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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网签还是先付款 苏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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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律师还是个菜鸟,每次打官司都想着调解。可是每次主动诉讼时,总无人接受调解。但每次被动代理诉讼时,苏律师却总是想劝己方接受调解。苏律师是个输不起的人。
今天苏律师代当事人投诉了房地产经纪公司。当事人有两个,一个94了,一个87了。之前买房,损失了40万。房地产经纪公司只要被证明存在过错,就可以向其主张侵权责任了。所以苏律师想着与监管机构反映问题,由监管机构核实后出具结果。苏律师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监管机构,监管机构也找了个律师。
苏律师说:“合同成立后才涉及履行问题,所以应该网签在前,履行合同即付款在后。”监管机构的律师说:“不是的,法律没有规定网签的时间。你方签署了合同,没有履行,所以不涉及网签的问题。是你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所以导致没有到网签那一步”。苏律师继续说:“中介机构提供的居间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网签时间,我方也要求中介机构提供网签,但中介机构至今拒绝提供。”监管机构律师说:“我们机构处罚的前提是有法律规定,我们规定了中介机构应该提供网签服务,但由于你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导致交易中止,所以监管部门无法认定监管部门违规”。苏律师继续说:“监管部门的网签服务应该如何进行?”监管机构律师:“中介机构只需要在网络上点击就可以了。”苏律师:“我理解,网络签署和线下签署只是形式不同,实质的合同内容应当一致。既然只需要点击就可以了,为什么中介至今未提供网签服务?且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服务合同中也不涉及提供网签服务的时间,我方有理由认为中介公司不会给我方提供网签服务,且中介公司确实也没拒绝给我方提供网签服务。”监管机构律师:“网签和你说的有些像,但又不完全一致。网签不止是一种形式。但无论如何,监管政策没有规定网签的时间,所以网签没有完成,监管部门无法认定中介公司的违规行为。下次会议把中介机构约上,你们双方可以辩解未签约的原因。”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好了,最终由我们来认定,下一个问题。”
由于监管部门律师没有看到苏律师提供的材料,只看到了中介提供的材料,第二个问题,就在材料上出现了差异。同一个合同文本但页码不一致。监管部门律师无法找到苏律师说的条款。再以后,苏律师说了几个问题,会议结束。苏律师被要求把材料打包发给监管部门律师看,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留了邮箱,会议就结束了。
苏律师开始吭吭哧哧得写事实,写依据,写结论。苏律师本想只要把法规列出来就可以了,但没想到监管部门理解法规会有不同。这还是监管部门啊,而且是本地最先进的区。一边感慨,苏律师一边继续码字,开始站在“监管部门”角度考虑问题。
抬头一看,7点。苏律师又饿了。
站起来,揉了揉太阳穴,苏律师煮了个面,把中午剩的胡萝卜、黄瓜、葱丝儿、黄豆全部放进去了。然后又加了三勺酱。这个时候,苏律师又想起了前任,曾经的前任说自己曾在部队做过几年领导司机,还做过几年食堂帮厨。苏律师当时以对方会开车会做饭为由投怀送抱了,但交往了才发现,对方连炸酱面的酱都不会做。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炸酱面,一边感慨自己的手艺,一边摇头感慨男人的话,嗯,会说的人其实也不咋样。就像今天监管部门的律师一样,连网签怎么操作都不知道。这个案子让苏律师又掉了很多头发,不过也没办法,都已经六年了,这俩老人的钱还没追回来,想想自己一开始也是以为这俩老人有问题,后来是问了当地和外地的中介,以及咨询了执法部门的意见后,才敢坚持自己的想法的。
苏律师的理想是天下大同,人人既有道德又懂规则,和和美美,没有任何纠纷。即使遇到纠纷,能够沟通化解才是最美。但苏律师发现,现实无数次打脸,上一次期待调解,结果从立案到结案法官半个月就审完出判决了,简直让苏律师惊掉了下巴,对方提供的证据法官甚至都没有发给苏律师。苏律师觉得自己接的案子很复杂,和自己稚嫩的外貌不相符合,但法官和监管部门的简单笃定,还是让苏律师很困惑。苏律师都已经工作快5年了,还是一副刚毕业的样子。眼睛清澈而透亮,充满笑意,一副没有任何城府,人畜无害的面貌。苏律师的情绪很容易上火,尤其是看到别人的狡辩时。但最后结果大都是苏律师被认为自己是在诡辩,这点苏律师真的很头疼,也没自信,毕竟从小吵架把妈妈姐姐同学室友气哭的时刻太多了。苏律师就是那么想的,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苏律师还是坚持逻辑规则的,有时候坚持的有些不近人情。苏律师是一个绝对孤独的人。苏律师也不擅长打扮,但出门会画个眉毛,一是眼睛在踢足球的时候被撞过,眼骨撞肿了,眉毛变形了;二是眉毛被自己手残剃秃了。面部保湿加防晒霜一瓶就够,随手拿起一件衣服能穿着出门就行。苏律师是一个纯粹的人。