然而然出现在莫言兮的脑内。
莫言兮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尴尬又如影袭来。
自己一个直男,干嘛一直盯着人家看,搞得自己像个gay。
玩,被女生们带坏了。
那少年也不急,继续望向别处。像似早已习惯别人的目光。
莫言兮本是个话叨,像这种冷场,一下子还不太适应。
“嗯……你叫什么名字?”无事找不到话题,只好用了一个很俗套的方式。
这种说法,肯定会再冷场的吧。莫言兮心里嘀咕。
“麋鹿。”少年转头。
假名。但不妨碍莫言兮套近乎。
“那叫鹿哥好啦。”他起身往“麋鹿”少年身边靠了靠,“话说鹿哥大晚上不回家吗?家里面的人不会着急吧。”
“麋鹿”扫了身旁少年一眼,反问道:“你不也是大晚上不回家。”
他这一提,莫言兮又将不愉快的记忆不自觉的回想起,冷哼:“我没有家。”
“和家里人吵架了?”
“麋鹿”抬帘,淡淡看着莫言兮。
“差不多吧。”莫言兮烦躁的揉揉头发,将又生出来的气压了回去 。
“真好。”
莫言兮起身:“好什么啊,几年了,没有一次能理解我和我哥的想法,总觉得小孩子家家异想天开。”
“我想像我哥一样走电竞路,他们就是不同意。”他望着车上来往,叹气,“早该想到他们不会同意,当初我和我哥一起走算了。”
“父母的不理解那是挺糟糕的。”“麋鹿”轻声道。
“可不是嘛。”莫言兮撇撇嘴。
“不过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很陌生,”“麋鹿”顿了顿,轻笑一声,“毕竟,他们都不管我。”
语气中夹带了一丝苦怪。
莫言兮愣了愣。随后才恍然,后悔的想给自己一巴掌。
“……抱歉。”
“没关系,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平静。
他抬头看哪位自称“麋鹿”的少年。路灯的光和黑口罩的遮挡让他完全看不清少年的脸。
真的……是这样吗?
“好了,时间太晚了。你该回家了。”“麋鹿”看了腕上的表。
莫言兮打开手机。显示屏上的时间显示11点。
不知不觉就过了两小时。
“我没有家。”他想起和母亲说的气话,年轻人的气盛、放不下架子的心理又起来了。
——况且他早就准备好离家的打算了。
“麋鹿”静静的望着他,并不意外。
莫言兮才发现眼前的少年比他高,不是只有一点两点的差距,他比他高了整整一个头。
莫言兮突然有些沮丧。
少年并不知道莫言兮在想什么。他似酝酿话语般,停了很久,道:“你……要不要来我家住?”
莫言兮挺意外。虽然他没长久住的地方,但临时凑合住一晚上的地方,他心里已经有了最佳场所,一位好友住的地方。
他笑了笑:“不用劳烦鹿哥啦,我有住的地方。”
他想起那瓶冰可乐。故作不正经:“萍水相逢便是缘分,鹿哥赏脸加个vx呗。”
“麋鹿”笑了。眼角微微翘起。
甚是好看。莫言兮恍惚。
如他所愿,鹿帅哥的vx要到了。
在去好友家的路上,莫言兮神不知鬼不觉的点进鹿帅哥的vx主页。
头像是一个可爱的鹿头,名称叫“甚好”。联想到和现实中本人的形象,产生了极大反差。
噗哈……看似浑身散发那种与凡人格格不入的气场,私底下却是那么接地气。还……挺可爱的。莫言兮笑了。
翻翻朋友圈,家养金毛的图片占据了大部分。
有一个动态吸引了莫言兮的注意力。
——那是一只残疾流浪狗在吃着铁碗里的狗粮。一只很好看的手揉着狗狗的头。
“甚好”写着:你好,我叫路凌飞,你以后的最好的朋友。
莫言兮顿了顿。像着了魔一样,他存下了这张图片,顺手点了个赞。
“叮!”另一边的屏幕亮了。手机的主人看了屏幕上的消息,笑了。
——“好友‘芦荟牛奶’给你的朋友圈点了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